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衡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研究擬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指導經濟體制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政策方面綜合研究擬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
  • 職能科室:28個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委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工作動態,

機構概況

行政編制(含工勤)103人,實有102人(工勤超5人)。設28個職能科室。證券辦全額事業編5個,實有6人;衡水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和牆體材料革新辦公室合併稱牆材革新和散裝水泥辦公室,核定事業編22個,實有23個;核定建投公司事業編16個,實有17人。實職正科28人。

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和市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區域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全市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區域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負責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及其它調控政策的措施,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負責監督指導國債、國家和省資本金、省預算內資金、科技三項資金、技術改造資金的使用情況;安排國家和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下達基本建設、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和市級資本金配置計畫,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資金的使用方向;指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
(六)負責全市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建設規劃、管理方案、政策建議和地方性法規的起草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重點項目會議和活動;負責編制下達全市在建和前期重點項目計畫,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的謀劃管理、協調調度;負責重點項目的概算調整、竣工驗收。負責全市項目庫和項目信息網兜 建立和管理。負責全市各行業招標投標工作的指導協調;核准建設項目招標和不招標申請;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制定工業行業規劃,指導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擬訂天然氣、、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研究交通發展戰略,規劃交通布局,協調交通戰備工作。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政策建議,推進農村城鎮化建設;指導全市農業資源區域劃分和地區經濟協作工作。
(九)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藥品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國家儲備、輪換和投放,引導和調控市場;研究制定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二)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三)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與有關地區的對口支援工作,負責與重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負責外地企業單位在我市設立非經營性辦事機構的審核、備案。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管理證券管理辦公室、牆材革新和散裝水泥辦公室和建設投資公司。

