財政管理

財政管理是指對財政收支活動進行計畫、調節、監督、控制等一系列活動的總稱。是貫徹實施國家財政政策和財政規章制度,有效組織財政收支,合理調劑資金,實現國家職能的重要手段。其範圍涉及到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包括預算管理、稅收管理、預算外資金管理及各專業部門財務管理等方面。財政管理的主要內容和原則有:(1)在計畫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方針的指導下,編制好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預算,使其能體現收支平衡原則,適應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並在實施過程中堅持按收支程式,及時調節各項資金運動規模及方向,嚴格按國家規定編制預決算。(2)嚴肅財政紀律和法令,保證黨和國家制定的財政方針、措施、制度和辦法能順利執行,如財政收入方面有關稅收制度、徵收原則和辦法,不得隨意變動。(3) 加強財政業務管理。在實施財政管理時,要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以及專業管理與民眾管理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的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管理
  • 主體:政府
  • 客體:財政收支
  • 地位國民經濟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涵義,地位、作用,目標,職能,與經濟關係,體制,

涵義

財政管理是國家對財政分配過程進行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一系列活動的總稱。
1、財政管理的主體是國家,具體承擔財政管理工作的是各級政府的財政部門,因而它屬於國家管理的範疇;
2、財政管理的客體是財政分配活動,包括財政收支活動及與之相關的經濟活動,因而它又屬於經濟管理的範疇;
3、財政管理手段是國家所能採取的一切手段,包括行政手段、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
4、財政管理的目的是通過對財政分配活動的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實現最佳化財政分配過程,促進國家經濟協調有序地發展。

地位、作用

財政管理是財政部門的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可以說是貫穿財政工作始終、幾乎覆蓋所有財政領域和財政過程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從財政計畫的編制、執行,以及進行財政決算,都需要財政管理。財政管理作為制定和執行財政政策及法規、規範財政關係及運行的行為,是整個國民經濟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要與國家的經濟體制相配套,而且還要同國家的其他巨觀經濟政策相協調,是一種難度很大的經濟管理活動。財政管理不僅決定著財政工作的整體水平和最終成效,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財政改革的效應和財政職能的發揮。正是有鑒於此,財政管理的質量和水平,就成了實現振興財政這個戰略任務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影響我國財政經濟狀況和運行機制的一個關鍵性因素,因而必須予以高度的重視。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根本出發點是要在整個社會範圍內逐步培育出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市場體系。這就為財政管理提出了許多嚴峻課題。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育決定了財政管理必須自覺依據和運用價值規律。 在財政管理中自覺依據和運用價值規律,首先必須對社會經濟中的經濟利益結構做出新的認識。
財政管理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之一,就是在承認多元經濟利益的前提下,通過制度規範把這些個別利益和局部利益協調起來,以防止其同全局利益發生牴觸與衝突。 具體來說,就是:在國家與企業的關係上,要把國家對企業的行政管理轉變為服務、協調和引導;在把企業推向市場的同時,實現財政職能的轉化。在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各級財政之間的關係上,要構建規範的分級財政體系。

目標

我國財政管理的主要目標:
1.構建良性循環的財政運行機制
2.建立有效保障財政收入合理增長的機制
3.構造本級預算支出的有效監控機制

職能

財政管理是政府為了實現其職能,運用一定手段,對財政活動的全過程進行決策、計畫、組織、協調和監督。財政管理的職能主要有以下五種:
第一,決策。
即財政管理主體對於財政活動所採納方案的選擇,一般原則是採用最優方案,在沒有最優方案的前提下選擇次優。
第二,計畫。
即制定並實施計畫。
第三,組織。
即為了保證決策和計畫的有效執行而進行的組織活動。
第四,協調。
即財政管理主體對於財政活動的各種關係之間的矛盾進行協調,包括政府和納稅人之間的矛盾,政府之間的矛盾等。
第五,監督。
即檢查監控財政活動的全過程。財政管理為了實現其職能,要運用經濟、行政、法律手段。

