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藝術(一種藝術形態)

行為藝術(一種藝術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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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藝術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興起於歐洲的現代藝術形態之一。

行為藝術是經藝術家親身加入,精心策劃而推出行為或事件,並通過與人交流,一步步發展,形成結果的過程。我們定義這個事件或過程為行為藝術。

行為藝術是指在特定時間和地點,由個人或群體行為構成的一門藝術。行為藝術必須包含以下4項基本元素,除此之外不受任何其他限制:時間、地點、行為藝術者的身體,以及與觀眾的交流。該藝術不同於繪畫、雕塑等由具體事物構成的藝術形態。

雖說理論上行為藝術可以包含一些相對而言更為主流的活動,比如雜耍、噴火、體操等雜技,以及戲劇、舞蹈、音樂等,但這些一般歸為表演藝術。行為藝術通常僅指視覺藝術範疇中前衛派(avant-garde)或觀念藝術(conceptual art)的一種。

行為藝術是指藝術家把現實本身作為藝術創造的媒介,並以一定的時間延續。行為藝術的鼻祖是法國著名藝術家伊夫·克萊因(Yves Klein,1928—1962)。其代表作品是1961年他張開雙臂從高樓自由落體而下的《自由墜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為藝術
  • 外文名:performance art
  • 起源:20世紀60年代
  • 起源地: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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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所謂行為藝術是一種藝術家用思維和行為過程來進行創作的藝術形式,現代行為藝術興起於西方,是西方當代社會的一個奇特現象,行為藝術在本質上可以定義為一種自由的生命活動。 中國的行為藝術是中國藝術現代化進程中向西方拿來的一種藝術形式,從1985年新潮美術時期(1985—1989)它就已出現。這一時期宋永平、宋永紅兄弟的“一個場景的體驗”、丁乙等人的“街頭布雕”等具有行為展演傾向的藝術活動,普遍採用包紮或自虐的方式,這與20世紀80年代年輕藝術家企圖通過反文明、反藝術的手段來求得精神自由的價值取向有關,透露出對“文革”、對精神壓抑的反抗,表達了藝術家尋求思想解放的時代願望。

來源

現代意義上的行為藝術,最初是在20世紀60年代根據藝術家維托·阿肯錫(Vito Acconci)、赫爾曼·尼特西(Hermann Nitsch)、約瑟夫·博伊斯(Joseph Beuys)和艾倫·卡普洛(Allan Kaprow)等人的作品來定義的。上述藝術家創造了“事件”這一概念。西方文化理論家一般認為,行為藝術活動可追溯到20世紀初,比如達達主義,主要藝術家包括特里斯坦·查拉(Tristan Tzara)和理察·胡森貝克(Richard Huelsenbeck)一般被認為是非傳統詩歌藝術的主要起源。然而,早在文藝復興時期,已有藝術家進行公眾表演,這可以說是現代行為藝術的先驅。行為藝術並非僅在歐洲發源,在亞洲、拉丁美洲、第三世界,以及土著部落中都可找到行為藝術家。
行為藝術行為藝術

特徵

特定的環境和含義為依託而進行藝術創造活動的藝術形態。行為藝術相較於架上繪畫、傳統雕塑等藝術注重藝術行為的結果留存而言,它更是強調、注重藝術家的行為過程意義,是典型的具有表演性特徵的過程藝術形態。作為行為藝術家,大多堅信藝術家個人的藝術創造自由。其次,藝術泛化性特徵。行為藝術家以自己特有的藝術創造行為過程展示,把傳統藝術從高不可攀的、精英文化 高度的神聖殿堂,擺放到了普通觀眾心目中的“不過如此”的“平淡”狀態。尤其在有的作品中,是由藝術家與一般觀眾共同完成的,消解了藝術家與觀眾之間的心理距離。增強了觀者對藝術創造行為的認同感,同時,行為藝術強調的是行為過程,這在客觀上,就把藝術注重行為結果的單一視域拓展到了充分認識、注重藝術行為過程的領域。從而有助於人們完整地認識人類藝術整體行為的,合乎藝術規律性和目的性的發展運動。最後,行為藝術具有平凡中的藝術深刻性特徵。即是說,行為藝術是行為藝術家“有意味的”行為過程展示藝術。我們行為藝術挑戰了傳統觀念上的藝術,打破了“藝術與非藝術”、“藝術與生活”的傳統界線。
行為藝術行為藝術

流派

行為藝術包含以下流派:身體藝術(Body Art)、激浪藝術(Fluxus)、動作詩(Action Poetry)、以及互動媒體(Intermedia)等。有些藝術家,比如“維也納行動藝術者”(Viennese Actionists)和“新達達主義者”(neo-Dadaists)更傾向於使用諸如“現場藝術”(Live Art)、“行動藝術”(Action Art)、“介入品”(Intervention)或“演習”(Manoeuvre)等術語來描述他們的活動。
行為藝術行為藝術

評價

在其作品《行為藝術:從未來派到現代派》(Performance Art: From Futurism to the Present)中,行為藝術學者羅斯李·哥德堡(RoseLee Goldberg)如是說:
行為藝術行為藝術
“行為藝術一直是一種直接對大眾進行呼籲的方式,通過使觀眾震驚,從而重新審視他們原有的藝術觀及其與文化之間的聯繫。相反地,民眾對媒體的興趣,尤其在20世紀80年代,起源於民眾對進入藝術世界的顯著欲望,這種‘進入’包括觀賞其典禮、其獨特的社團,以及藝術家們設計出的種種驚異(且通常非正統)的表演。行為藝術作品既可以單人也可以群體完成,可含由表演者自創或協作完成的燈光、音效及視覺效果,表演地點可以是美術館、畫廊、或其他‘替代場所’劇院、咖啡館、酒吧、街角等等。與戲劇不同的是,在行為藝術表演中,表演者就是藝術家本人,偶爾會有一類似演員的角色,表演內容也罕有傳統結構或敘述方式。表演既可以是一系列密集的手勢,也可以是大尺度的視覺戲劇;既可以是自發的即興表演,也可以是經過數月排練的演出;持續時間可從幾分鐘到數小時不等,場次不限,有否劇本皆可。”

實例

遛白菜

北京迷笛音樂節上,行為藝術家韓冰現身,發起遛白菜活動,韓冰稱,現代人的生活節奏快,精神壓力大,沒朋友可以傾訴,有個朋友也不見得能幫你清除寂寞,“遛白菜”真的沒啥可好奇的,大白菜寂寞,又有隨時被丟棄的危險,人也如此,說白了,“遛白菜”,其實“遛”的是自己。
行為藝術(一種藝術形態)

全裸睡鐵絲

藝術家周潔裸睡在鐵絲床上36天,而這36天裡,周潔可以正常進食、洗漱、如廁,以及玩手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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