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全球美元票息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華安全球美元票息債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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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安全球美元票息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安基金髮行的一個QDII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安全球美元票息債券A
  • 基金類型:QDII
  • 基金狀態:認購期
  • 基金公司:華安基金
  • 基金管理費:0.90%
  • 首募規模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2426
  • 成立日期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謹信用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分析來自全球各國家和地區的巨觀經濟狀況以及各發債主體的微觀基本面,尋求各類債券的投資機會。力爭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同時追求獲取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境內境外市場。
針對境內投資,本基金主要投資於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具體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權證,債券(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資產、現金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境內金融工具。
針對境外投資,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市場掛牌交易的普通股、優先股、全球存托憑證和美國存托憑證、房地產信託憑證;銀行存款、可轉讓存單、商業票據、回購協定、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國際金融組織發行的證券;法律法規允許的、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監管機構登記註冊的公募基金(包括ETF);與固定收益、股權、信用、商品指數、基金等標的物掛鈎的結構性投資產品;遠期契約、互換及在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權證、期權、期貨等金融衍生產品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境外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相應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相應調整投資比例限制。

投資策略

1、國家/地區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對全球市場經濟發展的判斷,以及對不同國家和地區巨觀經濟、財政和貨幣政策、證券市場走勢、金融市場環境的分析,確定基金資產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配置比例。
2、債券類屬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基於對經濟周期及其變化趨勢等特徵的研究和判斷,根據對政府債券、信用債、可轉債等不同債券板塊之間的相對投資價值分析,確定不同經濟周期階段下的債券類屬配置策略,並根據經濟周期階段變化及時進行調整。從而有效把握經濟不同發展階段的投資機會,實現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不同經濟周期下,本基金調整投資的投資等級債券和高收益債券的比例。投資等級債券是指經國際主要評等機構(如標準普爾、穆迪及惠譽等)評為投資等級的政府債券、公司債以及其他固定收益品種(如房地產抵押債券、金融抵押債券等);高收益債券是指經國際主要評等機構評為非投資等級公司債,如未達到S&P評級BBB-級的債券,或未達到Moody’s評級Baa3級,或未達到Fitch 評級BBB-級的債券。
3、利率類品種投資策略
本基金對利率品種的投資,是在對經濟趨勢進行分析和預測基礎上,運用數量方法對利率期限結構變化趨勢和債券市場供求關係變化進行分析和預測,深入分析利率品種的收益和風險,同時結合基金的現金流預測調整債券組合的平均久期。在確定組合平均久期後,本基金對債券的期限結構進行分析,運用統計和數量分析技術,選擇合適的期限結構的配置策略,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綜合考慮組合的流動性,決定投資品種。具體的利率品種投資策略如下:
(1)目標久期策略
基於對巨觀經濟環境的深入研究,預期未來市場利率的變化趨勢,結合基金未來現金流的分析,確定債券組合平均剩餘期限。如果預測未來利率將上升,則可以通過縮短組合平均剩餘期限的辦法規避利率風險;相反,如果預測未來利率下降,則延長組合平均剩餘期限,賺取利率下降帶來的超額回報。
(2)收益率曲線策略
在目標久期確定的基礎上,通過對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化的合理預期,調整組合期限結構策略(主要包括子彈式策略、兩極策略和梯式策略),在短期、中期、長期債券間進行配置,從短、中、長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取收益。其中,子彈式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債券的到期期限集中於收益率曲線的一點;兩極策略是將組合中債券的到期期限集中於兩極;而梯式策略則是將債券到期期限進行均勻分布。
(3)騎乘策略
