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仲良

薛仲良

19341月出生,江蘇江陰人,江陰暨陽名賢研究院院長,高級經濟師,中國城市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江南大學客座教授,中國企業文化研究會、中國徐霞客研究會常務理事。1956年於江蘇教育學院畢業。曾任中等學校校長、團市委書記及工廠企業、鄉鎮黨委書記,市計委、市科委主任、文化局局長等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薛仲良
  • 出生地:江蘇江陰
  • 出生日期:1934.1月
  • 主要成就:江陰暨陽名賢研究院院長
介紹說明,相關人物,個人簡介,相關事件,

介紹說明

《徐霞客家集》(1995年12月新華出版社出版)、《晴山堂法帖》(1995年12月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暨陽之星--江陰名賢傳》(1999年6月江蘇古籍出版社出版)、《市場經濟百科全書》(上下卷)(1993年6月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企業與企業文化》(1992年10月歐亞經濟出版社出版)、《供銷工作簡明教程》(上、中、下冊)。主要作品。《企業文化建設思考》發表在《全國企業文化建設徵文獲獎作品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11月出版,獲中國文化部頒發的一等獎。《發展文化事業的新路子》發表於1993年10月5日《中國文化報》。《關於發展文化產業的現狀與對策》發表於1993年12月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開拓者》。《江陰縣科技工作搞活的體會》發表於1986年2月4日《人民日報》。《以改革為鏈條、服務為重點,開創科技工作的新局面》發表於《全國科技工作經驗彙編》(1986年)。《促進科技進步、振興鄉鎮企業》發表於《華東科技管理》雜誌1986年第1期,《依靠科技進步發展外向型經濟》發表於1987年1月22日《經濟日報》。《晴山堂法帖》獲1997年中國徐霞客榮譽獎。《徐霞客家集》獲1997年度無錫市人民政府頒發的優秀獎。近期主要研究方向是徐學研究、名賢研究事業、文史研究。組織編寫《暨陽之星》系列叢書與揚子江系列文集。

相關人物

個人簡介

薛仲良2:到萊蕪市方下鎮鎮黨委書記薛仲良。
陝西農民工在山東討薪遭拘留 警方拒絕司法鑑定
2013年12月22日22:54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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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事件

