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養士

論養士

“養士”這個名稱,出在戰國時代,當時書籍不如現在普及,也沒有考試制度,一般平民有了知識,就依靠權貴人家求出路,到他們家裡作賓客。過去叫賓客,現 在的名稱等於“隨員”;從唐代到清代叫“幕府”。像曾國藩,不少有本領的人,都在他的幕府里——等於現在的研究室、參謀團、秘書室。現在也有稱作幕僚。“六國的養士”就是這樣的情形。

那時養士,養些什麼人呢?蘇軾指出的分類是智、辯、勇、力四種人;實際上也可說只是兩種人,一種用頭腦,一種用體力。討論這四種人,如果以現代職位分類的科學來作博士論文,起碼可以寫他兩百萬字不成問題。但是我國古代文化喜歡簡單,所以幾百字的文章就解決了。以上具出自南懷瑾《論語別裁》。

《論養士》表明出處。南懷瑾論語別裁。給讀者深入了解的餘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論養士
  • 作者:蘇軾
  • :子瞻
  • 東坡居士
  • 並稱三蘇
  • 生平榮譽:唐宋八大家
原文,文章分析,作者簡介,

原文

春秋之末,至於戰國,諸侯卿相皆爭養士。自謀夫說客、談天雕龍、堅白同異之流,下至擊劍、扛鼎、雞鳴、狗盜之徒,莫不賓禮。靡衣玉食以館於上者,何可勝數。越王勾踐,有君子六千人。魏無忌、齊田文、趙勝、黃歇、呂不韋皆有客三千人。而田文招致任俠奸人六萬家於薛。齊稷下談者亦千人。魏文侯、燕昭王、太子丹皆致客無數。下至秦、漢之間,張耳、陳余號多士,賓客廝養,皆天下豪俊。而田橫亦有士五百人。其略見於傳記者如此。度其餘當倍官吏而半農夫也。此皆好民蠹國者,民何以支,而國何以堪乎?
蘇子曰:此先王之所不能免也。國之有奸,猶鳥獸之有鷙猛,昆蟲之有毒螫也。區處條理,使各安其處,則有之矣,鋤而盡去之,則無是道也。吾考之世變,知六國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蓋出於此,不可以不察也。夫智、勇、辯、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傑也。類不能惡衣食以養人,皆役人以自養者也。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貴,與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職,則民靖矣。四者雖異,先王因俗設法,使出於一。三代以上出於學。戰國至秦出於客。漢以後,出於郡縣吏。魏、晉以來,出於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於科舉。雖不盡然,取其多者論之。六國之君,虐用其民,不減始皇、二世,然當是時,百姓無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傑者,皆以客養之,不失職也。
其力耕以奉上,皆椎魯無能為者,雖欲怨叛,而莫為之先,此其所以少安而不即亡也。
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既並天下,則以客為無用,於是任法而不任人,謂民可以恃法而治,謂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故墮名城,殺豪傑,民之秀異者散而歸田畝,向之食於四公子、呂不韋之徒者,皆安歸哉!不知其能槁項黃馘而老死於布褐乎?抑將輟耕嘆息以俟時也?秦之亂,成於二世,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有以處之,使不失職,秦之亡,不至若此之速也。縱百萬虎狼于山林而饑渴之,不知其將噬人,世以始皇為智,吾不信也。
楚、漢之禍生民盡矣,豪傑宜無幾,而代相陳豨從車千乘。蕭、曹為政,莫之禁也。至文、景、武帝之世,法令至密矣,然吳王濞、淮南、梁王、魏其、武安之流,皆爭致賓客,世主不問也。豈悠於之禍,以為爵祿不能盡魔天下之士,故少寬之,使得或出於此也邪?
若夫先王之政,則不然;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嗚呼,此豈秦、漢之所及也哉!

文章分析

蘇軾在這篇文章中說,社會上天生有智、辯、勇、力這四種人,他認為這一類的人好役人——坐著吃人家的——無法役於人。如果我們用社會學來研究,社會上有許多人是這樣的,用頭腦非常能幹,叫他用勞力就不行,有些人叫他用頭腦就像要他的命,要他做勞力就蠻好。但有些人有力去打架,力氣好得很,要他做工,做三個小時就做不下去了。所以研究社會、研究政治,要多觀察人,然後再讀有關的書,才有道理。又像許多人有智,這個智是聰明才智;有許多人有辯術,專門用手段,不走正道,走異端,打鬼主意第一流,正當方法想不出來。但是不要忘了,他也是一個人才,就看老闆怎么用他,這就是所謂會不會用人了。所以智與辯看起來是一樣,聰明的人做事一定有方法,但是正反兩面的方法不能相違。勇與力看起來似乎也是一樣,但是勇敢的人不一定有力氣,而個子高大孔武有力的人,教他去前方打仗、為國犧牲,他怕死了不乾,這是有力沒有勇。因此蘇東坡說智、辯、勇、力四種人,往往需要人家養他,不能自立。不過依恃人家,攀龍附鳳,也可以立大功,成大業,教他一個人乾,就沒有辦法。

作者簡介

蘇軾 字子瞻,號東坡居士.,唐宋八大家之一,與父蘇洵、弟蘇轍並稱“三蘇”。蘇軾二十歲中進士,神宗時期曾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台詩案”受誣陷被貶黃州任團練副使,在黃州四年多曾於城東之東坡開荒種田,故自號“東坡居士”。哲宗即位後,曾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並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被貶惠州、儋州。大赦北還,途中病死在常州,葬於河南郟縣,追謚文忠公。人稱“蘇東坡”,號“東坡居士”。史書記載蘇軾“身長八尺三寸有餘,蘇軾為人寬大如海”。蘇軾是蘇洵的次子(長子夭折),嘉祐二年(1057年),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年),父親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因與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並非完全不同意,還是有部分認可的,前期反對,後期深入民間,了解到新法的好處,轉而贊成新法好的方面),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再遷至密州(今山東諸城),移至徐州。元豐二年(1079年),罹“烏台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署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升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二品),知禮部貢舉。元祐四年(1089年)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州市區),再貶昌化軍(今海南儋州市)。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今屬江蘇),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享年六十六歲,御賜諡號文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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