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監委)

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認監委一般指本詞條

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NCA),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授權的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國認證認可工作的主管機構。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責劃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 外文名: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NCA
  • 中文簡稱:國家認監委 
  • 組織隸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組織性質:行政管理
主要職能,組織結構,領導機構,人員編制,機構設定,

主要職能

(一)研究起草並貫徹執行國家認證認可、安全質量許可、衛生註冊和合格評定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發布並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的監督管理制度、規定。
(二)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國家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度和工作規則,協調並指導全國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相關的認可機構和人員註冊機構。
(三)研究擬定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與安全質量許可制度的產品目錄,制定並發布認證標誌(標識)、合格評定程式和技術規則,組織實施強制性認證與安全質量許可工作。
(四)負責進出口食品和化妝品生產、加工單位衛生註冊登記的評審和註冊等工作,辦理註冊通報和向國外推薦事宜。
(五)依法監督和規範認證市場,監督管理自願性認證、認證諮詢與培訓等中介服務和技術評價行為;根據有關規定,負責認證、認證諮詢、培訓機構和從事認證業務的檢驗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和外商獨資機構)的資質審批和監督;依法監督管理外國(地區)相關機構在境內的活動;受理有關認證認可的投訴和申訴,並組織查處;依法規範和監督市場認證行為,指導和推動認證中介服務組織的改革。
(六)管理相關校準、檢測、檢驗實驗室技術能力的評審和資格認定工作,組織實施對出入境檢驗檢疫實驗室和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實驗室的評審、計量認證、註冊和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對承擔強制性認證和安全質量許可的認證機構和承擔相關認證檢測業務的實驗室、檢驗機構的審批;負責對從事相關校準、檢測、檢定、檢查、檢驗檢疫和鑑定等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和外商獨資機構)技術能力的資質審核。
(七)管理和協調以政府名義參加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的國際合作活動,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認可論壇(IAF)、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PAC)、國際人員認證協會(IPC)、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等國際或區域性組織以及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合格評定活動,簽署與合格評定有關的協定、協定和議定書;歸口協調和監督以非政府組織名義參加的國際或區域性合格評定組織的活動;負責ISO和IEC中國國家委員會的合格評定工作。負責認證認可、合格評定等國際活動的外事審批。
(八)負責與認證認可有關的國際準則、指南和標準的研究和宣傳貫徹工作;管理認證認可與相關的合格評定的信息統計,承辦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中有關認證認可的通報和諮詢工作。
(九)配合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研究擬訂認證認可收費辦法並對收費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結構

領導機構

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主任、黨組書記:: 孫大偉
副主任、黨組成員: 程方
副主任、黨組成員: 王大寧
副主任、黨組成員: 謝軍
副主任、黨組成員:劉衛軍
總工程師、黨組成員:許增德
紀檢組長、黨組成員:許武何

人員編制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事業編制為115名。
主任(局長)1名,可配備副部長級幹部;副主任(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可配備正司級幹部;部門負責人8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可配備副司級幹部。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內設秘書處、宣傳處、人事處、行政處。
主要職責有:
1.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委領導的秘書工作;
負責擬定認監委機關辦公制度、規定,並監督執行;安排機關政務值班。
2.負責委黨組會、委務會和主任辦公會的會務及秘書工作;
負責制定委年度會議、培訓計畫,管理和協調認監委召開的重要會議。
3.督促辦理領導批示、上級機關交辦事項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督促檢查和落實黨組會、委務會、主任辦公會及其他重要會議部署的工作。
4.負責督查、信訪和有關部門來函、來電的答覆工作;
處理政務來信和接待政務來訪。
5.負責擬定認監委公文管理辦法和規定,負責公文處理;
指導下屬單位(包括直屬和代管單位,下同)的公文處理工作。
6.負責機要、檔案和保密工作;負責擬定認監委印章、檔案、保密管理規定;
負責委黨組印章、委印章的保管和用印工作。
7.承辦委領導講話等重要檔案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
負責擬定委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和匯總年度工作總結。
8.負責認證認可政務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9.負責認證認可宣傳工作,承辦新聞發布事宜。
10.負責機關行政工作,擬定機關行政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承擔機關設備物資、公務用車、辦公用房、職工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工作。
