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怪(十)

《記怪(十)》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記怪(十)
  • 作者:汪康年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近有最怪之事,則度支部借款之事。未簽字以前,各報並不置一辭,直待至簽字後,反狂罵痛詆,不遺餘力。此等舉動,直可謂之侮弄國家,玩視要政。蓋苟其說而然,在未簽字以前,或可挽回,既簽字,則為難矣,豈非令當者雖知而痛侮,而無可如何乎!從前湘鄂人之對於張文襄鐵路借款,亦是如此。此等處,真令人百思不得其故也。至朝廷不能不借款之苦衷,意各報尚未之知,故罵來罵去,都無是處。又各報對於此,專坐罪盛尚書,試問近來譯載契約,大略已定於去年西九月。其時盛至都未幾也,則此事發端不在盛矣。各報於此等處,都不考求,輒隨意饒舌,良亦可怪。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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