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順縣人民政府

豐順縣人民政府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設立,豐順縣人民政府是豐順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豐順縣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

豐順縣人民政府對豐順縣人民代表大會和梅州市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在豐順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豐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順縣人民政府
  • 外文名: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Fengshun County
  • 簡稱:豐順縣政府
  • 機關性質地方行政機關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辦公機構:豐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現任縣長廖茂忠 
  • 常務副縣長鄭春鵬
  • 辦公地址:廣東省梅州市豐順縣市政大道532號
歷史沿革,解放前,解放後,組成人員,行政職權,政府機構,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其他部門,中央、省屬駐豐順縣部分單位,各鄉鎮政府,政府領導,現任領導,歷任縣長,行政區劃,辦公地址,

歷史沿革

解放前

封建時期
清代,縣政權機構稱縣署,行政長官稱知縣。豐順縣於清乾隆三年(1738)建縣。是年冬,首任署知縣王如珩到任。乾隆五年,設典史。六年,設訓導。七年,建置縣署。二十七年,設湯坑巡檢司。嘉慶二十四年(1819),又設留隍巡檢司。
知縣(正七品)總攬全縣政令,為一縣長官。典史掌緝捕、獄囚,文移出納。訓導掌教育生員。巡檢掌“緝捕盜匪、盤詰奸宄”。同時在縣城及關隘要地,駐綠營兵守御巡邏,由千把總率領。計設縣城駐城守營守備帶總一員,通判府汛、大凹頭汛、 留隍汛、店前汛、湯坑汛、貴人村汛、筲箕坪汛各設千把總一員。縣署之內,分科房辦事,吏房司官制、官規、人事;戶房司戶口、地畝、錢糧、稅收;禮房司學務禮俗;兵房司緝捕、馬政、郵傳、遞解;刑房司獄訟;工房司水利、城工、橋樑、河道、交通。光緒二十四年(1898)起,縣署機構有所變革。各汛兵弁逐漸裁汰,改辦練勇、巡警。光緒二十七年,有練勇60名,設管帶一員率領。光緒二十九年,設豐順籌辦學堂總局,後改組為學務公所,光緒三十三年,又改為勸學所,設定勸學員。宣統二年(1910),設立縣城巡警局,置巡官一員,長警10名。此外,還有統計調查所、勸業公所、縣地方自治事務所等機構的建置。
民國時期
宣統三年(1911)九月十九日,潮汕革命黨人回響武昌起義,在汕頭策劃暴動,二十日光復汕頭,二十二日光復潮州。邑紳、勸業所長李唐、吳伯齡、官立學校監學吳桂芳等在縣城(今豐良)舉行集會,邀知縣鄭受康到會共議反正大亊。會上公推李唐、吳桂芳兩人為代表馳赴潮州向革命軍呈送降表。後召開全縣各鄉代表會議,決定按革命軍政府臨時條例改組縣署為安民局。十月初一日,縣安民局宣告成立,權留鄭受康任局長,吳其瀚、丁國梁任副局長,分設軍政、財政、民政3課;革除典史、巡檢各官及6房3班差役,布告全縣共維社會治安。本縣封建縣署的歷史至此終止。
十月十二日鄭受康辭職離縣回原籍,公舉並呈奉革命軍司令部委任吳其瀚為安民局局長,執行縣知事職權。十月二十七日,吳其瀚辭職,十一月,廣東都督府委丁國梁為豐順縣知事。
民國元年(1912)至9年,豐順縣縣級行政機關仍稱縣知事公署,簡稱“縣署”或“縣公署”,縣行政長官則改稱縣知事,主持全縣政務。縣署之內,設定4科,分掌總務、財政、教育、實業等項。民國10年,縣署改稱縣政府,縣知事改稱縣長。縣政府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時裁時復,名稱多變。縣府內設秘書1人,設總務、自治2科,另分設公安、財政、建設、教育、土地、衛生、民政、國稅等局。民國23年政府機構,設總務科、自治科、公安局、財政局、建設局、地政局、教育局,除秘書兼總務科長外,其餘各科設科長1人,科員、課員、事務員13人,雇員、糧役、雜役等共50多人。民國26年7月起,裁局改科,第一科掌民政,第二科掌財政,第三科掌教育,第四科掌建設,第五科掌軍事,第六科掌土地。同時,還設定了警佐室、兵役科、稅緝處、勸業公所、禁菸所等機構。民國29年10月1日,豐順縣按照廣東省的部署實施新縣制,主要機構有:縣政府設縣長1人(薦任),秘書1人,下設6科:民政、財政、教育、建設、軍事、地政。另設會計室、警佐室、情報股、統計員、人事管理員、指導員、承審員、技士、技佐、督學等。人員編制共約80人。
民國期間,歷任豐順縣安民局長3人,知事18人,縣長41人,各任縣長均由省府委任。

