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伏生

蔣伏生(1899年~1979年)湖南祁陽縣掛榜山人,黃埔軍校第一期畢業。歷任國民革命軍團長、師長等職。素以殘忍著稱。祖輩務農,微有地產。祁陽縣立高等國小堂、武昌旅鄂湖南學校畢業,上海外國語學校修業一年。20歲時在武昌白沙洲結識了國小教師沈煥文。同其結婚。得其資助,就學於旅鄂中學。1921年赴蘇聯出席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一次代表大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蔣伏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省祁陽縣
  • 出生日期:1899年
  • 逝世日期:1979年
  • 職業:軍人
  • 信仰:三民主義
學生時期,軍旅生涯,參與反共事件,台灣生活,

學生時期

祖輩務農,微有地產。祁陽縣立高等國小堂、武昌旅鄂湖南學校畢業,上海外國語學校修業一年。20歲時在武昌白沙洲結識了國小教師沈煥文。同其結婚。得其資助,就學於旅鄂中學。1921年赴蘇聯出席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一次代表大會。1922年回國,在武昌從事報刊編輯和發行工作。歷任湖北人民通訊社記者,湖南長沙平民通訊社編輯,長沙青年社會服務社教員,北京東方時報特約通訊員等。1924年春由大本營秘書及中國國民黨一大代表詹大悲保薦投考黃埔軍校,同年5月到廣州,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第二隊學習,同年9月隨隊北上韶關大本營擔任孫中山的警衛工作,11月隨居正赴河南活動,1925年冬返回廣州。

軍旅生涯

1926年起任國民革命軍第六軍軍部副官、連長、副營長,該軍第十八師五十三團團附、營長、代理團長,參加過兩次東征陳炯明和北伐,1928年起任第十師衛立煌部第三團團長、旅長。1930年冬起任國民政府警衛軍警衛第二旅少將旅長,第八十三師師長。依舊歸衛立煌指揮,參加中原大戰和圍剿鄂豫皖紅軍,由於他親自腰斬一個臨陣退縮的連長,引起黃埔軍校下級軍官的憤怒,經軍事法庭判決,“撤職、監禁三年、永不敘用”。1933年後任鄂豫皖贛四省團隊幹部訓練班主任,鐵甲車司令兼鄭州警備司令.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第四組少將組長。1936年5月授陸軍少將.抗日戰爭爆發後,由俞濟時、胡宗南賀衷寒力保,任預備第五師師長,第三十六師師長,第二十七軍軍長.先後參加凇滬會戰、武漢會戰蘭封會戰等。在此期間,他乘機弄虛作假,大吃空缺。不到兩年,竟在祁陽買田400餘畝,因而為同僚所指詬,任軍事委員會中將參議再次閒居。祁陽淪陷後,他與在鄉國民黨將校級軍官彭林生、陳天駿、周劍仇、戴天蓋等,組織抗日自衛隊。其時,東安在鄉軍官王仡亦醞釀組織民眾聯鄉自衛隊,派人前來聯繫。於是,共同成立祁(陽)東(安)自衛總隊,蔣伏生自任總指揮,收繳民間武器,成立14個支隊、40個大隊,總部設在掛榜山附近的白鶴觀。總部成立後,日軍駐祁司令龍文普派縣維持會長黃俊傑與蔣伏生談判,要求互不侵犯,共同維持地方治安,但未達成協定。蔣部也曾搶奪日軍運送的軍用物資,破壞日軍駐祁的一個駐點。但是,其部屬對人民的敲詐勒索、強姦擄掠,甚於日本侵略軍,人呼之為“十一本(小日本)”。祁陽光復後,自衛隊解散。蔣伏生先後任第十二集團軍副總司令、第二十七軍軍官總隊總隊長、長沙警備司令、省軍管區副司令、衡陽警備司令、湖南省保全司令等職。1946年,國民黨選舉國大代表,他為了控制縣參議院,與洪幫西華山頭子趙海屏合謀,將原祁陽的錦寶山與西華山兩幫合併,到處開山立堂,把全縣所有的鄉鎮長都囊括在內,從而確保了他當選國大代表。後總統府第五戰地視察組組長,湖南省軍管區副司令兼長沙警備司令,湖南省在鄉軍人會會長。

參與反共事件

1947年,蔣伏生竭力貫徹蔣介石“戡亂救國”的命令,配合軍統、中統特務的密查、密捕、密審活動,把送往長沙警備司令部的共產黨員、民主人士、革命學生,於夜闌人靜時,一卡車、一卡車地運往郊外實行槍決。在衡陽警備司令任內,他仍施展在長沙的故伎,迫害革命民眾和進步學生,還向當地富戶勒索。1949年4月,他竟把一個上海富商逮捕,誣為“共黨”,敲詐其11根金條和一些金銀首飾。同年6月,又以“接濟共產黨”的罪名,敲詐本縣首富李之馨稻穀1000擔。
人民解放軍渡江後,蔣伏生配合白崇禧從事“湖南自衛運動”,命令鐘德權、蔣化石等,組織反動武裝,派其侄兒蔣繼先出任新十師師長。長沙和平解放後,1949年8月參加黃杰組織的湖南省政府。任委員兼湖南綏靖副總司令,將陳明仁起義部隊三萬多人帶回,重建第一兵團。他還企圖在陽明山、四明山區,建立一個反共游擊根據地。這些妄想,因人民解放軍南下而被粉碎。同年10月與黃杰率部退到廣西,12月撤至越南。

台灣生活

1951年到台灣,任國防部”中將參議。“國大代表”。1979年5月5日在台北逝世。台灣出版有《蔣伏生先生紀念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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