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之葆(1869~1945)字養泉,號筱梅。陝西三水(今旬邑)人。
基本介紹
- 字:養泉
- 號:筱梅
- 出生日期:1869年
- 逝世日期:1945年
- 本名:蕭之葆
人物生平,個人著作,
人物生平
1880年在乾州(今乾縣)應試,陝西學政樊介軒評其詩文“志和音雅,理達詞明”,以第二名考取秀才,譽滿關中士林。
清光緒十五年(1889年)中舉人
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三年期滿,授刑部主事、奉天司主稿兼總辦秋審。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賞加四品銜,歷任四川、直隸司主稿。清廷預備立憲時改刑部為法部,蕭任法律館纂修,繼而又任貴州司主事。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授制勘司員外郎,遷審錄司郎中、參議廳會辦、丞政廳總辦。
宣統元年(1909年)京察獲一等。
宣統元年(1909年),任雲南考試法官主考官。差竣後,復派考試京師審、檢兩廳人員襄教官。
宣統三年(1911)任法部律學教官,署理法部參議,授中憲大夫,繼而晉為通儀大夫。
1911年武昌起義後,因深惡袁世凱奸詐陰險,西歸故里。
蕭任清中央政府官員14年,辦案不避權貴。在奉命審理綏遠都統貽谷(蒙古王)被殺案中,不懼王妃與屬吏通姦作案、要挾朝廷、大鬧法部的囂張氣焰,依法審判王妃與姦夫罪行,轟動京城。輿論稱讚他“署清如水,執法如山”。故京師凡有疑難案件長期不決者,多委其審理。任刑部官員之際,常親自查獄,使禁卒胥吏不敢橫索囚犯。
1935年冬,帶病纂修《旬邑縣誌》,不到兩年即脫稿,陝西省主席邵力子大加讚許,決定刊印,終因邵去職未果。
1937年,陝西省主席孫蔚如聘蕭作顧問,繼任省主席蔣鼎文亦聘請,他均堅辭不就。1941年,毛澤東派人持函聘請蕭作陝甘寧邊區參議會參議員,蕭同意了。接著又在第二屆參議會第一次會議上被選為邊區政府委員。他稱讚共產黨“宗旨英明,決策宏深,文韜武略,人才濟濟”。終因年老多病而未能出席邊區參議會會議。
蕭歸隱後每時汲水拾薪,飲冰茹檗,雖稻粱不繼,晨夕斷炊,卻從無愁容怨色,也不受人施捨。1944年,陝西省主席祝紹周月送麵粉三袋;旬邑縣縣長黃肇南贈小麥五石,他均退回。在生活極端困難之際,為支持八路軍抗日,他典賣衣物捐贈資金,榮獲朱德署名的錦旗嘉獎。
1945年10月27日逝世。
個人著作
蕭著有“愛春華書屋詩、文”各二卷,《西曹駁案》一卷,“陶居塾詩、文”各二卷及《餘墨錄》,均未及刊印行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