解放後

1949年8月28日,豐順縣人民政府在八鄉山成立,由原豐順縣人民行政委員會主任委員丘峰任縣長。10月6日,豐順全境解放,縣人民政府機關從八鄉山遷至湯坑。1950年11月21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以湯坑鎮為縣人民政府所在地,湯坑成為豐順縣新縣城。
1952年11月15—21日,召開第七屆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選舉產生縣長、副縣長、政府委員。
1955年4月27日,豐順縣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選舉產生縣長、副縣長、政府委員和法院院長,縣人民政府改稱為豐順縣人民委員會(簡稱縣人委)。1958年12月至1960年12月因並縣而撒銷了豐順縣人民委員會,縣轄區分別併入大埔、揭陽兩縣。1961年1月,從大埔、揭陽兩縣劃回豐順縣轄區,恢復豐順縣人民委員會。1967年5月6日,豐順縣成立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豐順部隊為主,吸收地方領導幹部參加的豐順縣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為豐順縣臨時領導機構,對全縣實行統一領導。1968年4月11日成立了豐順縣革命委員會,取代縣人民委員會職權。1981年1月,召開豐順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撤銷豐順縣革命委員會,恢復豐順縣人民政府。選舉產生正、副縣長和法院院長。
縣政府的辦事機構,1949年縣人民政府初建時,設秘書室、民政科、財糧科、經濟建設科、文教科、財政經濟委員會、貿易公司、公安局、縣郵局、湯坑郵局和人民電話局等11個工作部門。1950年後,逐步增設機構,至1955年設定25個單位,1966年增至34個單位。1968年4月,縣革命委員會成立後,設立政工、生產、保衛、辦事4大組,下轄工業、農林水、商業供銷、財稅金融、交通郵電、糧油、衛生、毛澤東思想宣傳等8大站。1969年11月,撤銷豐順縣革命委員會“八大站”,相應地在工業戰線、交通戰線、郵電局、農林水戰線、衛生戰線(含文教、衛生)、商業戰線、財稅局、中國人民銀行豐順縣支行分別成立革命委員會。1973年3月,撤銷豐順縣革命委員會的“四大組”及其內設機構,全面恢復委、辦、行、局,共設31個局級單位。“文化大革命”結束後,1981年機構增至43個,地區收回了人民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和郵電局的管理權。1984年6月,縣七屆一次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對縣政府所屬機構進行改革,調整為40個單位。
2005年縣級行政機構設定。(1)縣政府工作部門:政府辦公室、信訪局、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法制局、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物價局、發展和改革局、經濟貿易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酒類專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監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和建設局、交通局、農業局、畜牧局、水利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衛生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審計局、統計局、駐深辦、駐穗辦、供電局;(2)省、市屬駐豐單位: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電信局、郵政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氣象局、菸草專賣局(廣東菸草豐順縣有限公司)、食鹽專賣局、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豐順縣支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豐順支公司、中國人民銀行豐順縣支行、中國銀行豐順縣支行、中國工商銀行豐順縣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豐順縣支行、中國農業銀行豐順縣支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豐順縣支行、信用聯社、廣東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豐順分公司、中國聯通有限責任公司豐順分公司;(3)縣直屬事業單位: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經濟開發區工業園管理辦公室、招商引資辦公室、廣播電視台、科學技術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事僑務局、公路局、林業局、體育局、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積金豐順分理處、發電管理局、鄉鎮企業管理局、供水局、房管局、旅遊局、檔案局、人民防空辦公室、糧食管理儲備局、二輕工業聯社、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縣屬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農業機械管理局、廣播電視大學;(4)其他事業單位:豐順中學、教師進修學校、職業中學、球山中學、第一中學、東海中學、華僑中學、龍山中學、龍泉中學、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院;(5)企業單位:商業企業總公司、醫藥總公司、陶瓷公司。

