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色律

補色律

補色律(lawofcomplementarycolors),色光混合三定律之一。是由H·格拉斯曼在1854年歸納出。指每一種色,都有一個相應的與它以一定的比例混合,產生白色或灰色的另一種顏色,這兩種顏色稱為互補色,互補色總是成對出現。例如和藍綠,色等等。1931年國際照明會議建議用下列公式計算互補色的光波波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補色律
  • 外文名:lawofcomplementarycolors
  • 歸納者:H·格拉斯曼
  • 歸納時間:1854年
(λ1-565.52).(497.78-λ2)=233.02
式中λ1λ2是互補色的波長,單位用毫微米(nm)。當兩個補色光波同時作用眼睛時,有時並不能得到無彩色的視覺,這時需要調整兩色的刺激強度,使它們之間達到適當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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