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博克

蒙古族博克是蒙古族傳統體育娛樂活動,起源於西漢時期,盛行於元代並成為軍事訓練項目,清代隨滿蒙交流形成完整體系。2006年蒙古族博克被國務院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12年6月8日被列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該項目作為蒙古族'男兒三藝'之一,在祭敖包、那達慕大會等傳統活動中居於重要地位。截至2023年,東烏珠穆沁旗已成立專業摔跤協會並設立'搏克節',形成從青少年到成年的完整傳承體系。

基本介紹

  • 批次:第三批
  • 列入時間:2012年6月
  • 遺產類別:傳統體育
  • 申報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關聯遺產:國家級非遺(200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2012)   
  • 主要場景:那達慕大會、祭敖包   
歷史起源,運動形式,非遺認定歷程,現代傳承,文化特徵,

歷史起源

蒙古族博克可追溯至西漢時期'匈奴跤',元朝時期成為軍隊訓練項目,清康熙年間通過滿蒙交流形成包含比賽規則、服飾要求的完整體系。2006年蒙古族博克被國務院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12年6月8日被列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在烏珠穆沁草原地區,該項運動與遊牧文化深度融合,清代文獻記載該地區'上至王公,下至牧民,皆以善跤為榮'。

運動形式

參賽者需著傳統跤服'卓得戈',配套部件包括皮質跤褲'班澤勒'、彩綢圍裙'策日布格'及軟底靴'布日勒'。比賽採用單淘汰制,勝負判定以膝蓋以上部位觸地為標準,禁用抱腿、反關節等動作。獲勝者可獲'九九八十一'樣獎品,象徵蒙古族崇尚力與智的文化傳統。

非遺認定歷程

2006年5月20日,蒙古族博克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編號Ⅵ-6)。2012年6月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通過新政發〔2012〕62號檔案,將其列入第三批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新疆地區的申報保護單位為烏蘇市文化館,側重傳承草原遊牧文化中的摔跤技藝。

現代傳承

內蒙古東烏珠穆沁旗已建立覆蓋16個蘇木的摔跤協會,註冊運動員超過2000人,並設立'搏克節'。該旗自2004年起設立'搏克節',每年舉辦青少年搏克大賽,近五年培養出52位全國冠軍。在新疆地區,該項運動被列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文化特徵

搏克運動包含多種基本技巧和衍生技法,技法名稱多取自自然現象,如'巨鷹擒雀''野馬奔騰'等。比賽前的'鷹步舞'展演具有驅邪納福的象徵意義,選手揮舞雙臂模仿雄鷹盤旋的動作。長老祝頌詞中'折斷肋條不言痛'的唱詞,體現蒙古族崇尚勇敢堅毅的精神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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