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助銷屬於債券承銷的四種主要方式之一,其本質是通過承銷商在約定承銷期滿後對剩餘證券進行餘額包銷或向發行人提供貸款,以保障發行人的籌資計畫順利完成。該方式在法律關係上形成承銷商與發行人之間的買賣關係,未售出證券所有權歸屬於承銷商。我國證券法相關規定將餘額包銷劃入包銷方式的範疇。
基本介紹
- 類型:間接發行形式
- 法律歸類:包銷方式
- 承銷方式:餘額包銷或貸款
- 法律關係:證券買賣關係
- 所有權歸屬:未售證券屬承銷商
定義與性質
業務模式
- 餘額包銷:承銷商按照契約約定,對承銷期滿後剩餘的證券進行全數購買
- 貸款支持:當存在未售出證券時,承銷商可按照剩餘金額向發行人提供貸款,確保籌資計畫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