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蘇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11年1月21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蘇州市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蘇州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1.01.28
- 實施時間:2011.01.28
(2010年12月22日蘇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1年1月21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蘇州市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條例〉的決定》已由蘇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10年12月22日通過,並經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1年1月21日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1年1月28日
蘇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了關於廢止《蘇州市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蘇州市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10121(批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