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教育局

菏澤市教育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菏澤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47號)和《中共菏澤市委菏澤市人民政府關於菏澤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菏發〔2009〕25號),設立菏澤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菏澤市教育局
  • 地點:菏澤市
  • 職能: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
  • 類型:政府部門
職責調整,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下屬單位,領導信息,

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三)統籌規劃中等及以下學校布局;按規定承擔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中專和民辦學校的設立、撤併、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工作。
(四)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指導市屬學校、直屬單位事業費、基建投資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五)負責全市各類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和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及成人教育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六)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教育科研項目,推動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七)負責對外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接受外國留學生工作。
(八)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德育、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國防教育和安全穩定工作。
(九)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宣傳、安全、保密、督辦等工作;承擔協調有關教育協作交流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指導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的研究和試點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承擔全市教育人才團隊建設工程的組織實施和有關中青年教學骨幹、學科帶頭人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及教師考核工作;組織協調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出國留學和外籍教師管理工作。
(四)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編報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高中教育招生計畫;承擔普通高中、市屬義務教育學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設定、撤併、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指導市屬學校和局直屬單位基建投資計畫的編制和事業費、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承擔國外教育援助資金、教育貸款的管理工作;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協調指導並監督實施全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指導學生資助工作。
(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教育督導工作,擬訂相關規劃和方案;對下級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負責對全市教育重點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協調和指導中等以下教育的檢查、評估工作。
(六)基礎教育科
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的管理工作;規範辦學行為,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擬訂基礎教育教學和教材建設的政策規定;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導中國小、幼稚園的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導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參與基礎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掛市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和評估標準,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專業設定與調整工作;承擔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民辦學校設定、撤併、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工作;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和社區教育工作;指導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條件裝備及現代化遠程教育工作;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活動的管理工作。
(八)師範師訓科
指導全市師範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含幼稚園)教師師德建設和培訓工作;承擔教師資格制度有關實施工作;參與中等師範教育的專業設定、教學改革、教學管理、學科建設工作。
(九)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師資培訓和科研工作;負責全市學生體質健康調查和檢測工作,擬訂改善學生體質的相關政策;協調指導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協調、指導全市學校軍訓工作。
(十)學校安全監督管理科
協調指導全市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全市學校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學校安全檢查與監督;指導縣區、學校制定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指導縣區、學校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參與處理學校突發事件。

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33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6名。可配備縣級督學。

下屬單位

1、菏澤市教學研究室(掛菏澤市教育科研所牌子)
職責範圍: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全市中國小、學前、特殊教育、教學研究和業務指導、管理。
在完成原工作目標的前提下,增加以下職責:
(1)受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研究制定本地區教育科學研究規劃,確定本地區教育科學研究規劃重點課題,並進行相應的管理、指導、驗收和評估;承擔同級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參與本地區教育發展戰略研究,組織、協調教育科學研究力量開展重大課題攻關。
(3)指導、檢查、評估本地區教育科研工作,負責組織評審中等以下教育優秀科研成果。
(4)總結和推廣先進的教改經驗和教育科研成果。
(5)組織教育科學理論的學習、普及和套用,培訓教育科研骨幹教師隊伍。
2、菏澤市職業教育教學研究室
職責範圍: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提高職業教育教學質量。職業教育教學研究管理、指導、改革試驗、服務;職業教育評價、師資培訓。
3、菏澤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掛菏澤市留學服務中心牌子)
職責範圍:負責全市大專、中專、成人、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完成原工作目標的前提下,增加以下職責:
(1)提供出國留學政策諮詢服務,辦理學生出國留學手續並做好審核、備案工作,引導和規範全市出國留學市場;
(2)開展與統籌管理中外學校交流和合作辦學項目。
(3)負責全市高中分流學生的出國留學預科教育及輸送工作;
(4)加強對外聯絡,統籌管理外國留學生來菏澤就讀事宜;
(5)組織學生到國外學習,開展各種培訓工作,承辦國外教育展覽。
4、菏澤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職責範圍: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全市高等、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宣傳及組織考試,指導社會助學活動,相關等級證書考試。
5、菏澤市教學儀器站
職責範圍:為實驗環節教學和訓練提供保障。全市學校實驗室規劃、建設,教學儀器設備開發、供應,擬定實驗教學及實驗室人員配備標準,組織實驗人員培訓。
6、菏澤市電化教育館
職責範圍:負責全市中國小校現代遠程教育和信息化工作;電化教育、電化教學研究工作;電教人員和教師電化教育理論和技能培訓。
7、菏澤市學前教育管理辦公室
職責範圍:負責全市幼兒教育工作。擬定全市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進行業務指導、幼稚園園長和教師的培訓、業務考核工作。
8、菏澤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1)建立全市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接受資助學生信息管理系統,準確、及時匯總並上報接受資助學生的信息;
(2)承擔全市高校、中等職業學校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及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信息統計工作;
(3)根據年度助學貸款計畫,接收、審核市屬高校及中等職業學校的貸款申請報告,核准各校貸款申請額度;
(4)接收市財政撥付的資助資金,統一管理市財政撥付的貸款貼息;
(5)協助經辦銀行監督、管理貸款的發放、使用和回收等;
(6)做好資金的管理和發放工作,指導、監督高校、及職業學校認真做好評審和資金髮放工作。
9、菏澤市教育局勤工儉學辦公室
職責範圍:校辦企業管理;校園經濟開發與管理;素質教育基地創辦與管理;開發教育內部市場、為教育教學服務;進校圖書的把關與管理。
10、菏澤市教育局函授處
職責範圍: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幹部職工的業務培訓及學歷提高。

領導信息

姓名
職務
分工
孔祥岩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袁洪升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人事科、招生辦公室、勤工儉學辦公室
戴文潮
正縣級督學
基礎教育科、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徐秋梅
副局長
電化教育館、函授處、學校安全管理科、學前教育管理辦公室
苗寧禮
副局長
教學研究室、師範師訓科、自學考試辦公室
蔣銀忠
副局長
政策法規科、辦公室、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職業教育教學研究室
朱浩
紀委書記
規劃財務科、監察室、教學儀器站、
孫慶江
工會主席
工會
孫自芹
副調研員
李洪友
副縣級督學
崔廣闊
副縣級督學
李永強
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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