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血漿白蛋白

血清白蛋白(ALB,A)一般指本詞條

人血漿白蛋白是凍乾製劑應為白色或灰白色的疏鬆體,液體製劑和凍乾製劑溶解後,溶液為略粘稠、黃色或綠色至棕色澄明液體,不應有異物、混濁和沉澱。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人血白蛋白
  • 別名:血清白蛋白 ,人血漿白蛋白,白蛋白
  • 外文名稱:HUMAN SERUM ALBUMIN血清白蛋白 ,人血漿白蛋白,白蛋白
  • 是否處方藥:非處方藥
  • 用法用量:一般採用靜脈滴注或靜脈推注
  • 主要用藥禁忌:1.嚴重貧血者 2.心力衰竭或心功能低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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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典標準

藥品名稱

人血白蛋白

拼音名

Renxue Baidanbai

英文名

HUMAN SERUM ALBUMIN

來源標準

來源(分子式)與標準
本品系由經B型肝炎疫苗免疫的健康人血漿或血清,用適宜方法提取,經60℃、10 小時滅活病毒後製成,不含抗生素及防腐劑,可加適宜的穩定劑。有注射液及凍乾品兩 種劑型,液體製劑的蛋白濃度分為5 %、10%、20%、25%四種。凍乾製劑每瓶蛋白裝 量為5g及10g 兩種。

檢查

照《中國生物製品規程》中人血白蛋白製造及檢定規程的各項規定進行 試驗,均應符合規定。

類別

生物製品。

劑量

靜脈滴注 用量遵醫囑

貯藏

液體製品在2 ~8 ℃的暗處保存。乾燥製品在10℃以下陰暗乾燥處保存。

製造檢定規程

本品系由B型肝炎疫苗免疫健康人的血漿或血清經低溫乙醇法分離提取,經60℃10小時加溫滅活病毒後製成。白蛋白含量96%以上,含適宜穩定劑,不含防腐劑和抗生素,專供靜脈輸注。主要用於治療創傷性、出血性休克、嚴重燒傷以及低蛋白血症等。

製造

1.1 製造要求
1.1.1 新鮮分離的液體血漿、過期血分離的血漿、半成品、成品檢定剩餘血漿、輕度溶血或脂肪血漿、去除其他血漿蛋白的組分,均可用於製備。所用之血漿或血清的來源應符合《原料血漿採集(單採血漿術)規程》。
1.1.2 血漿或血清應儘可能保持無菌,否則應及時投料製造或低溫冰凍保存。低溫冰凍保存血漿量長保存期不應超過2年。
1.1.3製造工作室應符合工藝流程。冷庫及各種生產用具必須專用,嚴禁與其他異種蛋白質混用。製造工作室的建築應便於清潔、消毒、防霉。在製造過程中為防止製品污染熱原質,應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如降低操作室溫度,注意無菌操作等。各種直接接觸製品的用具,用後應立即洗淨,用前須經除熱原質或滅菌處理。
1.1.4 生產用水應符合飲用水標準,直接用於製品的水應符合注射用水標準。所用各種化學藥品應符合《中國生物製品主要原材料試行標準》規定,未納入試行標準者應不低於化學純。
1.2 製造工藝
1.2.1 採用低溫乙醇法。應含適量的穩定劑(每g蛋白質用0.16mmol辛酸鈉或0.08mmol辛酸鈉和0.08mmol乙醯色氨酸鈉)。
1.2.2 熱處理
每批製品必須經60±0.5℃加溫10小時處理。熱處理可在除菌過濾前或分裝後24小時內進行。
1.2.3 分批
同一製造工藝、同一容器混合的製品作為一批。不同濾器除菌過濾或不同機櫃凍乾的製品應分為亞批。
1.2.4 半成品檢定
液體製劑於除菌過濾後應做理化檢查(殘餘乙醇含量≤0.03%)及熱原質試驗,並應按亞批抽樣做無菌試驗。直接分裝時應留樣做上述試驗。
1.2.5 凍乾
除菌過濾後製品應及時分裝、旋凍、凍乾。製品的凍乾工藝可根據機器性能特點制定,但應保證製品製備質量及保存質量符合要求。在凍乾的全過程中,製品溫度最高不得超過50℃。凍乾的全過程必須在嚴格無菌條件下進行。
1.3 劑型與規格
1.3.1 劑型分為液體及凍乾兩種。
1.3.2 規格
按蛋白質濃度分為5%、10%、20%或25%四種。每瓶(支)蛋白質裝量為2g、5g及10g。凍乾製劑每瓶蛋白質裝量為5g及10g。
1.4 製品重濾和再制
1.4.1 無菌試驗不合格,無肉眼可見混濁或沉澱,可立即再除菌過濾一次。
1.4.2 理化檢查或熱原質試驗不符合規程要求的製品,允許用適當方法加工再制一次。
1.4.3 經過重濾或再制的製品均應重新進行檢定。根據不同的再制方法,可增加必要的質量檢查項目。
1.4.4 再製品的效期應按混合的各批中最早一批製品的效期計算。
1.5 液體製劑分裝後,應放置20~35℃至少14天后逐瓶檢查,應符合外觀規定。