11.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機關辦公經費使用計畫。
12.負責機關的保衛、交通安全、消防、愛國衛生、綠化、節水、綜合治理、職工子女醫療統籌、計畫生育和工作證件制發等工作;
指導、檢查下屬單位的相關工作。
13.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退休幹部和教育培訓工作。
14.負責擬定認監委外事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
承辦認監委機關及其下屬單位出國人員的政審、護照和簽證辦理工作。
15.負責認證認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16.負責協調聯絡中檢集團、香港公司有關工作。
17.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
2004年4月,認監委第一次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國家認監委直屬機關黨委和國家認監委直屬機關紀委,
認監委直屬機關黨委領導認監委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的建設各項工作,並領導直屬機關工會、直屬機關團委工作。現有認監委辦公室黨支部等10個機關黨支部,認監委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2個直屬黨支部,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黨委、中國質量認證中心黨委、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臨時黨委、中國認證認可協會臨時黨支部等4個下屬單位黨委(支部)。
目前,共有黨支部37個,黨員300多名。
認監委直屬機關黨委的主要職責為:
1.負責制定認監委直屬機關黨的建設的工作規劃、計畫。
2.制定認監委直屬機關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指導下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3.負責直屬機關黨的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和政治學習工作。
4.負責指導直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基層黨組織的思想、作風和組織建設以及對黨員的管理、教育、監督工作。
5.負責直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基層黨組織的設立、變更和支部成員的改選(變更)、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等工作。
6.負責直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審查和處理黨員違紀問題;負責直屬機關的行政監察工作。
7.負責直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統一戰線工作。
8.領導直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青年工作。
9.負責直屬機關和下屬單位精神文明先進表彰工作。
10.承辦總局直屬機關黨委、紀委、紀檢組、監察局和委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策與法律事務部
1.研究提出國家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工作的方針、政策的建議,負責組織全局性、綜合性認證認可政策調研及有關發展研究工作。
2.研究擬訂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立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起草和組織擬訂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法律、行政法規。
3.負責起草和組織擬訂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並承擔審核、報批、發布和清理等工作。
4.負責組織、指導認證認可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專項認證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認證行政執法;負責組織查處重大認證認可違法案件,負責統一受理認證認可申訴和投訴,處理有關申訴和投訴。
5.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與認證認可有關的訴訟案件的處理工作。
6.負責認證認可的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
7.擬訂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普法宣傳和法制培訓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8.負責協調認證認可行政許可工作,研究並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行政許可配套制度;負責認證標誌備案管理工作。
9.負責指導質檢系統認證認可法制建設工作。
10.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認可監管部
1.負責擬定認可制度、認證人員註冊制度、管理體系認證制度、人員認證制度及其規則和工作規劃、計畫。
2.研究擬定對認可機構和認證人員註冊機構的監督管理的規定,負責認可機構授權和監督管理工作。
3.研究擬定對認證機構、人員認證、認證諮詢機構和認證培訓機構資質審核制度以及從業資格審批制度、規定、程式、規劃和監督管理的規定,並組織實施。
4.負責批准的認證機構、認證培訓機構、認證諮詢機構的統計、匯總及相關管理工作。
5.負責對認證認可行業自律組織的管理和指導;研究認證中介機構的市場運作規律和機制,指導和推動認證中介組織的改革工作。
6.承辦全國認證認可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國家認證認可專家諮詢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負責部際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的建立與實施。
7.負責認證公告的組織發布工作。
8.組織協調服務認證制度的建立及實施工作。
9.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認證監管部
1.研究擬定強制性產品認證與安全質量許可制度的建立、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2.負責起草強制性產品認證與安全質量許可制度的產品目錄、認證標誌管理辦法和合格評定程式。
3.負責組織確定承擔強制性認證任務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並監督檢查。
4.研究擬定自願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建立、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5.負責對產品認證活動和認證結果的監督檢查,負責協調強制性產品認證行政執法檢查工作中的技術性政策問題。