通過分析收益率曲線各期限段的利差情況,買入收益率曲線最陡峭處所對應的期限債券,持有一定時間後,隨著債券剩餘期限的縮短,到期收益率將迅速下降,基金可獲得較高的資本利得收入。
(4)利差套利策略
利差套利策略主要是指利用負債和資產之間收益率水平之間利差,實行滾動套利的策略。只要收益率曲線處於正常形態下,長期利率總要高於短期利率。由於基金所持有的債券資產期限通常要長於回購負債的期限,因此可以採用長期債券和短期回購相結合,獲取債券票息收益和回購利率成本之間的利差。在制度允許的情況下,還可以對回購進行滾動操作,較長期的維持回購放大的負債槓桿,持續獲得利差收益。回購放大的槓桿比例根據市場利率水平、收益率曲線的形態以及對利率期限結構的預期進行調整,保持利差水平維持在合理的範圍,並控制槓桿放大的風險。
4、信用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投資信用債,主要在信用分析的基礎上採用買入並持有的投資策略,並綜合期限機構、互換等債券投資策略。
(1)信用分析策略
(2)買入持有策略
買入期限適中的債券,並持有到期,或者是持有回售期與預期期限相匹配的債券,獲得本金和票息收入;同時,根據所持債券信用狀況變化,進行必要的動態調整;此外,本基金通過正回購,融資買入收益率高於回購成本的債券,獲得槓桿放大收益;同時,本基金也堅持控制單只債券資產占組合淨值的比例上限,以達到風險分散的目的。
(3)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策略
通過分析經濟周期和相關市場變化對信用利差曲線的影響,以及分析信用債市場容量、結構、流動性等變化趨勢對信用利差曲線的影響,最后綜合各種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線整體及分行業走勢,確定信用債券總的及分行業投資比例。
(4)信用債信用變化策略
發行人信用發生變化後,將採用變化後債券信用級別所對應的信用利差曲線對公司債、企業債定價。影響信用債信用風險的因素分為行業風險、公司風險、現金流風險、資產負債風險和其他風險等五個方面。本基金管理人主要依靠內部評級系統分析信用債的相對信用水平、違約風險及理論信用利差;此外,也利用階段性信用事件造成的整體信用風險溢價上升,尋找錯殺品種,獲取超額收益。
5、基金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基金投資主要對象為債券基金等固定收益類基金。
封閉式基金:封閉式基金由於份額固定,可直接體現投資管理人的持續管理能力。本基金對封閉式基金的選擇要素:(1)考察封閉式基金的投資管理能力,選擇持續投資管理能力卓越的基金,享受因其淨值變化而導致價格變化所帶來的收益;(2)考察基金折價率的變動,在其他條件相當的情況下,選擇折價率高的基金,享受基金折價率向市場平均水平方向變動帶來的收益。
開放式基金:對債券型基金考察其久期配置和信用配置能力,利用模型精確刻畫基金投資行為,根據各指標貢獻度綜合基金排名,精選成立歷史較長,規模大,品牌好的基金公司,資產管理能力優異的基金作為投資的對象,以爭取獲得長期、穩定且豐厚的投資回報。
6、匯率避險策略
緊密跟蹤匯率動向,通過對各國/地區的巨觀經濟形勢、貨幣政策、市場環境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匯率走勢的因素進行深入分析,並結合相關外匯研究機構的成果,判研主要匯率走勢,並適度進行外匯遠期、期貨、期權等匯率衍生品投資,以降低外匯風險。
7、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資
本基金將以投資組合避險或有效管理為目標,在基金風險承受能力許可的範圍內,本著謹慎原則,適度參與衍生品投資;可能使用到的衍生產品包含貨幣遠期/期貨/互換、利率互換、信用違約互換及相關指數等可以進行巨觀和微觀風險對沖的工具。衍生品投資的策略包括利用指數衍生品,降低基金的市場整體風險等。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在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當這些交易所沒有本基金需要的衍生產品時,在嚴格風險控制的前提下,本基金將採用場外交易市場(OTC)買賣衍生產品。

收益分配原則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規定將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額進行比例分配。
1、在符合有關基金收益分配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各類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對某一類別基金份額,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該類別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選擇或默認選擇現金分紅形式,則某一幣種的份額相應的以該幣種進行現金分紅;如果選擇紅利再投資形式,則同一類別基金份額的分紅資金將按該類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份額免收申購費;
3、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人民幣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人民幣份額面值;對於外幣份額,由於匯率因素影響,存在收益分配後外幣份額基金份額淨值低於對應的基金份額面值的可能;
4、由於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分別以其認購或申購時的幣種計價,每類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類別/幣種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及基金契約的規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可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式後調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則,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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