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容區財政局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鄂發〔2009〕1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鄂州辦文[2010]65號)精神,設立華容區財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掛區農村綜合配套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容區財政局
  • 內設機構:13個
  • 辦公室:財政信息中心
  • 農業股:商貿股、農村財政管理股
職責調整,內設機構,辦公室,

職責調整

(一)將耕地占用稅、契稅徵收職責劃給區地方稅務局。
(二)將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的職責劃給區農林局。
(三)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預算編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標準,健全工作機制,細化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
(四)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成本。
(五)強化財政稅收調節收入分配職責,完善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制度體系,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縮小區域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六)加快形成統一規範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改革和完善區鄉財政管理方式,加強對鄉鎮財政管理和村級財務會計管理的指導。
(七)建立健全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健全財政支出績效考核和跟蹤問效制度。
(八)加強為區內大型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九)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再審批、審核、核准和備案。
二、主要職責
(一)擬定和執行全區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區級與各鄉鎮財政與企業分配政策。
(二)擬定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三)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區級調整預算和區級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區直單位、部門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對政府非稅收入實行綜合財政預算。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負責制定並監督執行全區政府採購制度。
(六)按照法律法規授權,組織起草稅收政策調整方案,開展重大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文化企業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八)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審核、匯總編制區級和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農業支出、工商貿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參與全區社會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監督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管理區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專戶。
(十一)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組織全區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及時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財政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財政信息中心)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信息宣傳、新聞、保密安全、信訪、保衛等工作;承擔財稅政策研究工作;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區財政信息化建設,開展財政業務套用系統的技術服務;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局機關並指導全區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局機關黨支部有關決定、決議事項的督辦和落實有關幹部的考察、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幹部的年度考核、工資晉級申報及人事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系統幹部學習教育計畫。
(二)預算股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和辦理區級預算調整事宜;承擔區級預算的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區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的審核匯總工作;負責區本級非稅收支納入預算管理工作;承擔區級預算指標管理工作;承擔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區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工作;研究提出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的建議,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的監控管理機制;匯總年度地方預算;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負責區級財政資金調度;匯總批覆區級部門決算,編制區級財政總決算;統一管理區級財政的銀行開戶。
(三)國庫股
承擔全區預算執行分析預測;執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擬訂配套實施意見;組織擬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全區財政專戶和區級預算單位賬戶;負責全區財政決算及區級總會計核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區級財政性資金的測算、撥付以及區對下財政性資金調度;辦理區級收入退庫事宜。
(四)行政政法股
承擔行政、政法等部門預算的相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制定有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相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五)教科文股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門預算的相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有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相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區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六)業股農(商貿股、農村財政管理股)
承擔農、林、水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管理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資金、重要生產生活資料專項儲備等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相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指導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指導鄉鎮財政所機構建設、工作考核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村級財務和會計管理,指導村級財務會計委託代理工作;負責有關基金、費用的徵收管理工作;參與財政涉農補貼資金的發放管理;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及其他相關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