6.會同有關部門對產品認證機構資質、業務範圍和技術能力的審核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7.研究擬定出口商品質量許可制度的建立、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8.負責對產品認證工廠檢查員管理制度的建立,並監督實施。
9.研究擬定強制性產品認證免辦審批制度以及特殊認證模式的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強制性認證收費標準方案並組織實施。
11.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註冊管理部
1.研究擬定進出口食品、化妝品生產、加工、儲存等企業的衛生註冊登記以及陶瓷出口質量許可的工作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計畫。
2.負責出口食品、化妝品生產、加工、儲存等企業的衛生註冊登記和陶瓷出口質量許可的評審、發證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相關重大問題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負責統一辦理向境外推薦企業註冊和組織接待境外主管部門來華檢查工作。
4.負責進口食品、化妝品生產、加工、儲存等企業的註冊評審和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衛生註冊評審員的管理工作。
6.負責“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組織推廣和監督管理。
7.研究擬定食品和農產品認證規劃和實施計畫,管理和協調食品和農產品認證體系建設工作。負責食品和農產品認證信息統計分析工作。
8.研究擬定相關食品和農產品認證基本規範、規則,管理和協調食品和農產品認證工作。
9.組織實施食品和農產品認證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10.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實驗室與監測監管部
1.統一規範和管理校準、檢測、檢定、檢查、檢驗檢疫、鑑定等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基本條件與技術能力評審、資質審核和資格認定工作,研究擬定相關的制度。
2.研究擬定和組織實施實驗室國家認可制度和規劃、計畫,監督管理實驗室認可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實驗室認可機構授權。
3.組織實施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校準、檢測、檢定、檢查、檢驗檢疫、鑑定等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的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的認定工作。
4.管理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能力驗證工作,研究擬定相關的管理制度和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和協調有關的能力驗證活動。
5.負責國家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授權和相關的後續監督工作。
6.組織實施出入境檢驗檢疫實驗室和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實驗室的評審、計量認證、註冊和資格認定以及依法授權和驗收等工作;會同總局有關部門實施質檢系統技術機構和實驗室的規劃工作。
7.管理中外合資、合作和外商獨資的校準、檢測、檢定、檢查、檢驗檢疫和鑑定機構技術能力的資質審核工作;負責獲境外認可機構認可的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的備案工作。
8.管理全國檢驗檢測資源調查和信息處理工作;研究建立檢驗檢測資源共享的相關制度;監督管理和規範檢驗檢測中介服務活動。
9.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際合作部
1.研究擬定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衛生註冊的國際合作的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劃及項目計畫。
2.研究擬定參加與合格評定、認證認可相關的國際組織和區域性組織活動的工作規劃和項目計畫。
3.協調和審核有關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衛生註冊的協定、協定和議定書草案,組織協調對外談判和商簽協定工作。
4.負責港、澳、台的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的聯絡事務。
5.負責有關認證認可的技術引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出國培訓。
6.研究提出開拓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國際業務的意見建議。
7.負責承辦認監委重大外事活動和國際會議;綜合、協調認監委參加的國際會議和技術交流活動的有關事宜。
8.負責WTO/TBT?SPS有關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的通報和諮詢工作。
9.承擔ISO、IEC中國國家委員會的合格評定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認監委外事經費預算和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
11.負責協調安排並監督實施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年度外事計畫以及國際合作工作。
12.負責外事禮賓和委領導的外事活動安排和翻譯工作。
13.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管理部
1.擬定機關財務、會計的管理辦法;負責機關財務會計核算和日常支出的報銷工作。
2.負責管理和監督下屬單位重大項目支出和財務會計工作,對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提出指導意見。
3.負責編報機關基本支出、項目支出等財務收支預算、決算及各類財務會計報表。
4.負責組織、審核、匯總上報下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及各類財務會計報表,核定收支計畫,實施監督檢查。
5.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機關政府採購計畫並監督管理;管理機關的各類資金和國有資產。
6.負責擬定認監委內部審計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7.負責下屬單位的財務稽查工作。
8.負責研究制定認證認可收費辦法,並進行監督管理。
9.負責機關職工住房公積金和住房基金的管理、職工工資發放及應繳稅金的核算。
10.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技與標準管理部
