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卦傳

說卦傳

易傳篇名,十翼之一,一篇。西漢時期該篇包含了《序卦》和《雜卦》二篇,是記述解說乾、坤、艮、兌、坎、離、震、巽八經卦所象徵的各類事物,以及闡述六十四卦卦序排列原理和各卦的屬性意義,以輔助占斷吉凶的,故名“說卦”。 後人拆分成三篇並各有題名,第一篇仍名《說卦》,後人分為十一章,即為今本。其主體說卦象的部分為戰國時期的作品,本為卜筮之書的一種,漢代時儒生對其做了改編,加入了部分儒家易傳的內容,被編入儒家經典文獻《易經》中的“十翼”,典籍中一般簡稱《說卦》。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說卦傳
  • 創作年代:漢宣帝時期
  • 作品出處易傳
  • 包含:《序卦》和《雜卦
  • 記述:八經卦所象徵的各類事物
概述,製作時代,河內女子得《說卦》辨析,《說卦傳》卦象的問題,與先天卦、後天卦的關係,“先天”、“後天”之說不出自邵雍,邵雍之學推演《說卦》而非古傳,先天卦無助於解經,《說卦傳》原文,

概述

西漢時期的《說卦》一篇包含了今本的《序卦》和《雜卦》兩篇,王充的《論衡·正說》:“至孝宣皇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後《易》、《禮》、《尚書》各益一篇。”黃暉論衡校釋》引《經義叢抄》徐養原云:“充言‘益一篇’,不知所益何篇。以他書考之,《易》則《說卦》,《書》即《大誓》,唯《禮》無聞。”《隋書·經籍志》:“秦焚書,《周易》獨以卜筮得存,唯失《說卦》三篇,後河內女子得之。”《說卦》本一篇,而這裡說是“三篇”,有學者認為《說卦》本來是包括了《序卦》、《雜卦》,後來被分成獨立的三篇,如清·毛奇齡仲氏易》卷三十云:“但其雲三篇,今只一篇,或雲合《序卦》、《雜卦》為三”,郭沫若《〈周易〉之製作時代》也認為“《論衡》所說的‘一篇’《隋書》說為‘三篇’,好象不相符,其實只是證明《說卦》、《序卦》、《雜卦》的三種在初本是合成一組,後來分成了三下罷了。”《論衡校釋劉盼遂按云:“唯《論衡》雲‘一篇’,《隋志》作‘三篇’,不同者,蓋《說卦》本合《序卦》、《雜卦》而為一篇,故韓康伯注本及唐石經仍以《說卦》、《序卦》、《雜卦》為一卷。”2013年12月,中西書局出版了《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公布了戰國時期的一本筮書《筮法》,既有記錄占問事項的《十七命》、解釋卦位的《卦點陣圖》、《人身圖》,也有記錄天干地支與卦、爻相配的圖表和爻代表的象,還有一篇與之相配的專記六十四卦卦序的《別卦》,其內容和性質與《說卦》、《序卦》、《雜卦》三篇相似,說明《說卦》、《序卦》、《雜卦》三篇本為一篇是理由充分的。
《說卦》是所有易傳中產生最為古老的篇章,是先秦時期和《周易》並行而用的具有工具書性質的筮法書篇。《周易》本是卜筮之書,其占斷吉凶的主要根據之一就是卦象,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分別代表不同的事物,又要根據事物的不同特性及相關因素來判斷所得卦的吉凶,所以《繫辭下》里很明確地說“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說易占就是一門“象”的學問;所謂“象”就是法像萬物的意思;唐代孔穎達周易正義》也說“《說卦》者,陳說八卦之德業變化及法象所為也。”因此古代掌管卜筮的巫史在編撰、創作了一些作為卦爻占卜參考底本的易書(《周易》即其中的一種)之外,又有專門記述、解說卦位、卦序、卦象的工具書並行使用,就是《說卦》之類的作品,並非是為了解釋《周易》作的“傳”。今《易經》“十翼”中的《說卦》以及本來與之同篇的《序卦》、《雜卦》在內,經過了漢代儒生的改編,加入了儒家易傳的內容並做了相應的文字改造,已經不是先秦《說卦》的原貌。正因為這三篇本來是先秦的筮法著作,不是專為了解經而作,故其內容很多與《周易》經文不合拍,高亨周易大傳今注》里就說《說卦》所記卦象“未能滿足研究經傳之需要”,說《序卦》“或合乎經義,或不合經義”,說《雜卦》“有合於經者”、“有不合於經者”,因為它本來就不是為了解經而著的。
說卦傳

