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例法(ruleexample method),與“例-規法”相對。從一般規則到特殊例證的教學方法。教師在教授規則或原理時,把要學習的規則或原理直接呈現給學習者,然後給出有關實例予以解釋和說明,學習者利用認知結構中已有的知識加以理解並掌握。這種教學模式下進行的學習主要是接受學習。其教學的重要條件是學習者須預先掌握構成規則或原理的概念。當學生認知結構中已具備上位規則後,學習與之相關的下位規則時,採用這一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規-例法
- 外文名:rule example method

規-例法(ruleexample method),與“例-規法”相對。從一般規則到特殊例證的教學方法。教師在教授規則或原理時,把要學習的規則或原理直接呈現給學習者,然後給出有關實例予以解釋和說明,學習者利用認知結構中已有的知識加以理解並掌握。這種教學模式下進行的學習主要是接受學習。其教學的重要條件是學習者須預先掌握構成規則或原理的概念。當學生認知結構中已具備上位規則後,學習與之相關的下位規則時,採用這一方法。
規-例法(ruleexample method),與“例-規法”相對。從一般規則到特殊例證的教學方法。教師在教授規則或原理時,把要學習的規則或原理直接呈現給學習者,然後給出有關實例予以解釋和說明,學習者利用認知結構中已...
規一例法是指在教學中,教師首先明確呈現所要學習的規則或原理,隨後藉助具體例證對其進行解釋和說明。這種方法強調從抽象到具體的認知路徑,適用於學生已具備一定基礎知識的教學情境。與其他方法的對比 與規一例法不同,例一規法則先提供一系列例證,引導學生自行歸納出規則。這兩種方法常結合使用,規一例法有助於...
古規,清眾中生事違規者由維那檢舉,抽下掛搭衣物,擯令出院,以安清眾。或有所犯,即以拄杖杖之,集眾燒衣缽道具,遣逐從偏門出,以示恥辱(見《景德傳燈錄》卷六末附《禪門規式》)。後世遵此,對於三業不善不可共住的禪僧也以香板相責,並遷單擯出。在《清規》中還明定肅眾辦法,除刑名重罪例屬官廳處置外...
規—例法 規則學習的一種形式。先呈現要學習的規則,而後在舉例說明。規則學習的一種形式。先呈現要學習的規則,而後在舉例說明。
例-規法是概念教學的常用方法之一,其核心在於通過具體實例引導學生歸納出規則或概念。該方法要求學習者已掌握相關的基礎知識,同時教師需合理設計例證的呈現方式並提供必要的線索。在規則學習中,例-規法與規-例法的共同點在於所需的內部條件,即學習者的認知基礎。定義與特點 例-規法屬於歸納式教學方法,教師通過...
例—規法是規則學習的一種形式,其過程為先呈現規則的若干肯定例證,再從例證中概括出一般結論以獲取規則。這種方法在國小數學教育中套用廣泛,且屬於上位學習類型。基本形式 例—規法的基本形式分為兩步:首先呈現規則的肯定例證,然後引導學生從例證中歸納總結出一般性規則。該方法在國小數學規則學習中廣泛套用,強調...
《禁止蒙面規例》的目的是什麼?新法例旨在禁止任何人身處《公安條例》(第245章)所規管的“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以及非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物品隱藏身份。為什麼需要《禁止蒙面規例》?止暴制亂是當前特區政府的急務。我們特別留意到在過去數個月的非法集會中,作出嚴重暴力行為的人士,幾乎全部都...
制度屬性:作為"法規條例"的簡稱,特指成文的法律規章。該用法在《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文獻中通過"法例"等關聯詞得以印證。歷史用例 在現代文學創作中,該詞常被用以刻畫社會規則體系。沙汀1943年創作的《淘金記》第十八章,通過白醬丹處理公事的描寫,展現了民國時期地方事務管理中的例規運作模式。滬江詞典引用...
朱元璋編纂的《大誥》通過嚴刑峻法強化統治,後被納入律誥條例。後續君主遵循祖制補充條例,弘治至萬曆年間多次修訂《問刑條例》,嘉靖後《充軍》條例增至213條。法律形式中,令以《大明令》為基礎規範行政制度,例則通過《真犯雜犯死罪條例》等補充律文不足。內容特點表現為:對危害統治行為量刑嚴於唐律,首設禁止...
比例規是按比例轉繪與量測距離的一種簡單工具。由一對兩端有腳針、用有指標旋鈕連線的規桿組成。指標旋鈕可在刻有分劃的滑槽中滑動,以調節兩端腳針張距的比值,求得所需比例後,將旋鈕固定。用比例規轉繪地圖要素,多利用地圖資料和新編地圖的共同點位,以交合法進行。當轉繪較多的地圖要素時,不宜使用此種...
《判例法中的經營判斷規則》是2019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日]近藤光男。內容簡介 本書是集關西(神戶、大阪、京都)地區少壯派公司法學者近年來對董事勤勉義務和商業判斷規則進行實證研究的集大成之作,是日本國內一部對董事勤勉義務和商業判斷規則進行專門的案例實證研究的專著。作者簡介 近藤光男,...
《企業勞動用工合規管理百例》由雲南曲直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段彪永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23年3月出版。該書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十餘年的社會背景,針對勞動者權益意識提升與企業用工合規風險增加的現狀,從實務角度為企業提供法律風險防範指引。全書分為勞動關係、在職管理、社會保險、辭職辭退和其他五...
近期的政治理論令人驚訝的特徵是,對於普通法法院的批評,一方面,重複了邊沁的觀點,指責法院在本應只適用法律的時候未經授權即創製了法律,而且,另一方面,指責他們為適應單一案件的迫切需要而左右搖擺,在不改變法律體系的傳統要素的長期存在的規範方面,反對進步,墨守成規。但必須記住,在所有的法律史中,人類的實踐總
在對局中出現雙方著法循環反覆三次,一方棋手要求裁決,稱為待判局面。按以下原則裁定:24.1 一方“長將”立即判負。24.2 雙方均為允許著法或禁止著法,符合不變作和規定,立即判和。24.3 一方為禁止著法另一方為允許著法,犯禁方必須立即變著,若再重複一次循環,即判負。棋例總綱 25.棋例釋義 25.1...
"定例"是漢語辭彙,拼音為dìng lì(注音:ㄉㄧㄥˋㄌㄧˋ),由"定"與"例"構成的偏正式名詞,核心語義指既定的常規、例行規範或不可變更的規矩。該詞既包含《聊齋志異·促織》中描述的行政慣例,也涵蓋《紅樓夢》記載的賈府日用規範,在不同歷史語境中既可指自然規律也可表示制度條例。其近義詞為"定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