1.研究擬定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的科技和標準化及出入境檢驗檢疫標準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管理制度。
2.擬定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的科技和標準化及出入境檢驗檢疫標準化工作發展規劃和科技及標準制修訂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科技項目、標準及出入境檢驗檢疫標準制修訂項目的立項、驗收/審定、報批、統計及成果評比和報獎工作。
4.承辦認證認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組織跟蹤研究國際合格評定和認證認可相關指南、準則和標準的轉化,組織參加國際相關指南、準則和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5.組織科技和標準的學術技術交流、培訓和宣貫,並監督檢查。
6.負責對認證認可依據用標準、規範、技術要求的管理。
7.負責科技和標準制修訂項目經費使用管理。
8.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家認監委機關服務中心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 是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直屬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成立於2002年1月。
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服務處、財務處、工會及兩個實體,即:北京中強認產品標誌技術服務中心和北京中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服務中心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 擬定機關服務中心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2.制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3. 協助擬定委機關辦公經費使用計畫,承擔委機關的政府採購具體工作。
4. 負責委機關固定資產、辦公設備的採購、管理、發放、維修、報廢等工作。
5. 負責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工作。
6. 承辦委機關辦公用房的分配和調整工作。
7.負責委機關車輛的管理工作。
8. 負責為委機關辦公及職工生活提供服務工作。
9. 負責委機關職工出差訂票業務工作。
10.負責委機關房產管理工作。
11.負責委機關職工住房供暖費、物業費及各種補貼的核准工作。
12. 負責委機關重要會議、培訓和重要活動的保障工作。
13. 協助委機關負責綜合治理、安全保衛等工作的具體實施工作。
14. 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國家認監委信息中心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信息中心(以下簡稱信息中心)是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直屬事業單位,成立於2003年,信息中心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 研究提出認證認可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承擔認證認可信息化工程項目管理,組織實施認證認可信息化工程建設。
二. 組織並承擔認證認可區域網路、廣域網和計算機系統平台等信息化基礎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
三. 研究提出認證認可政府信息網站的發展規劃,擬定認證認可信息網站建設規範、有關運行標準和運行管理辦法。承擔認證認可電子政務、認監委政府網站及“中國認證認可信息網站”的建設工作。
四. 承擔認證認可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為認證認可業務發展提供數據資料。
五. 研究提出認證認可業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套用、開發計畫,組織與認證認可業務相關的軟、硬體開發工作,開展信息技術諮詢與服務活動。
六. 承擔認證認可信息化工程的計算機、網路設備及系統軟體的選型及配置工作,實施計算機技術培訓。
七. 主持編制認證認可信息化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研究和跟蹤信息技術的發展動態,組織擬定重點工程項目和關鍵技術實施及公關方案,並在認證認可信息化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組織認證認可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論證及實施;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 承擔認監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認監委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英文名稱:China Certification & Accreditation Institute;
英文簡稱:CCAI)是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的獨立法人事業單位,是中國國家級從事認證認可和評價制度研究的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
CCAI直屬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授權的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國認證認可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門。
CCAI由綜合技術研究中心、認證技術研究中心、認可技術研究中心和辦公室組成,其技術服務工作由中認國證(北京)評價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承擔。
法定業務:
根據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授權,研究所主體業務:
1. 承擔認證認可/合格評定理論研究;
2. 承擔認證認可/合格評定標準研究;
3. 承擔認證認可/合格評定專業培訓與諮詢;
4. 承擔認證認可/合格評定技術開發與服務;
5. 承辦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委託事項。
主要職責:
1. 政策研究:圍繞國家認證認可的方針政策,開展認證認可發展的前瞻性研究;
2. 科研課題:承擔國家認證認可科研課題和科研攻關項目;
3. 技術研究:依據認證認可國際準則和我國認證認可工作發展需要,開展認證認可技術研究;
4. 培訓研討:根據認證認可客戶需求,開展認證認可相關業務的培訓和研討活動;
5. 諮詢服務:提供認證認可國內和國際相關信息,承擔認證認可方針政策及相關技術的諮詢服務;
6. 承辦工作:承辦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國認證認可協會
