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豐源(莊豐源案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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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豐源,1997年9月在香港出生,父母都是內地人,拿雙程證赴港探親期間生下了他,一直由擁有香港居留權的祖父照顧。香港政府入境處根據《入境條例》,“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若要成為永久性居民,則在其出生時或以後任何時間,其父母的任何一方必須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權”為由,要將莊豐源遣返回內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莊豐源
  • 屬性:莊豐源案主角
  • 案情介紹:2001年內地孕婦赴港生育
  • 我不是蝗蟲:2011年05月01日
案情介紹,勝訴,近況,

案情介紹

內地孕婦赴港生育成為問題,歸根結底源自2001年的“莊豐源案”。

勝訴

但根據《香港特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可判定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莊豐源的祖父提起了訴訟,2001年,香港高等法院香港終審法院相繼裁定莊豐源勝訴,不論其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在香港出生的中國籍子女都享有居港權。此案例為內地孕婦在香港生子打開了大門。

近況

攻破居港權第一人 引發來港產子潮
莊豐源:我不是蝗蟲
2011年05月01日
《獨家訪問》
【本報訊】內地孕婦蜂擁來港產子,逼爆本港公私營醫院產房,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內地婦來港產子成風,源頭是 01年 7月終審法院對“莊豐源案”的判決。當年只是 4歲的小孩莊豐源,如今竟成為網民口中的“蝗蟲太祖、禍港罪人”,已是 14歲少年的他無奈說:“每次講起呢啲嘢,啲人就講到我系罪人咁”。然而懂事的他努力做好自己,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望以行動證明:“我不是蝗蟲”。
莊豐源於 97年 9月在港出生,當時父母持雙程證從廣東汕尾來港,按照 99年人大釋法,莊豐源不能取得居港權,但其祖父莊曜誠申請司法覆核, 01年 7月終審法院判決莊氏勝訴,從此內地人來港所生子女可享居港權。
“講到我系罪人咁”
《 2001年》
四歲時的莊豐源,由爺爺代為司法覆核獲勝訴,獲得港人身份。
被人指為“蝗禍源頭”的莊豐源,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至今 10年,逐漸長大的他已開始明白自己的身世。莊豐源日前在其就讀的屯門區某中學門外接受訪問時坦言:“有啲人講到我系罪人咁,好有壓力”。
去年本港出生嬰兒高達 8.8萬,半數是內地婦女所生; 05年至今,更有達 14萬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港人擔心將來的社會福利及資源被蠶食,因此每當講起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很多人就將矛頭指向莊豐源。
現在讀中一的莊豐源外表斯文、個子已長近 1.6米的他一臉靦腆地說:“每次睇到新聞講到呢啲事,我就會諗起細時嘅嘢,不過我唔會唔開心”。莊豐源自小在港跟隨爺爺嬤嬤生活,幼稚園、國小及中學都在屯門區就讀。
有人計算過,每一名在港出生的嬰兒,政府就要為其預備 200萬元的社會福利。對於家人有否替其申請綜援,年紀小小的莊豐源反應甚快地說:“我唔知呢啲嘢,呢啲嘢我冇”。由於莊豐源一家居於自置物業,故相信不符領取綜援資格。
雖然成長過程中父母都不在身邊,但莊豐源在祖父母教養下溫文有禮,一臉正氣。講到校園生活,莊豐源十分滿意現狀,他是校內的運動健將,除了加入學校足球隊外,還是學校田徑隊,經常要訓練至晚上八、九點才回家食飯及做功課。至於莊豐源在校的操行表現,大部份同學都贊他是乖學生,上次考試全班排十多名,成績屬中上。
莊豐源說,父母及八歲妹妹留在汕尾鄉間,妹妹是否在港出生就不清楚。“我一年至多見到媽咪同妹妹一兩次,多數系暑假同過年時,媽咪同妹妹會來香港”。由於與父母聚少離多,莊豐源坦承與父母的感情淡薄,他說:“我都有少少掛住佢哋;如果佢哋有單程證來香港就最好啦”。莊豐源又透露,父親於兩年前來港定居,但不同住,現時在元朗工作。至於父親做什麼,他則不願透露,“我都冇問佢,有時學校放假就坐車去探嚇佢”。
兩歲多開始,莊豐源的名字就常見報,自小見慣記者的他見到記者亦表現淡定,大方接受訪問時說:“國小時老師、同學都知我嘅背景,但中學就幾乎冇人知”。對於有否擔心被同學知道而背後議論,他說:“唔會,我同佢哋相處好融洽”。採訪期間,莊的兩女一男三名同學默默在旁等待,並沒有喃喃私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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