央視網訊息(焦點訪談):前不久《焦點訪談》播出了農民工張正友在山東萊蕪討薪不成反被拘留的事。節目播出後萊蕪方面做出了四點部署:一是對事件真實性進行調查;二是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三是對關鍵證據進行鑑定,四是對轄區內類似問題進行排查。但是當記者再次進行事件的追蹤調查時,發現它仍然是疑點重重。
今年12月13號焦點訪談欄目播出了《討薪的遭遇》,介紹了陝西農民工張正友和70多名鄉親在山東萊蕪一個鐵礦打工,礦主齊二醜欠薪200萬元,卻賴賬不還。張正友找到萊蕪市勞動和信訪部門以及鎮領導求助,均遭到推諉。
礦上欠薪不還,還把張正友和工友們掃地出門。引發糾紛後,當地公安機關把張正友和幾個打架的工友拘留50天不說,還將案件提請檢察院要求以尋釁滋事罪批捕張正友。在公安機關報請批捕張正友的卷宗里,張正友發現四張收條複印件證明他已經收到200萬欠款。
記者隨張正友到辦案機關訊問辦案民警四張收條來歷時也沒問出個究竟。張正友認為四張收條純屬造假,要求對四張收條原件進行司法鑑定,但是遭到公安機關和礦上的拒絕。
張正友的討薪遭遇引起了社會的關注,記者前不久再次來到山東萊蕪,了解張正友討薪的新進展。
萊蕪市萊城區政法委書記張凌雲回應說,節目播出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責成萊城區迅速成立工作班子調查核實。萊城區立即成立了事件調查、問責處理、證據鑑定、欠薪排查四個工作組,分別由區領導帶隊,抽調專門力量連夜開展工作。目前工作組已經對涉案雙方的相關證據進行調查核實,儘快拿出處理意見,給社會一個滿意的答覆。並對事件中涉及到的相關部門和個人,根據情節和責任作出嚴肅處理。
從表面上看張正友的討薪之路似乎變得明朗了,然而事情並不那么簡單。記者在萊蕪市萊城區檢察院採訪時得知:萊蕪市公安局萊城分局方下鎮派出所要求以尋釁滋事罪批捕張正友的卷宗曾經被退回,當時主要是基於以下理由:萊蕪市萊城區檢察院受理之後,經過審查,認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10月30號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查的內容主要是針對本案中張正友等人提到的與耿公清鐵礦有債務糾紛,該礦欠張正友等人債務沒有償清,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主要是補查張正友等人與耿公清鐵礦是否有該債務糾紛,並且公安機關所提供的四張收條複印件是否是真實的,上面的簽名是否是張正友本人簽字。
而現在萊城公安分局又補充了材料,把卷宗又交到檢察院,繼續要求以尋釁滋事罪批捕張正友。而這份補充的材料是提供了一份工作說明,證實公安機關就該四份欠條向耿公清鐵礦調取原件,但是原件一直沒有調取過來,所以無法做筆記鑑定。
那么檢察機關的要求為什麼公安機關就是不聽呢?記者也再次到方下鎮派出所詢問辦案民警沈小遠,得到的回覆是沈小遠不在。
找不到辦案民警,記者又來到派出所的上級單位,詢問指導本案的上級領導齊昕。然而,也被告知不方便。
萊城公安分局副局長劉正廣說,對三名辦案民警進行調查,目前三名民警已經停止執行職務,正在配合接受瀆職調查。
雖然沒能見到沈小遠和齊昕,但是萊城區公安分局的劉局長還是對四張收條是否需要鑑定發表了看法,他認為這四張收條和辦理尋釁滋事案的定性關係不是很大。
其實四張收條的真偽鑑定當然重要,因為如果經鑑定收條是偽造的,那么可以肯定礦上不僅是欠薪,而且用造假手段逃避債務。如果經鑑定收條是真的,那就是張正友說謊,不僅尋釁滋事,而且是敲詐勒索。根據公安部頒布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收集、調取的書證應當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確有困難時才可以使用副本或者複製件。明明能調取原件,萊城區公安分局卻提供複印件。在張正友否認收條是真實的,檢察機關也明確要求需要對收條原件進行司法鑑定的情況下,萊城區公安機關為什麼就是不鑑定呢?
對此萊城區公安分局說,不是他們拒絕鑑定,而是礦上一直沒提供原件。
就在萊城區公安機關送交檢察機關的那四張收條複印件上可以看到,萊城區警方早就看到了收條原件。
即便有公安部的明確規定,檢察機關的明確要求,萊城區公安局堅持認為沒必要鑑定四張收條的真偽。張正友也只好再次來到耿公清鐵礦,要求礦上出示四張原始收條,自己做真偽鑑定。而得到的答覆是,原件找不到了。
就這樣張正友欠薪事件的關鍵證據四張收條原件就這么奇怪丟失了,證據丟失,張正友討薪的事情恐怕很難說清楚了。但是一個清楚的事實是,萊城區公安局以收條丟失為由,繼續要求檢察機關依據收條複印件批捕張正友。而且想繼續批捕張正友的還不僅是萊城區公安分局一家,張正友回到萊蕪,也接受了萊城區許多關部門的調查。調查人員對張正友特別提到,他在12月13號播出的節目裡,張正友打電話給方下鎮黨委書記求助遭到拒絕一事是不真實的。讓他對此事公開道歉,不老實的話就報請檢查院批捕他。
看來,搞清楚當時是否是薛書記接的電話,也關係到張正友的人身自由。
張正友當時撥打的電話號碼是萊蕪市信訪部門提供的。這號碼難道真的不是薛書記的手機號碼嗎?記者和張正友來到萊蕪市方下鎮,見到了鎮黨委書記薛仲良,記者現場找到當時的電話記錄,用重播鍵撥打了當時在節目中播打的電話號碼,薛書記的電話響了起來,而他卻說自己沒有印象了,並求記者別播了。
現在張正友和工友們一心希望萊蕪市公安找到四張收條的原件,用司法鑑定辨別真偽,他願意接受任何鑑定結果。
在這起案件中當地黨委政府的表態十分明確,但是卻沒有看到事態因此而明朗。作為關鍵證據的收條原件,說有就有,說沒有就沒有,當事人想給就給,不想給就不給,這是不是太過隨意。檢察機關認定“追究農民工刑事責任的事實和證據都不充分足”,公安機關的補充偵查也毫無進展,可本案還是久拖不決、沒有結論。現在各地都在深入開展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解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提高新形勢下做好民眾工作的能力。那本片反映的問題算不算突出?個別幹部的能力要不要提高?這些事得怎么解決,是不是應該早點有人給出明確的說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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