製作時代

據晉代杜預《春秋左傳集解後序》和《晉書·束晳傳》的記載,西晉武帝時期,戰國時期的魏襄王墓(一說是安釐王墓)被盜墓賊盜發,出土了一大批竹簡書寫的古書,史稱“汲冢書”,在裡面有《易經》二篇,和流傳的《周易》上下經同,沒有《》、《》、《文言》、《繫辭》等易傳(上海博物館1994年入藏的戰國楚簡書中有《周易》,也無易傳),卻有一篇《卦下易經》,其內容“似《說卦》而異”,顯然這篇東西也主要是以講卦位、卦象、卦序為主的東西;清華簡《筮法》也是講卦位、卦象、卦序等內容的,也是一篇“似《說卦》而異”的作品,說明《說卦》本是一篇先秦易學文獻,其創作時間應該是在戰國中期或以前,郭沫若在《〈周易〉之製作時代》一文中雖然堅持易傳大部分不出於秦以前的說法,也同意《說卦》等三篇“是出現於西漢中葉,漢初時所未有”,卻不承認是漢人的偽托,說“我相信《說卦傳》以下三篇應該是秦以前的作品”。《說卦》本來是先秦的筮法書,和儒學無關,所以在秦火中沒有遭到焚毀,一直流傳到漢代。
《說卦傳》本來與儒家學派創作的“易傳”不是一個體系,它與儒學無關,更與孔子無關。由於該篇很重要,解說《周易》的經文時幾乎不能離開它,所以漢初的時候儒生在編纂“十翼”的時候,還是把它編入,但是做了編輯改造,加了幾段儒家易傳的內容。根據馬王堆帛書易傳可知,其開頭的三章是割裂了《衷》(初整理時擬篇題稱《易之義》,後來發現其原篇題名《衷》)這篇儒家易傳的內容加入的,並非《說卦》里原有的文字,王博在《易傳通論》里說“以前就曾有學者指出過,《說卦》篇首的這幾段話與後面的文字並不一致。因為後面解說的是三畫卦的卦象,而前面講的卻是與六畫卦有關的一些道理。現在這段話見於帛書《易之義》篇,表明它原本與後面的部分並不是一個整體,只是後來有人作《說卦傳》的時候,才將它們合併到一起的。”另外,第四章、第六章以及其它章節中的個別文字也當是漢代人加入的。加入這些的目的就是為了給《說卦》染上儒家學說的色彩,才有理由被編入儒家經典。李鏡池周易探源》說“《說卦》或許是較早,但也不出於焦(焦延壽)、京(京房)之前”,因為今本《說卦》確是經過漢代人增改編訂而成,並不是先秦的原貌了。

