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國禎(明朝內閣首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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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國禎(1558--1632) 明烏程南潯人。字文宇,號平涵,又號叫庵居士、守愚子。明萬曆十六年(1588)舉人,十七年進士,累官國子監祭酒,右春坊等職,謝病不出。天啟元年(1621)提升禮部右侍郎,中途請告歸,未上任。天啟三年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後改文淵閣大學士,累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四年(1624)春晉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總裁《國史實錄》,不久加少傅兼太子太保。時魏忠賢竊權,朱國禎為葉向高首輔助手,向高去職,由韓爌繼之;韓爌又罷官,朱國禎任首輔。旋為魏黨李蕃所劾,朱國禎連上三疏,引疾歸里。崇禎五年卒,終年76歲。

基本介紹

  • 本名:朱國禎
  • 出生地:明烏程南潯
  • 出生時間:1558
  • 去世時間:1632
政績,明史記載,著作,

政績

時魏忠賢竊權,朱國禎為葉向高首輔助手,向高去職,由韓爌繼之;韓爌罷官,朱國禎任首輔。旋為魏黨李蕃所劾,朱國禎連上三疏,引疾歸里。魏忠賢謂其黨曰:“此老亦邪人,但不作惡,可令善去。”乃加少師兼太子太師,晉吏部尚書兼建極殿大學士,遣人送歸故里。崇禎五年(1632)卒,終年76歲,贈太傅,諡文肅。
朱國禎處逆境時,獨能不阿,潔身引退。性直率坦,雖位至輔相而家業蕭然。其南潯舊居原在馬家港河東,窄小猶如普通人家。朱國禎居官能關心家鄉民情,創議均田均役。他寫信給巡撫說明賦役不平之弊,應計畝定役,貧民得蘇。萬曆三十六年(1608)。湖蘇大水成災,荻塘塌損,田禾全沒,朱國禎致書巡撫,力請救荒,重修荻塘(一名東塘)。湖州知府陳幼學洞察民隱,同心區劃,荻塘大修,朱國禎撰《修東塘記》(文見劉祈春《烏程縣誌》)。

明史記載

朱國禎,字文寧,烏程人(今浙江湖州人)。萬曆十七年進士。累官祭酒,謝病歸,久不出。天啟元年,擢禮部右侍郎,未上。三年正月,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顧秉謙、朱延禧、魏廣微並命。閣中已有葉向高、韓爌、何宗彥、朱國祚、史繼偕,又驟增四人,直房幾不容坐。六月,國禎還朝,秉謙、延禧以列名在後,謙居其次。改文淵閣大學士,累加少保兼太子太保。魏忠賢竊國柄,國禎佐向高,多所調護。四年夏,楊漣劾忠賢,廷臣多勸向高出疏,至有詬者。向高慍甚,國禎請容之。及向高密奏忤忠賢,決計去,謂國禎曰:“我去,蒲州更非其敵,公亦當早歸。”蒲州謂爌也。向高罷,爌為首輔,爌罷,國禎為首輔。廣微與忠賢表里為奸,視國禎蔑如。其冬為逆黨李蕃所劾,三疏引疾。忠賢謂其黨曰:“此老亦邪人,但不作惡,可令善去。”乃加少傅,賜銀幣,廕子中書舍人,遣行人送歸,月廩、輿夫皆如制。崇禎五年卒。贈太傅,諡文肅。

著作

朱國禎告老歸田後,留心典故,潛心著作,有《明史概》一百四十二卷,《皇明紀傳》三十卷,《大政記》三十六卷,《涌幢小品》三十二卷(其名所出,蓋朱國禎嘗構木為亭,六角如石幢,結構略如穹廬,可以擇地而移,隨意而張,忽如湧出,故以為名。),《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給予良好評價,認為:“其是非不甚失真,在明季說部之中,尤為質實”。此外尚有《朱文肅遺集》八冊,《平涵詩文鈔》二冊。
辛丑二十九年(1601)六月,蘇州紡織工人領袖葛成(1568-1630)領導工人起義反對貪官污吏增收民稅。朱國禎為其作銘文:”吳中義士氣如雲,留得餘生代有聞。東海長虹掛秋月,丹青齊拜葛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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