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間接發行

證券間接發行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者委託中介機構辦理證券發行手續和銷售業務的證券發行方式。接受委託代理證券發行的中介機構主要是投資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等它們在代理發行時通常採用的方式有三種:承購。即由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等證券商按照它與發行者簽訂的推銷契約,將契約所規定的證券發行額中未能脫售的部分予以購進的做法。

由於這時承購者要承擔銷售的風險,故其收取的手續費較高,但發行者則因此而較為及時足額地獲取所需資金。包銷。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等證券商將發行者的證券一次全部買下,並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約定的價款墊支全部資金,然後在證券市場上根據行市銷售證券的做法。這種方式使得證券商有可能賺取低價購進與高價賣出中的差額利潤,但也可能因證券行市的跌落而遭受損失;對於證券發行者來說,則因要給包銷者較高的折扣而增加其籌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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