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縣(漢置虹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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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景帝六年(前151年),封楚元王子劉富為紅侯,在今安徽五河縣雙廟鄉董嘴村西南沱湖西岸及湖中立國,屬沛郡。王莽當政廢紅侯國為虹縣,立國後改虹縣為“貢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虹縣
  • 時間:前151年
  • 年代:漢
  • 位置:今安徽五河縣雙廟鄉
東漢初復名虹縣。三國初屬魏國豫州譙郡(今亳州譙城區);景初二年(238年),虹縣改屬豫州汝陰郡(治汝陰,今阜陽市區)。嘉平五年(253年),復屬譙郡(今亳州譙城區)。鹹熙二年(265年)十二月,司馬氏代魏,改屬沛國。永嘉亂後,縣境為戰亂區,地入劉漢石勒部。建興元年(313年),為祖逖收復。
東晉初,仍屬沛郡。大興初,縣入後趙。次年,縣復歸東晉。永昌元年(322年),仍入後趙。永和六年(350年),復歸東晉。前燕光壽元年(357年),縣入前燕。建熙十年(369年),歸東晉。七月,縣入前秦。九年,復歸東晉。義熙七年(411年),廢虹縣。
泰始二年(466年)九月,地入北魏,恢復虹縣,又名絳城。北齊天保中,撤銷虹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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