委領導分工

於國義 主任、黨組書記
劉順興 調研員、黨組成員
盧洪寬 副主任、黨組成員
許恆淼 副主任、黨組成員
劉洪傑 副主任、黨組成員
鄭學國 重點辦副主任、黨組成員
謝連仲 副調研員
王書旺 副調研員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衡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2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運轉、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政務督辦、檔案管理、信訪接待、政務信息、對外宣傳、車輛管理、安全保衛等機關行政事務;承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組織協調、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信息網路規劃、建設與管理,推動辦公自動化工作。
(二)人教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職工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經濟研究室、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負責研究分析全市經濟發展形勢,對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並提出相應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受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報告;研究分析國家巨觀經濟政策,提出貫徹落實措施,對涉及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正確決策提供參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防建設的關係,做好國民經濟動員準備,提高平戰轉換能力,協調全市軍事、經濟、社會等方面的重大經濟動員工作;負責全市發展改革動態等宣傳工作。
(四)法規規劃科
負責組織開展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和軟課題研究;組織或參與、協調有關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草案的調研起草;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負責普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及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負責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組織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縣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內資企業的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審核及上報工作;負責重點流域污水處理與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的篩選上報、爭取和監察實施工作。
(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
負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牽頭指導擴權縣改革;研究和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擬定就業、社會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相關體制改革;負責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體系、農村勞動技能培訓基礎設施項目的篩選、申報、爭取工作和監督實施。
(六)固定資產投資科
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巨觀調節政策,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研究提出全市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編制年度固定資產自籌投資、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市級資本金配置計畫;按規定審批城市基礎設施、房地產開發、公檢法司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按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參與管理與投資建設巨觀管理有關的標準定額;負責國家、省預算內資金,省級資本金、國債資金的爭取工作;指導管理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制工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七)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科
負責測監分析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擬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年度分配計畫;負責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利用外資項目的謀劃和發布;負責審核、申報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按規定許可權核准、申報外商投資、境外投資項目;承辦限額以上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執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負責申報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
(八)農村經濟科
負責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最佳化農業生產力布局、實現可持續發展等重大問題,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及政策建議;組織編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等行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及有關的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投資計畫的編制、上報、下達,爭取上級資金項目的篩選和申報工作;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監督檢查投資計畫執行和項目實施情況;組織編制全市生態環境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建設重大項目;組織編制以工代賑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以工代賑建設項目,承辦衡水市以工代賑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形勢,跟蹤研究趨勢性重大問題,及時提出政策性建議。
(九)服務業科
負責綜合分析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全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的建議;負責組織編制服務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服務業爭取上級資金項目的篩選和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現代物流和市場建設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服務業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負責提出相關的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
(十)高新技術產業科
負責研究提出產業技術進步和高技術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銜接平衡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篩選申報、組織實施、驗收國家和省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產業技術創新、企業創新能力建設項目;負責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促進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和傳統產業的最佳化升級;負責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的認定和組織申報工作;負責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基金、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和相關的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
(十一)社會事業發展科
負責研究提出社會事業發展的戰略目標、發展趨勢、方針政策以及社會事業發展同經濟發展的關係;負責協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新聞出版等部門研究社會事業發展政策;統籌安排社會發展各領域的建設規劃;負責協調社會業發展和政策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的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全市社會事業項目上級資金的篩選、申報和爭取工作;負責全市各類社會事業項目的立項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承擔市深化醫療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編制下達大中專學校教育事業計畫、全市人口計畫;會同教育、勞動部門對各類大中專學校的新建、變更及撤銷進行審查上報;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和相關產業發展,促進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
(十二)財經貿易科
負責匯總分析研究全市社會資金運行形勢;研究提出貫徹國家、省財政政策、金融政策、證券等政策的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措施;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分工負責非上市企業(公司)發行債券工作的審查和申報,負責地方企業債券發行管理工作,監督使用情況;參與全市財政、金融等體制改革研究工作;牽頭推進全市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發展及政策的制定;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調控;監督落實重要商品國家儲備、省級儲備的計畫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研究提出糧食、棉花等重要商品流通體制改革意見;管理糧食、棉花、食糖、豬肉、食用油等重要物資和重要商品的市級儲備,安排流通基礎設施項目,提出相關的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監督重要儲備商品的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擬定相關物流發展規劃。
(十三)交通能源科(市鐵路建設辦公室)
負責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重大交通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和相關資金的爭取工作;擬定交通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負責交通運輸戰略規劃的編制工作;統籌鐵路及城市軌道發展戰略、規劃與其他方式發展戰略、規劃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和改革建議;組織編制鐵路發展專項規劃和城際軌道交通規劃,審查上報鐵路、城市軌道交通重大項目;提出市級財政安排鐵路投資意見,制訂鐵路投資籌資方案等;負責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政策建議;擬定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開展能源合作;負責重大能源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及相關資金爭取工作;實施對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能源的管理;安排自油、天然氣、電力等方面的建設項目;負責管理石油儲備;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設及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規劃能源行業生產力布局。
(十四)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負責研究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及環保產業政策的建議;編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依法負責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負責能源資源節約、再生資源利用、企業和城鎮污水治理、城鎮垃圾處理等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承擔市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節能辦公室
負責全市耗能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的監督檢查;工業企業節能目標的考核和工業企業節能規劃;節約能源、資源項目的審核、審查和篩選;編制和下達節能監察並實施節能監察工作;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登記;依法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河北省節約能源條例》、《河北省節能監察條例》的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指導牆材革新和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十六)招標投標管理科(市招標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訂招標投標配套法規和相關政策;核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和不招標申請;監督招標公告發布;負責評標專家的初審呈報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類招標代理機構依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招標投標信用評價體系的建議和管理;對貨物採購、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督執法;承擔市招標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衡水市經濟技術合作辦公室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經濟技術交流,促進區域經濟技術合作;組織、指導與有關地區對口支援和參與西部開發工作;會同統計部門統計、分析、上報全市經濟技術合作情況;負責與省、市外重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負責省校科技合作項目的篩選、申報和爭取工作,負責提出市校科技合作開發資金項目的安排意見,負責省校、市校科技合作開發資金的使用和監督工作;負責我市對口支援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八)經濟運行調節局(市電力辦公室)
負責監測分析全市總體經濟運行態勢,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電、油、氣及交通運輸調度工作,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負責擬定組織實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研究提出應對突發事件的協調預案,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調整動用市級重要應急物資儲備的建議;負責全市電力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負責電力行業項目審查意見;負責電力年度供需平衡、資源配置和電力需求管理工作。
(十九)產業協調科(市行業協會指導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地方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工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謀劃提出主導產業重大結構調整項目、重大產業基地和產業園區;配合上級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並組織監督執行;負責組織研究加強行業協會建設的有關政策,指導行業協會規範發展。
(二十)老幹部管理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和提前離崗人員的目常管理工作。
(二十一)衡水市重點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衡水市重點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稽察特派員受市政府委派,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和管理。
負責按照《河北省重點建設項目稽察條例》編制下達並分步實施年度《衡水市重點建設項目稽察計畫》,落實《河北省重點建設項目稽察計畫》,配合國家、省兩級對我市的重點建設項目稽察工作;完成省重點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授權或委託的重點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市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市重點建設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正處級單位,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管理。下設科室職能:
(二十二)項目綜合科
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管理方案和政策建議、地方性法規的起草和組織實施;負責重點項目領導小組議事的提出和決議事項的督導落實;負責重點建設工作宣傳報導,編輯《衡水重點建設》;參與重點項目竣工驗收;負責匯總分析全市重點建設工作情況;負責組織全市重點項目的會議和活動;負責各類綜合性文字材料;組織對重點建設工作的評比獎勵;負責重點辦日常工作管理。
(二十三)項目前期科
負責編制下達全市重點項目年度前期工作計畫;負責申報省級重點前期項目;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的組織謀劃;協調、調度、督導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建立和管理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庫;參與重點建設項目前期調研論證;參與組織重點項目對外招商工作;研究國家產業政策,制定重點項目規劃。負責組織謀劃、實施事關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項目。
(二十四)項目在建科
負責申報省重點續建和新開工項目計畫;負責編制下達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年度建設計畫並督促落實計畫的完成;負責全市重點在建項目的管理、協調調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負責編髮項目建設進度簡報及信息反饋;負責重點項目的概算調整、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
(二十五)綜合科
負責物價會議組織、文電管理、檔案、保衛、保密、信訪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行政性事務工作。負責物價局機關、直屬單位人事、老幹部管理和黨群工作。
(二十六)信息科(價格監測服務中心)
負責全局業務綜合工作。起草全局性文字材料及綜合性檔案;掌握和分析經濟形勢和物價形勢,綜合提出物價總水平的巨觀調控目標和措施,並負責全市範圍內的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局性、方向性、中長期性價格政策問題的研究;調查研究價格改革、物價管理中的難點和重要問題,提出政策性的措施意見;參與價格(收費)改革項目方案設計和收費擬定以及專項價格行政法規、規章的制定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國家和省市發布的價格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
負責價格聽證會工作。
負責物價宣傳工作。
負責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工作。
負責組織全市市場價格監測與預警工作;負責收集並向市委、市政府、省物價局報告反饋有關物價工作動態、政策信息;蒐集、發布價格信息,正確引導社會的經營、消費方向,負責價格信息服務工作。
負責局機關計算機網站的建設、開發和管理;負責全系統計算機監測網路的管理。
(二十七)商品價格管理科(衡水市南水北調工程基金工作小組辦公室)
負責對國家、省有關重要商品價格改革方案的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市與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關係重大、資源稀缺、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擬定作價原則、辦法和改革方案;對委託縣(市、區)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負責指導協調;指導企業用好市場調節商品價格的定價權和行業組織價格自律,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生產資料要素價格的管理和指導;負責重要農產品價格管理。負責市南水北調工程基金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八)行政事業收費管理科
負責管理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管理和調整全市範圍內行政機關和行政性的事業單位資源補償類、行政管理類收費和證照費、培訓費、服務費等收費標準,擬定管理原則、辦法;協調處理各部門或地區之間在各種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收費方面的爭議。
(二十九)公用事業價格及經營收費管理科
負責公用事業價格、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工作;擬定收費標準和管理原則、辦法;根據成本變化和國家政策要求,提出公用事業價格及經營服務收費標準的改革調整意見並組織實施;協調處理各部門或地區之間在各種公用事業、經營服務性、涉外收費方面的爭議。