河內女子得《說卦》辨析

東漢時期有個說法,就是《說卦》這篇晚出,是漢宣帝時期河內女子壞老屋時得到獻上的,十翼里才增加了《說卦》這篇。
河內女子得古書其中有一篇易傳的說法最早見於東漢王充的《論衡·正說》,裡面沒說是哪篇,到了《隋書·經籍志》里才明確地說是“《說卦》三篇”,因為漢代時《說卦》一篇本包括了《序卦》和《雜卦》,後人拆分成三篇。一些學者根據此認為《說卦》等三篇晚出,是漢代經師的偽造。
首先,河內女子所得的《易》篇是什麼,漢代沒有明確的記載,王充也沒說具體的篇名,是不是《說卦》還有疑問,更不能證明此前沒有《說卦》。
在漢代的時候,世上流傳的易傳遠不止十篇,可諸家選取的篇章都不夠十篇(如今本十翼實只有七篇),而是把其中的有些篇拆分成幾篇而湊夠十數,稱為“十翼”。各家選取的篇章是有所不同的,分篇也不同。孔穎達周易正義》的第六論《夫子十翼》里說“但數十翼亦有多家”,就是有多家不同的分法,今本《易經》中的十翼分法是把《彖》、《象》等七篇分成十篇,這只是鄭玄一派的分法,其它的不甚可考,但也不是全無蹤跡,有的學派傳的十翼里的確沒有《說卦》等三篇也是事實,如《漢書·儒林傳》里記載費直治《易》,“亡章句,徒以《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郭沫若認為其中的“《繫辭》十篇”當是“七篇”之誤,因為漢代人寫“七”、“十”都是“十”形,區別在於“七”字橫長豎短,“十”字橫短豎長,經常混淆。今本《繫辭》是被分成上下二篇,而費直本是分成七篇,加上《彖》、《象》、《文言》三篇符合“十翼”之數,實際上是只有四篇,裡面正沒有《說卦》等三篇。另一個有力的證據就是馬王堆帛書《易經》,裡面的易傳有六篇,比今本少一篇,卻比費直的四篇還要多出兩篇,也是十翼的一個傳本,裡面也沒有《說卦》。
相反的證據也有,一是《淮南子·繆稱訓》里引《易》曰:“剝之不可終盡也,故受之以復”,這是《序卦》里的一句。《淮南子》的作成時間大約是漢文帝後期至漢景帝時,是在漢宣帝之前,可見至少《序卦》這篇是一直就有的,如果西漢時它曾經是《說卦》的組成部分,那么也就說明《說卦》這篇當時也是有的。
二是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里說:“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史記正義》認為“序”是指《序卦》),司馬遷寫《史記》是在宣帝之前,他所見到的十翼是五篇,裡面有《說卦》,認為是孔子所序,說明那時候的十翼里是有《說卦》,他沒說到《序卦》和《雜卦》,可能的確是包含在《說卦》之中,這也可以和《淮南子》曾引《序卦》之文的情況相印證。《漢書·藝文志》里說“孔氏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裡面沒有了《說卦》,卻有了《序卦》,根據這個推測,《說卦》本來可能是又名《序卦》,後來分成三篇後,人們分別用來命名了開始的兩篇。這個時候的《說卦》已經經過了儒生的改編整理,成為了一篇儒家易傳,但是它的主體內容還是與儒家思想不合,所以對於主要靠《周易》發揮儒家學說的儒生來說可有可無。
因此說河內女子得的那篇《易》書為《說卦》然後十翼里才有這篇的說法是不太可靠的,只能說在宣帝以前的多家“十翼”中,有的有《說卦》等三篇,有的則沒有,篇目是不同的。河內女子壞老屋得古書的說法應該是實際有的事實,只是並非象後人揣測的那樣罷了。以那篇《易》書而言,即使是所得的的確是《說卦》,它也應當是一個先秦時期只講卦象、卦位之類內容的筮法書,並非是真正的今本《說卦》,只能說是一篇相類似的東西,所以被當成了《說卦》的一種版本。可能奏上後,當時的易經博士跟據它又編輯增益了《說卦》的內容。
今本《說卦》的第七、八、九、十這四章所講的卦象,都是每卦一象,非常整齊簡略,甚至體現出了儒家的一種陰陽、男女、剛柔地位的思想,應該是西漢時十翼本《說卦》里原有的內容,是在先秦《說卦》的基礎上整理成的;而第十一章每卦下所統領的象眾多而繁雜無序,裡面沒有任何儒家的東西,全是卦象,且與《周易》的經文所用象也不盡相合,朱熹《周易本義》里就說“此章廣八卦之象,其間多不可曉者,求之於經亦不盡合也”,這顯然是筮書本來的樣子,這些很可能就是根據這個古本增入的內容。
如果去掉第十一章,《說卦傳》的文字顯得非常整齊,但是第二章和第三章之間顯然少了一節文字,就是“乾為天坤為地艮為山,兌為澤,震為雷巽為風坎為水離為火”這段,因為第二節說完了“故易六位而成章”之後,直接開始說“天地定位”等等,沒有說到“天”、“地”等是屬於哪一卦,顯得很突兀,如果加上那段,文意就非常貫通順暢,而且第十章里也說“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說明在這段之前確實有一段說八卦基本卦象的文字,和第七、第八、第九三章是配套的。因為後來編訂的時候加入了第十一章,裡面有“乾為天”、“坤為地”等內容,為了避免重複,所以把這段刪掉了,卻造成了文意的斷檔,這都足以說明《說卦》的第十一章不是西漢時期原編定本《說卦》里原有的文字,而是後來增入的。
王充所說的“益”可以理解為“增益篇章內容”的意思,未必是增加了一篇書。當然,也可以理解為宣帝以前“十翼”的篇目尚不固定,《說卦》這篇可有可無,因其主體內容和儒家的易學關係不密切,到了宣帝以後才被編輯、改造並確定下來為十翼的篇章。初始時還是一篇,東漢時才被拆成了三篇,成為通行的本子。

