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獎學金學生醫療報銷管理規定

《西南大學獎學金學生醫療報銷管理規定》是2005年9月西南大學留學生辦公室印發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南大學獎學金學生醫療報銷管理規定
  • 單位:西南大學
  • 階段:試行
  • 類型:管理規定
西南大學獎學金學生醫療報銷管理規定(試行)
一、凡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的留學生(以下簡稱獎學金生)在入學前,其體檢結果必須通過重慶市檢驗檢疫局的健康驗證,無體檢結果或健康證明的獎學金生必須到重慶市檢驗檢疫局進行體檢。通過健康驗證的獎學金生將獲得《健康證明書》。未通過的學生將進行複查,仍未通過者將休學回國治療,患有傳染病或病情嚴重的獎學金生必須退學回國。
二、學校將為獲得《健康證明書》的獎學金生在學校醫院統一辦理公費醫療手續,享受與中國大學生相同的公費醫療。
三、正常情況下,獎學金生首先應在學校醫院就診,並享受學校規定內的公費醫療待遇。如遇急診,可先選擇在公立二級(含)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
四、獎學金生到重慶市內其他公立二級(含)以上的醫院就診,必須經學校醫院出具轉診單之後,才允許轉院治療,費用由本人預先支付,回校後憑轉診單、病歷、收據及獎學金生本人證件到留學生辦公室報銷。如果需要到校外醫院住院治療,必須憑住院通知單到留學生辦公室領取住院轉賬支票結算,否則一切費用自理。
五、獎學金生在學校醫院就診時,掛號費、一次性醫療器械、住院一伙食費等費用由獎學金生本人自理。
六、獎學金生鑲牙、配眼鏡、分娩、人工流產、矯正生理缺陷、購買營養滋補品以及治療來華前已患有的一般性疾病的費用,均由學生本人自理。
七、獎學金生因違反校紀、法律(打架、鬥毆等行為)造成傷亡事故,所需支付的有關費用,均由獎學金生本人自理。
八、參照學校公費醫療的有關規定,對超出我校中國大學生公費醫療門診標準的自費項目與藥品,公費獎學金生與中國大學生一樣應自理費用。
九、每月10日為獎學金生提交上月公費醫療報銷材料的截止時間,每月15日為領取公費醫療報銷金額時間(如遇周末,應順延至下周一)。如有延期提交者,其領取公費醫療報銷金額的時間應順應至下月。
十、本管理規定由留學生辦公室解釋,自2005年9月起實行。
西南大學國際教育與交流中心
2005年9月1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