中國認證認可協會成立於2005年9月27日,是由認證認可行業的認可機構、認證機構、認證培訓機構、認證諮詢機構、實驗室、檢測機構和部分獲得認證的組織等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的非營利性、全國性的行業組織。
依法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中國認證認可協會以推動中國認證認可行業發展為宗旨,為政府、行業、社會提供與認證認可行業相關的各種服務。
中國認證認可協會的主要工作有:加強社會責任監督,制定行規行約,規範行業行為,維護行業利益;調查研究中外行業發展及市場趨勢,參與制定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向政府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議,向社會提供信息與諮詢服務;倡導科技進步,促進信息化建設,組織人才教育和培訓;參與制、修訂國家行業標準,並組織貫徹實施;組織國際對話,開展行業外交,促進國際合作;開展認證推廣工作;編輯、翻譯出版認證方面的標準、期刊、書籍、文集和資料等;完成政府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
中國認證認可協會以提升行業素質為己任,著力於行業、企業與政府間的溝通協調,並加快國際合作步伐,努力為中國認證認可行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氛圍。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為:CNAS)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並授權的國家認可機構,統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歷史沿革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於2006年3月31日正式成立,是在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和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基礎上整合而成的。
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是經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授權設立的國家認可機構,負責對從事各類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的認證機構進行認證能力的資格認可。成立於2002年7月,是由原中國質量體系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R)、原中國產品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P)、原中國國家進出口企業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CNAB)和原中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CACEB)整合而成。
2004年4月,根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與有關部門協調的意見和決定,原全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CNASC)、原有機產品認可委員會分別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有機產品認證認可工作移交CNAB,進一步促進了統一的認證機構認可制度的深度融合。
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是經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並授權,統一負責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認可及相關工作的國家認可機構。成立於2002年7月,是在原國家技術監督局成立的實驗室國家認可組織――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CNACL)和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成立的進出口領域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能力資格認可的國家實驗室認可組織――中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實驗室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CCIBLAC)的基礎上合併成立的。
組織機構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組織機構包括:全體委員會、執行委員會、認證機構技術委員會、實驗室技術委員會、檢查機構技術委員會、評定委員會、申訴委員會和秘書處。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委員由政府部門、合格評定機構、合格評定服務對象、合格評定使用方和專業機構與技術專家等5個方面,總計63個單位組成。
委員會領導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領導成員:
主任:王鳳清
常務副主任:孫大偉
副主任:朗志正、李懷林、李科浚、童光球、林樹青、南村輝
秘書長:肖建華
副秘書長:劉欣、樊恩健、魏昊
宗旨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宗旨是推進合格評定機構按照相關的標準和規範等要求加強建設,促進合格評定機構以公正的行為、科學的手段、準確的結果有效地為社會提供服務。
主要任務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主要任務為:
1、按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國際和國家標準、規範等,建立並運行合格評定機構國家認可體系,制定並發布認可工作的規則、準則、指南等規範性檔案;
2、對境內外提出申請的合格評定機構開展能力評價,作出認可決定,並對獲得認可的合格評定機構進行認可監督管理;
3、負責對認可委員會徽標和認可標識的使用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
4、組織開展與認可相關的人員培訓工作,對評審人員進行資格評定和聘用管理;
5、為合格評定機構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為社會各界提供獲得認可的合格評定機構的公開信息;
6、參加與合格評定及認可相關的國際活動,與有關認可及相關機構和國際合作組織簽署雙邊或多邊認可合作協定;
7、處理與認可有關的申訴和投訴工作;
8、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
9、開展與認可相關的其他活動。
國際互認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制度已經融入國際認可互認體系,並在國際認可互認體系中有著中重要的地位,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為國際認可論壇(IAF)、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PAC)正式成員並分別簽署了IAF MLA(多邊互認協定)和PAC MLA,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是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和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正式成員並簽署了ILAC MRA(多邊互認協定)和APLAC MRA。