與經濟關係

財政管理的範圍就是政府的經濟活動。
政府為什麼要徵稅?要征多少稅?征的稅是怎么用的?總之,人們會越來越要求政府的管理活動要講求經濟效益。這就對財政管理提出了效益管理的要求,認為財政的管理要注重過程的管理,要注重運用經濟分析的方法。
一定時期、一定條件下的財政管理,是由一國的經濟體制,特別是財政體制的屬性和巨觀經濟運行、管理模式所決定的,並與之相適應。認清了財政管理與經濟的關係,可以幫助我們克服片面追求經濟成長,忽視經濟效率和效益,不計投入產出效應的粗放型增長方式;可以幫助我們改正以往那些用計畫代替管理,用增長代替質量,只知道用投入去追求產出,不講成本與效益分析,忽視財政監督等舊的觀念。
加強財政管理,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特別是財稅管理體制及其運行機制的內在要求。因此,隨著計畫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渡,以及巨觀經濟配置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轉換,必須對財稅新體制和新運行機制下的財政管理提出全新的要求,財政管理從內容到形式,都應發生明顯變化。
加強財政管理,是充分履行財政職能的必要保證。目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職能範圍,得到不斷拓展,其職能強度也有日漸增大之勢。然而,理論和世界各國的實踐,都無可辯駁地證明,除體制和制度等因素的羈絆外,財政職能的履行程度與財政管理狀況的好壞,呈正相關關係。在財政管理十分混亂的情況下,國家的財政職能不可能得以正常有效履行。
認識財政管理與經濟的關係,可以轉變政府職能,改變目前我國財政供給範圍過寬、包攬過多等突出問題,改造財政支出。在清理、明確各級財政事權範圍的同時,將那些財政部門不該管、管不了或者管不好的微觀經濟活動及相關事宜,那些可以由市場機制去解決的問題,逐步從財政管理的供給範圍中剝離出去,把有限的財力,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能有效執行的方面。
財政管理與經濟的關係,還表現在在進行財政決策、計畫、組織、協調的過程中,必須將財政作為一種經濟活動去看待。只有這樣,才能將各種巨觀的分析方法運用其中,從經濟運行狀態的要求出發,正確確定政府活動的範圍和內容,根據經濟發展周期和經濟成長的相關理論,為政府的巨觀調控提供依據和方法。只有這樣,才能將政府作為一個經濟行為主體納入財政學的研究中,運用經濟分析的方法去分析政府的動機和行為實現方式,從而為從制度上去克服政府的官僚傾向,控制政府支出規模,建立一個更加有效的政府提供經濟理論上的依據。也只有這樣,才能在財政管理中更多的運用微觀的分析方法和管理方法,去提到財政支出的使用效率,提高財政活動的管理水平。

體制

社會主義國家在財政管理中劃分各級政權之間以及國家與國營企業、事業單位之間的責任、權力和利益關係的制度。簡稱財政體制。是國民經濟管理體制的組成部分。在中國,財政管理體制有其特定的內容和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財政的原則
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財政符合我國的國情:
第一,我國在政治上是一個統一的社會主義國家。
第二,財政管理體制必須適應我國政權體制的要求。一級政府有一級施政範圍、就必須相應地建立一級財政。
第三,我國要建立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的市場經濟,同樣需要計畫,財政必須有計畫地籌集和分配資金。
第四,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的經濟基礎自然條件相差懸殊。
統一領導、分級財政原則的實現:
財政管理體制中,統一領導與分級財政,就是中央集權地方分權的關係問題。集權與分權,是一對矛盾。這種矛盾只能是根據生產發展的要求和客觀情況的變化。一般地說,凡是關係國家全局的管理許可權一定要集中到中央,不能任意分散,以保證中央的統一領導;凡是需要由地方因地制宜的管理許可權,一定要放給地方,中央不能統得過死,以充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
2、財政管理體制必須與國家政權結構和國家經濟管理體制相適應的原則
首先,財政管理體制必須確定分幾級管理,財政的分級管理必須與我國的國家政權結構和行政區劃相一致。因為一級政權及相應的行政管理機構承擔著它們職權範圍內的經濟和社會文教等方面事業的權力和責任,必須賦予相應的管理財政收支的權力和財力;才能保證其職能的實現。
其次,財政管理體制既然是整個國民經濟管理體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那么財政管理體制就必須隨著國民經濟管理體制的發展變化而變化。因為:
第一,國民經濟管理體制的變革都牽涉到財力和財權的分配問題,如企業改革、價格改革等,都和財力的分配分不開,也要求財政管理體制加以相應變革。
第二,財政問題直接關係到各地方、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和廣大民眾的經濟利益,必須隨著國民經濟管理體制的變革而相應地調整財政管理體制,從而相應地調節經濟利益關係,才有利於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3、財權與事權相統一、責權結合的原則
財權與事權要統一,就是說各級政府有什麼樣的職權、什麼樣的辦事的事權,就要有相應的財權。
要實現財權與事權的統一,就必須要有權與責的結合。權與責相結合反映在財政體制上,就是要使各級財政都有各自的收入來源和支出範圍,並且要把財政支出同財政收入儘量掛起鉤來。只有權與責結合了,才能切實保證財權與事權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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