工作動態

市發改委快速行動狠抓落實大力簡化手續最佳化發展環境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切實改善投資環境,按照省政府冀政[2009]134號和冀政辦[2009]25號檔案精神,市發改委快速反應抓部署,積極研究出實策,精簡審批提效能,實行合併新舉措,以實際行動創優發展環境。
一是抓好落實出意見。省通知下發後,市發改委積極組織,召開會議,研究舉措,抓好落實,經過全委上下的共同討論和研究,多易其稿,出台了《市發改委落實冀政辦[2009]25號檔案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辦理時限、辦理程式和辦理方法,暢通了辦理渠道,最佳化了發展環境。
二是合併辦理簡手續。冀政辦[2009]25號檔案,涉及市發改委合併辦理的事項有2項,一個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另一個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招標方案核准。為落實好省檔案精神,我委經過討論研究,決定將上述兩項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合併辦理,統一受理,並作為主辦材料的附屬檔案,不再加蓋節能審查和招標核准專用章,待審核通過後,統一回復,簡化了辦理手續,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最佳化程式減事項。為落實省通知精神,市發改委原辦理招標方案核准需提供的材料共7項,縮減為1項,只保留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招標方案申請表;項目節能審查保留為節能審核表(或節能評估報告)。以上兩項審查核准事項,不再索要項目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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