《說卦傳》卦象的問題

高亨周易大傳今注》卷六對《說卦》卦象作過簡明扼要的考證說明,認為:《說卦》一篇之主要內容乃記述八卦所象之事物,八卦有基本卦象,即“乾為天坤為地震為雷巽為風坎為水離為火艮為山,兌為澤”,這是八卦之原始卦象,傳統之說法,自先秦以來,言《易》者皆遵用之。有引申卦象,如“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等等,《說卦》所記甚多。《易經》本為筮書,占筮本為巫術,八卦之引申卦象,筮人可以由基本卦象觸類旁通,靈活運用,甚至信口雌黃,提出個人之說法。所以先秦人言《易》,關於引申卦象之說法,已有歧異。《說卦》所記之引申卦象,只是一家之言,不可專信,吾人解《易》,遇必要時可以越其藩籬。其次,此篇所述有瑣碎而無用者,如雲“巽,其於人也為寡發,為廣顙,為多白眼”、“坎,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等是。此種無助於解經,似亦無助於占事也。但此篇所述,亦多有用處,可據以解《易經》及《彖》、《象》、《繫辭》諸傳,唯未能滿足研究經傳之需要。先秦人講八卦卦象,除其基本卦象外,余皆或同或異,甚有分歧。《說卦》所記僅是一家之言,不可專信。
按:高亨之說足資參考,說明先秦時期流傳著很多不盡相同的占筮方法,因而其卦象、卦位、卦序之設定均有差異,不能一概而論。特別是引申卦象,可以根據不同占筮事例和具體情況觸類旁通,無限引申,及於萬事萬物。這種引申具有隨意性,所以會導致一些卦象的重複和自相矛盾,如《說卦》說震為龍,而《孟氏逸象》里又說乾為龍,此是重複;《孟氏逸象》里說坤為安,又為亂,此是本卦象之矛盾,此類甚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另外,高說中有些是以今慮古,不太準確,如說“巽,其於人也為寡發,為廣顙,為多白眼”為“瑣碎而無用者”恐不確當,今人看來無用,古人是極有用的,如睡虎地秦簡《日書》中有根據十二支和十乾推測盜賊的相貌、性格特徵和姓名等的方法,古人用占筮卜人事時必定經常用到,故亦予以記錄。《說卦》本來就不是用來解《周易》經文的“傳”,而是用來輔助占筮的說卦象的,所以它裡面的有些記錄是實際卜筮時所套用的內容,與《周易》經文無關也在情理之中。

與先天卦、後天卦的關係

“先天”、“後天”之說不出自邵雍

關於“先天之學”、“後天之學”的說法,一般認為均出自宋代的邵雍(字堯夫),《周易大辭典》“先天之學”條的解釋是:“北宋邵雍易學的主要內容,邵雍認為乾坤坎離為四正卦的圖式乃伏羲所畫,稱為‘先天圖’,其學稱為‘先天之學’,而以漢易中以坎離震兌為四正卦的圖式為文王對伏羲之易的推演,稱其學為‘後天之學’。因邵氏之學得於李之才所傳授之陳摶先天圖,且認為伏羲之易乃《周易》的基本原理,先《周易》而有,其易學主要為對這部分內容的闡發,故邵氏易學亦被稱為‘先天之學’。”實際上在宋代以前,易學中已有“先天”、“中天”、“後天”之說,明·楊慎《丹鉛續錄》卷二“三易”條云:
“《周禮·太卜》‘掌三《易》之法’乾令升注云:‘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此小成之易也;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此《連山》之易也;初乾、初坤、初艮、初兌、初犖、初離、初釐、初巽,此《歸藏》之易也。小成者,伏羲之易也,而文王因之;《連山》者,列山氏之書,而夏人因之;《歸藏》,軒轅氏之書頁,而商人因之。夏得人統,故歲首建寅而卦首艮;商得地統,故歲首建醜而卦首坤;周得天統,故歲首建子而卦首乾。伏羲之《易》小成,為先天;神農之《易》中成,為中天;黃帝之《易》大成,為後天。’予按:邵康節之《易》‘先天’、‘後天’其源出於此。今之讀《易》者知有‘先天’、‘後天’,而不知有‘中天’。”
乾令升就是乾寶,字令升,晉代人,很多人都知道他是小說集《搜神記》的作者,他比較博學,有很多種著作,其中有《周官禮注》十二卷(已佚),楊慎引的“乾令升注”就是指這本書。根據乾寶的說法可知,“先天”、“後天”的說法至少晉代已經存在了,其產生當有更早的來源,但不會早於漢代,因為其推演的主要根據就是《說卦》這篇易傳。從乾寶的論述里看,他所說的“先天”、“中天”、“後天”和邵雍的學說是不同的。