成品檢定

2.1 抽樣
每批成品應抽樣作全面質量檢定。不同機櫃凍乾製品應分別抽樣作無菌試驗及水分測定。
2.2 物理檢查
2.2.1 外觀
凍乾製劑應為白色或灰白色疏鬆體,無融化跡象。液體製劑和凍乾製劑重溶後應為略粘稠、黃色或綠色至棕色澄明液體,不應有異物、混濁和沉澱。
2.2.2 真空度
凍乾製劑以高頻火花真空測定器測試,瓶內應出現藍紫色輝光。
2.2.3 溶解時間
凍乾製劑溶解為10%蛋白質濃度時,其溶解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2.2.4 熱穩定性試驗(液體製劑)
取檢品一瓶(支),放入57±0.5℃水浴保溫50小時後,與同批未保溫的另一瓶(支)檢品比較,除顏色有輕微變化外,應無肉眼可見的變化。
2.3 化學檢定
按《生物製品化學檢定規程》進行。
2.3.1 水分
凍乾製劑的水分含量應≤1%(g/g)。
2.3.2pH值
用生理鹽水稀釋成1%蛋白質濃度,在20±2℃測定,pH值應為6.4~7.4。
2.3.3 蛋白質含量及總量
用鎢酸沉澱法測定,蛋白質含量應不低於標示量的95%,每瓶蛋白質總量應不低於出品規格。
2.3.4 純度
白蛋白含量應不低於蛋白質總量的96%。
2.3.5 鈉離子測定
鈉離子含量應≤160mmol/L。
2.3.6 鉀離子測定
鉀離子含量應≤2mmol/L。
2.3.7 吸收度測定
1%蛋白質溶液在1cm比色池403nm波長下測定吸收度,應≤0.15。
2.3.8 多聚體含量
多聚體含量應≤5%。
2.3.9 辛酸鈉含量
辛酸鈉含量應≤0.18mmol/g蛋白質。
2.4 鑑別試驗
免疫雙擴散法。僅與抗人的血清產生沉澱線,與抗馬、抗牛血清不產生沉澱線。
2.5 無菌試驗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2.6 安全試驗
2.6.1豚鼠試驗
用體重300~400g健康豚鼠2隻,每隻腹腔注射檢品5ml,注射後半小時內動物不應有明顯的異常反應,觀察7天,動物均健存,每隻體重增加者判為合格。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用4隻豚鼠複試一次,判定標準同前。
2.6.2 小白鼠試驗
用體重18~20g小白鼠5隻,每隻腹腔注射檢品0.5ml,半小時內動物不應有明顯的異常反應,繼續觀察7天,動物均健存,每隻體重增加者判為合格。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用10隻小白鼠複試一次,判定標準同前。
2.7 熱原質試驗
按《生物製品熱原質試驗規程》進行。注射劑量按家兔體重注射0.6g/kg。判定標準按該規程4.2項要求進行。

保存與效期

液體製劑保存於2~8℃暗處,凍乾製劑應保存於10℃以下避光乾燥處。自血漿投產之日起效期為5年。

使用說明書

本品系由B型肝炎疫苗免疫健康人的血漿經低溫乙醇法分離提取,經60℃10小時加溫滅活病毒後製成,為略粘稠、黃色或綠色至棕色的澄明液體。成品內所含蛋白質中96%以上為白蛋白,含適宜穩定劑,不含防腐劑和抗生素,供靜脈輸注用。
本品有增加循環血溶量和維持血漿滲透壓的作用。每5g白蛋白在維持機體內的膠體滲透壓方面,約相當於100ml血漿或200ml全血的功能。用於治療因失血、創傷及燒傷等引起的休克,腦水腫及大腦損傷所致的腦壓增高,防治低蛋白血症以及肝硬化或腎病引起的水腫或腹水,有較好的療效。

別名

血清白蛋白 ,人血漿白蛋白,白蛋白

外文名

Humanm Seroalbumin ,Albumin,Human Serum Albumin

適應症

用於失血性休克、腦水腫、流產引起的白蛋白缺乏、腎病等。

用法

一般採用靜脈滴注或靜脈推注。為防止大量注射時使機體組織脫水,必要時可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適當稀釋作靜脈滴注。滴注速度每分鐘以不超過2ml(約60滴)為宜,但在開始15分鐘內,應特別注意速度要緩慢,逐漸加速至上速度。
使用劑量由醫師酌情考慮。一般因嚴重燒傷或失血等所致休克,可直接注射本品5~20g,隔4~6小時重複注射一次。在治療腎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時,可每日注射本品5~10g,直至水腫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復正常為止。

注射事項

1.製品呈現混濁、沉澱或有異物及瓶子有裂紋、過期失效等情況,不可使用。
2.安瓿打開後,應一次輸注完畢,不得分次或給第二人輸注。
3.輸注過程中如發現病人有不適反應,應立即停止輸用。

