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醫保

補充醫保是我們通俗的簡稱,其規範的名稱應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補充保險,適用於參加了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補充醫保
  • 醫療保險:不超過24萬元
  • 適用範圍: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
  • 規範的名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補充保險
  • 最高支付限額:6萬元以上
具體來說,就是由市社保局作為投保人,為參保人集體向商業保險公司投保,參保人作為被保險人,其發生年度內累計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基本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公司負責賠付的保險。
補充醫療保險費的繳納,屬在職參保人的,每人每月在個人賬戶中扣繳4元,不足部分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補足;屬退休參保人的及非本市戶籍選擇按6%繳費的參保人,全部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賬戶不扣繳。
統籌基金年度內累計納入醫療保險範圍的醫療費,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90%支付,補充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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