我國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35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定,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54個實驗室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定。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將繼續保持原CNAB和原CNAL在IAF、ILAC、APLAC和PAC的正式成員和互認協定簽署方地位。
主要進展
截至2006年6月底,經過認可的各類認證機構119家,這些機構頒發的各類認證證書數量超過39萬份,其中質量認證證書數量和獲證企業居全球第一;實驗室認可數量已經超過2600個,在全球處於領先水平,檢查機構認可數量65個。
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
一、中心性質及概況
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是經中央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由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八部委授權,依據國家有關強制性產品認證、信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實施信息安全認證的專門機構。
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為國家質檢總局直屬事業單位。
中心簡稱為信息認證中心;英文全稱:China Information Security Certification Center;英文縮寫:ISCCC。
中心的質量方針是:客觀公正,科學規範,優質高效。
二、中心主要業務
依據國家信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認證認可條例》及實施規則,在指定的業務範圍內,對信息安全產品實施認證,並開展信息安全有關的管理體系認證和人員培訓、技術研發等工作。具體包括:
1、在信息安全領域開展產品、管理體系等認證工作;
2、對認證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測、檢查、評價人員進行認證標準、程式及相關要求的培訓;
3、對提供信息安全服務的機構、人員進行資質培訓、註冊;
4、開展信息安全認證、檢測技術研究工作;
5、依據法律、法規及授權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三、中心內設機構
中心內設9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部)、財務處、黨委辦公室(工會)、綜合業務處、科技處、產品認證處、體系認證處、服務資質認證處、質量監督處。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 有限公司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英文名稱:China Certification  & Inspection (Group)Co . , Ltd . , 英文縮寫CCIC)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在國家工商總局登記註冊,迄今為止唯一的帶“中國”字頭以“檢驗、鑑定、認證、測試”為主業的跨國檢驗認證機構,它的成立是中國加入WTO新形勢下貫徹落實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商檢公司體制改革決策的重大舉措。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在國內設有40家一級子公司、113家二級公司和辦事處及5家合資公司,國外設有24家公司和代表處,運營網路遍布全球重要港口、城市及貨物集散地。二十多年來積累了豐富的國際檢驗認證業務經驗,與全球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20多個檢驗認證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如:國際知名的UL(美國安全檢測試驗所)、CSA(加拿大標準協會)、TüV(德國萊茵技術監護顧問有限公司)、SGS(瑞士通用公證行)、ITS(天祥公證行)、KEMA(荷蘭電工材料能源研究院)、JET(日本電氣安全環境研究所)等。
展望未來,隨著我國加入WTO之後各行業領域的逐步對外開放,CCIC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CCIC將秉承科學的發展觀,勇於創新,銳意進取,不斷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把CCIC打造成為民族品牌的檢驗認證航空母艦,參與國際競爭,把中國檢驗認證集團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的大型綜合性檢驗認證機構!
中國檢驗有限公司(香港)
是於 1982 年在香港註冊的綜合檢驗機構;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系統駐港視窗公司,及歐盟海關和中國政府指定的對內地經香港輸往歐盟享受關稅優惠待遇商品在香港簽發 “ 普惠制未再加工證明 ” 的唯一機構;是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總公司及其海外機構在香港的業務總代理。
中檢公司自成立以來,以求實創新,積極進取的精神,不斷發展業務領域,以精確的檢測技術和專業人才,在行內取得肯定的地位;至今更建成了位於港島上環的信德中心、九龍尖沙嘴的新東海中心及新界元朗的綜合檢測中心辦公和作業基地,其中上環的信德中心及新東海中心擁有辦公面積 3 萬 5 千平方尺,元朗綜合檢測中心面積為15 萬 9 千平方尺;其檢驗、化驗和測試等專業實驗室,得到香港 HOKLAS 、中國 CCIB LAC 認可註冊,檢驗網路遍布全港各貨場、倉庫、碼頭,檢驗區域已延伸至中國大陸及世界各地。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有:
進出口商品和天然及再生原料檢驗;食品和化妝品化驗、標籤審核和諮詢服務;機電產品檢驗認證及 “CCC” 標誌代理服務;貨物監裝監卸;殘損鑑定;財產價值、保險損失評估;船舶與貨櫃運輸檢驗;汽車安全檢測;玩具、電器測試;可直接出具 CB 、 CE 、 KEMA-KEUR 、 ENEC 產品測試報告;根據中國標準或 ISO9001/14000 標準進行產品及體系認證和註冊;對輸往中國的動植物及其產品進行裝運前檢驗、監裝和必要的無害處理;辦理普惠制未再加工證明及其他商務單證出證服務等。
中檢公司在國內、歐美及全球的檢驗、鑑定、認證網路上,憑藉雄厚的人員和技術實力,竭誠為客戶提供公正、準確、快捷的服務,使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增添競爭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