保存

保存於2~8℃暗處。

藥品說明書

藥品名稱

人血漿白蛋白

英文名稱

Human Serum Albumin

別名

白蛋白;拜斯明;健康人血漿白蛋白;人血漿白蛋白;人血清白蛋白;凍乾人血漿白蛋白;Albumin;Albumin(Human);Human Albumin;Seroalbumine Human

分類

血液系統藥物 > 血容量擴充藥物

劑型

25ml(20%),50ml(20%),50ml(25%);
2.注射劑(凍乾粉):5g,10g。

藥理作用

白蛋白蛋白占血漿膠體滲透壓的80%,主要調節組織與血管之間水分的動態平衡。由於白蛋白分子量較高,與鹽類及水分相比,透過膜內的速度較慢,因此使白蛋白的膠體滲透壓與毛細血管的靜力壓相抗衡,以此來維持正常與恆定的血漿容量。在血液循環中,1g白蛋白可保留18ml水,故每5g白蛋白保留循環內水分的能力約相當於100ml血漿或200ml全血的功能,可起到增加循環血容量和維持血漿膠體滲透壓的作用。血漿白蛋白蛋白對某些離子和化合物有較高親和力,能與這些物質可逆結合,發揮轉運功能。白蛋白還為機體提供大量的胺基酸儲備。50ml20%人血漿白蛋白的胺基酸儲備功能相當於400ml全血。

藥代動力學

人血漿白蛋白的分子量較低,腎病患者可從尿液中排出。

適應證

1.治療營養不良性水腫(低蛋白血症)和水腫(如肝硬化、乙型病毒性肝炎、腎病綜合徵等引起的養不良性水腫(低蛋白血症),因食管、胃、腸道疾病引起的慢性營養缺乏,術後營養治療以及腦水腫等)。
2.搶救休克(如失血性休克、感染中毒性休克、創傷及燒傷等引起的休克等)。
3.用於燒傷的早期和後期治療。
4.用於預防和治療循環血容量減少。

禁忌證

1.嚴重貧血者。
2.心力衰竭或心功能低下者。

注意事項

1.(1)心、肺功能輕度減弱者;(2)老年人;(3)兒童(尤其是新生兒);(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
2.使用人血漿白蛋白時,須仔細觀察病情,防止患者的中心靜脈壓升高。尤其要注意有心功能不全或其他心臟疾病的患者,因為過快地增加血容量會導致急性循環負荷增加或導致肺水腫。
3.人血漿白蛋白開啟後應一次性注射完畢,不得分次或給第2人輸用,如開瓶暴露超過4h也不能再用。另外,一切稀釋、注射操作,均應按嚴格的消毒手續進行。
4.凍乾製劑可用5%葡萄糖注射劑或滅菌注射用水溶解,一般使用10%(g/ml)白蛋白溶液,應在15min內溶解完畢。要獲得20%~25%(g/ml)高濃度白蛋白溶液時,溶解時間則較長。腎病患者不宜用生理鹽水來稀釋人血漿白蛋白。
5.15%~25%的白蛋白溶液為高滲液,不宜用於已脫水的患者,除非有足夠的液體補充。
6.人血漿白蛋白的靜脈滴注速度不宜超過每分鐘1~2ml,若滴注過程中發現患者有不適反應,應立即停用,必要時可換用另一批號的白蛋白。
7.人血漿白蛋白通常供靜脈滴注,也可以緩慢靜脈推注。總劑量因人而異。
8.人血漿白蛋白主要為補充白蛋白,如攝入能量不足時,常被代謝燃燒,不能達到提高血白蛋白水平的目的。因此使用白蛋白前最好要補充足夠的熱量。

不良反應

1.偶爾可出現過敏反應,如發熱、寒戰、噁心、嘔吐、皮疹、瀰漫性紅斑、心動過速、血壓下降等。
2.快速輸入人血漿白蛋白時,可引起循環超負荷而致肺水腫。

用法用量

1.成人:(1)嚴重燒傷或失血性休克:每次8~12g,快速輸入,每4~6小時可重複1次。(2)腎病、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每次4~8g,直至水腫消失,白蛋白恢復正常。(3)流產引起的白蛋白缺乏症:每次1~2g,每周2~3次。
2.兒童:用量須根據臨床情況和體重而定,一般為成人的1/4~1/2平均每天用量,以20%的濃度來計算:新生兒5~10ml,嬰兒10~40ml,兒童40~80ml。

藥物相互作用

1.人血漿白蛋白不能與血管收縮藥同時套用。
2.與含蛋白水解酶、胺基酸或乙醇的注射劑混用,會導致蛋白質沉澱。

專家點評

人血漿白蛋白是經滅活肝炎病毒的人血漿蛋白製劑,蛋白含量25%,其中95%以上為白蛋白、低鹽溶液。有增加循環血容量、改善微循環、提高血漿膠體滲透壓作用,維持滲透壓的功能相當於全血漿的5倍。此外,尚有防止白細胞凝聚、補充機體白蛋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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