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莊廷鑨
- 別名:莊子美
- 飾演:金有明
- 性別:男
- 登場作品:鹿鼎記
莊廷鑨(1585年—1655年),字子襄,浙江烏程南潯(今浙江省湖州市)人。家饒富,“少患瘋疾”,十五歲貢生,入國子監,因疾雙目失明。購得天啟朝大學士朱國禎撰《明史》,廣聘名士吳炎、潘檉章等十六人,以每千字潤筆三十兩白銀...
莊廷鑨是金庸武俠小說《鹿鼎記》開篇歷史事件“莊廷鑨明史案”的核心人物。小說第一回中,金庸通過黃宗羲、顧炎武和呂留良三人的談話,追溯了這一清代文字獄大案的本末。在歷史上,莊廷鑨是清代“明史案”的主要受害者之一。他生於明清交界年代一個條件優渥的家庭,自身有才華,但厭惡清朝,想為明朝做些什麼。後因病...
明史案,又稱莊氏史案,是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至康熙二年(1663年)間浙江湖州莊廷鑨編纂《明史輯略》引發的文字獄案件,被視作清初規模最大的文字獄事件。雙目失明的莊廷鑨購得明人朱國禎未完成的明史稿,增補崇禎朝及南明史實後,其父莊允城於順治十七年冬(1660年)將其刊刻成書。書中沿用明朝年號,稱...
莊允城是金庸武俠小說《鹿鼎記》中的虛構人物,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今吳興縣)富戶,字君維。其子莊廷鑨購得朱國禎《明書》遺稿後主持編纂《明史輯略》,書成後病逝。莊允城為完成遺願,於順治十七年(1660年)出資刊刻該書,擅自借用當地學者名號擴大影響。歸安知縣吳之榮因貪腐革職後屢次勒索未果,遂以書中沿用...
《莊氏史案》系清代佚名編纂的私史著作,主要記載清初莊廷鑨私修明史引發的文字獄案件始末。該書以明末大學士朱國禎未刊史稿為基礎,經莊氏父子召集文人增刪編纂後刊刻為《明書》,因直書建州史實、使用南明年號等違礙文字引發清廷追查。案件最終導致七十餘人被處決,上千人受牽連,成為清代文字獄典型案件。現存版本包括宣統三年商務印書館《痛史》
順治末年,一連串發生的丁酉科場案、通海案、江南奏銷案、哭廟案、莊廷鑨明史案是清人入關實行“異族統治”必然的結果,所謂“朝廷有意與世家有力者為難,以威劫江南人也”(《研堂見聞雜記》)。“哭廟案”本是吳縣諸生為聲討吳縣縣令任維初的貪酷而組織的一次地方性請願活動。秀才們無力造反,只能到文廟中的先聖...
莊允誠是金庸武俠小說《鹿鼎記》中的虛構人物,浙江湖州府富戶,喜好結交清流名士。其子莊廷鑨召集多位文人編纂《明書輯略》,書成後不久病逝,莊允誠為完成亡子遺願出資刊印書籍。因書中存在貶斥清朝的內容,莊允誠遭吳之榮告發引發"明史案",案件經刑部上報後引起鰲拜關注。莊允誠與朱佑明被押解至京城,最終遭清廷...
吳之榮,大約生活在17世紀,清右僉都御史。曾任浙江歸安(今屬湖州)知縣,後因事罷官,想以告訐為功,謀求復官,遂首告莊廷鑨刊印《明史》中多指斥清代語,引發文字獄明史案,故起用,並獲得了沒收的朱佑明的資產,後來官至右僉都御史。金庸《鹿鼎記》以《明史》案為由頭,小說中韋小寶將計就計治罪吳之榮,...
文殺——莊氏史獄案 莊氏史獄案因編修史書《明史輯略》而引發文字獄案件。順治十七年(1660)冬,該書正式刊刻出售,後因內容被檢舉有違礙之處,導致案件嚴查。莊廷鑨,湖州烏程人,其父莊允城為當地富戶。莊廷鑨少年有才,後因病失明,他招攬賓客編纂《明史輯略》。吳之榮因向莊、朱兩家勒索不成,遂將書中...
《今樂府》是清初史學家吳炎、潘檉章為補《明史記》義例之不足而合著的樂府詩集,分上下兩卷。二人原參與編修《明史記》,後因莊廷鑨《明史》案牽連被處死,著作遭乾隆朝禁毀。2025年有上海國粹學報社排印本。該詩集創作與修史同步,收錄仿效漢樂府及元白新樂府體詩作,每首標題下附創作意圖,卷上為吳炎撰詩...
吳之榮是《鹿鼎記》中告密引發“明史案”的角色。歷史上,吳之榮告發莊廷鑨《明史輯略》導致莊家被害;小說中,吳之榮因此與莊家、雙兒、韋小寶等人產生糾葛。吳之榮因敲詐湖州富戶莊廷鑨及其家族不成,遂向清廷告發《明史輯略》中有犯忌內容,直接導致莊家被滿門抄斬,釀成清初著名的文字獄“明史案”。雙兒原是莊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