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條例》的決定

2010年12月22日成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1年3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成都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1.04.29
  • 實施時間:2011.04.29
(2010年12月22日成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1年3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成都市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條例》。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10325(批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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