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認股書
- 類別:公告
- 作用:認購發行股票
- 主要內容:價格 股份數
來由為了便於社會公眾認購所發行的股份,公司法規定,發起人應當製作認股書。認股書是認股人對依法採取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積極參股的書面認購方式。內容認股書的...
應收認股款指股份企業以認股書為憑據,擁有向認股人 收取其未付的股金的權利。在企業股份不由 投資銀行包銷,而是通過投資者認購的方式 來發行股票時,投資者先填...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五)提供虛假財會報告案(刑法第161條)...
招股說明書應附有發起人制訂的公司章程,並載明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每股的標面金額和發行價格,無記名股票的發行總數,認股人的權利和義務,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
公開招募股份時,一般發給認股書,認股人在認股書填寫所要認購的股數和金額。當募足股份總數時,公司發起人即可向各認股人催繳第一次股款。認股人第一次繳納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的規定,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
第八十五條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認股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八十六條所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認購股數、金額、住所,並簽名...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依法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並公告招股說明書,製作認股書,由依法批准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定,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
本罪主要是通過製作虛假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來欺詐他人,而發行股票和債券往往是經過有關部門批准的;詐欺罪發行股票、債券是非法的,未經...
公開發行新股的,還應在認股書加記證券主管機關的核准文號及日期,並將認股書所載各項事項予以公告。但承銷或代銷機構的約定事項,可免予公告。...
公司應印製認股書由認購人填寫。認購新股者既可以現金也可以公司營業所需財產繳納股款。繳足股款後公司應將股票發給認股人,並將新股東載入股東名簿。根據股東...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依法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並公告招股說明書,製作認股書,由依法批准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定,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在認足一定比例的股份以後,其餘部分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同時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