組成人員

豐順縣人民政府分別由縣長、副縣長,秘書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人員組成。
縣長、副縣長等領導人員由豐順縣人民代表大會依法選舉產生。秘書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人員,待領導人員選舉產生後,在兩個月內提請豐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每屆任期五年。

行政職權

(一)執行豐順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九)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府機構

工作部門

豐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豐順縣發展和改革局
豐順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豐順縣教育局
豐順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豐順縣公安局
豐順縣民政局
豐順縣司法局
豐順縣財政局
豐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豐順縣國土資源局
豐順縣環境保護局
豐順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豐順縣交通運輸局
豐順縣水務局
豐順縣農業局
豐順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豐順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豐順縣審計局
豐順縣統計局
豐順縣法制局
豐順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豐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豐順縣綜合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直屬事業單位

豐順縣林業局
豐順縣外事僑務局
豐順縣檔案局
豐順縣扶貧開發局
豐順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豐順縣公路局
豐順縣招商局
豐順縣城市綜合管理局
豐順縣畜牧獸醫局
豐順縣體育局
豐順縣旅遊局
豐順縣科學技術局

其他部門

豐順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中央、省屬駐豐順縣部分單位

豐順縣工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
豐順縣氣象局

各鄉鎮政府

豐順縣砂田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小勝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大龍華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建橋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留隍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潘田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北斗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豐良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湯南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埔寨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湯坑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黃金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龍崗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潭江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湯西鎮人民政府
豐順縣八鄉山鎮人民政府

政府領導

現任領導

縣長:廖茂忠
常務副縣長:鄭春鵬
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縣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羅小天

歷任縣長

丘峰(1949.10—1953.3),廣東豐順人
卓玉峰(1953.3—1954.5),廣東豐順人
蔡潑(1954.6—1956.9),廣東揭西人
陳堅(1957.1—1958.5),廣東豐順人
徐松(1958.5—1960.12),廣東豐順人
馮博明(1961.1—1967.5),廣東豐順人
卞兆乾(1967.5—1968.4),湖南湘潭人
張惠群(1968.4—1969.3),廣東揭西人
李俊寶(1969.9—1973.8),吉林渾江人
趙惟卓(1973.8—1980.10),廣東澄海人
陳堅(1981.1—1981.5),廣東梅縣人
林江木(1981.5—1983.9),廣東揭陽人
徐良(1983.9—1984.6),廣東豐順人
張運名(1984.6—1990.7),廣東普寧人
陳紹雄(1990.6~1998.5),廣東人
甘新玲(1998.5~2002.5),廣東人
陳修想(2002.5~2003.3),廣東人
陳維安(2003.3~ ),廣東人

行政區劃

豐順縣位於廣東省東部、梅州市南端,毗鄰潮汕地區。清乾隆三年(1738年)建置。2015年轄16個鎮、1個國有農場,行政區域面積2710.22平方千米。總人口70萬人。
2000年全縣轄24個鎮(湯坑、附城、東聯、北斗、湯西、湯南、埔寨、上八鄉、下八鄉、豐良、建橋、龍崗、潘田、仙洞、黃金、留隍、東留、茶背、大龍華、徑門、潭江、潭山、砂田、小勝)和1個國營農場(埔寨農場)。
2003年9月,豐良、仙洞兩鎮合併為豐良鎮,潭江、潭山兩鎮合併為潭江鎮,上八鄉、下八鄉兩鎮合併為八鄉山鎮。
2004年10月,湯坑、附城、東聯三鎮合併為湯坑鎮,留隍、東留、茶背三鎮合併為留隍鎮,大龍華、徑門兩鎮合併為大龍華鎮。全縣設16鎮、1場,下轄村委會261個(埔寨農場未計),社區居委會20個,自然村1956個。
2012年,豐順縣轄16個鎮(埔寨鎮、八鄉山鎮、湯南鎮、湯西鎮、湯坑鎮、北斗鎮、建橋鎮、豐良鎮、龍崗鎮、潘田鎮、留隍鎮、黃金鎮、大龍華鎮、小勝鎮、潭江鎮、砂田鎮)和1個國營農場(埔寨農場),263個村民委員會和14個居民委員會,縣城設在湯坑鎮。

辦公地址

豐順縣人民政府地址:廣東省梅州市豐順縣市政大道532號
豐順縣人民政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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