邵雍之學推演《說卦》而非古傳

邵雍的易學是受自李挺(字之才,一作李挺之),李挺受自穆修(字伯長),穆修受自种放,种放受於五代至宋初時著名道士陳摶(字圖南),其先天圖傳為陳摶所創,而為世人所知則是因邵雍的傳授,所以也有學者認為“先天圖”和“後天圖”都是邵雍創製而託名於陳摶。
先天圖卦位的推定就是根據第三章“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馬王堆帛書《衷》篇作“天地定立,[山澤通氣],水火相射,雷風相薄,八卦相厝”。其實儒生寫這段文字本來是與易占的卦位、卦序無關,他有兩個目的,一個是確立天尊地卑的觀念,二個是要說明陰陽參合“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的道理,所以它解說時是天地(乾坤)、山澤(艮兌)、雷風(震巽)、水火(坎離),陰陽兩兩相對而又相通。後天卦位的推定是根據第五章“帝出乎震”這段,總之都是根據《說卦》記載的推演。
第三章的這段是儒家易傳中的內容,本無關於占筮,所以說其說不會早於漢代;而第五章則是《說卦》里原有的文字,據乾寶的《周官禮注》說這段話屬於《連山易》,不一定可靠,但的確是一段很古老的內容,與占筮密切相關。它對各卦所居的方位也有明確的解說,“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等等,漢人又在“南方之卦也”句後面加入了幾句儒家思想的內容:“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蓋取諸此也”,這顯然不能是先秦《說卦》里原有的文字。
根據尚秉和周易尚氏學》里的考證,“先天卦位”的觀念至少在東漢的時期已經有了,所以東漢時期的荀爽在注《繫辭上》“陰陽之義配日月”句時就說過“謂乾舍於離,配日而居;坤舍於坎,配月而居之義是也”(《周易集解》引),因為在先天卦位中,乾、坤二卦的位置正當於後天卦位中離、坎的位置,所以才有“舍”這一說,這也必定是受《說卦》第三章文字的影響而然,故邵雍“先天之學”的觀念有些地方符合漢代易學的觀念,但這不能說是邵雍承襲發揚漢學,因為他的學說不是承襲漢學,而是承襲了陳摶道家養生之學說發揮引申而來,並非真正古傳的易學。
由於邵雍的名望和其後學的張揚,特別是他的學說和卦圖被朱熹收入《周易本義》中,他的這個理論傳播廣泛,直到今天都在易學界具有巨大影響。

先天卦無助於解經

在漢代以前的易占類文獻里看不到用先天卦位的情況(尚秉和認為有,均牽強附會不可據信),都是用所謂的“後天卦位”,這是先秦筮法通用的準則,《歸藏易》里說“離處彼南方,與日月同鄉(向)”(《玉燭寶典》卷五引),可見也是用後天卦位;清華簡《筮法》里也是用後天卦位,唯坎、離二卦的位置顛倒而別有理據。可見所謂“先天卦”並非是實際卜筮中所套用的卦位,僅僅是一種後出的理論上的東西,後人用以附會經義。清代學者黃宗炎毛奇齡胡渭等人都做過詳盡的辨析,認為陳摶的先天圖(也包括其傳授的河圖、洛書)來源不明,而與道家養生修煉有關,邵氏的先天之學只是道家養生易學的一種發揮,與《周易》之卜筮無關,亦與儒家的易學無關,無助於解經。但此圖給人以充分發揮想像的空間,故自宋代以來,牽強附會、演繹發揮、強為之說者從出不窮,則另當別論。

《說卦傳》原文

第一章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第二章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
第三章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
第四章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烜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第五章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第六章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第七章
乾,健也;坤,順也; 震,動也; 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
第八章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第九章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第十章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第十一章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敷、 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筤竹、為萑葦。 其於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的顙。 其於稼也,為反生。 其究為健,為蕃鮮。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 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 其於人也,為寡發、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 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 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冑、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苽、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剛鹵。為妾、為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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