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起因:莊允城將《明書輯略》刊刻成書,遭
- 反派角色:吳之榮
- 歷史原型:康熙年間明史案
- 涉案書籍:《明史輯略》

明史案,又稱莊氏史案,是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至康熙二年(1663年)間浙江湖州莊廷鑨編纂《明史輯略》引發的文字獄案件,被視作清初規模最大的文字獄事件。雙目失明的莊廷鑨購得明人朱國禎未完成的明史稿,增補崇禎朝及南明史...
明史案是金庸武俠小說《鹿鼎記》中的故事情節,取材於康熙年間真實歷史事件。小說中,莊廷鑨刊刻《明史輯略》遭吳之榮告密,引發清廷大規模文字獄。這一情節反映了清初文字獄的殘酷,成為主角韋小寶懲治反派的關鍵線索。小說情節 莊廷鑨因雙目失明後購得朱國禎未完成的明史稿本,組織名士修訂並刊印《明史輯略》,書...
莊廷龍刻明史案發生於康熙二年(1663年),系清康熙朝首例文字獄案件。浙江巨富莊廷龍購得明相國朱國楨未刊《明史》稿本後,增補崇禎朝史事並私刻成書,因書中含指斥滿清內容遭吳之榮告發。案件經刑部審理,已故莊廷龍遭戮屍,其弟莊廷鉞等七十餘人被誅,婦女流放邊疆,涉案的作序者李令哲父子亦被處決。該案作為清初文化高壓政策
吳之榮,大約生活在17世紀,清右僉都御史。曾任浙江歸安(今屬湖州)知縣,後因事罷官,想以告訐為功,謀求復官,遂首告莊廷鑨刊印《明史》中多指斥清代語,引發文字獄明史案,故起用,並獲得了沒收的朱佑明的資產,後來官至右僉都御史。金庸《鹿鼎記》以《明史》案為由頭,小說中韋小寶將計就計治罪吳之榮,...
莊氏家族及編纂團隊因書中觸犯清朝統治禁忌,於順治十八年(1661年)遭歸安知縣吳之榮告發,引發清代早期大規模文字獄“明史案”,涉案七十餘人被處決,數百人流放,原書被毀。現存殘本《明史鈔略》保留部分史論及“莊廷鑨曰”體例,成為研究該書內容的重要依據。內容簡介 明史輯略,是記載明代史實的史書,一共一百餘卷,於順治十七年
廷鑨父莊允誠於順治十七年冬將書刻成,定名《明史輯略》,因此獲罪,牽連致死七十餘人,史稱“莊廷鑨明史案”,亦是清初著名文字獄之一。人物經歷 1651年,雙目皆盲的浙江湖州富戶莊廷鑨出錢購買明末人朱國禎一部未完成的《明史》,然後延攬名士,增潤刪節,補寫崇禎朝和南明史實,廷鑨父莊允誠於順治十七年冬...
《明書輯略》是金庸武俠小說《鹿鼎記》中提及的書籍,由莊廷鑨組織編撰,其父莊允城將其刊刻出版,後因吳之榮告密引發清代“明史案”。該書由浙江湖州莊廷鑨延攬江南名士共同編寫。莊廷鑨因眼盲後效仿左丘明著史,召集文人修纂此書,併購買明末大臣朱國禎的遺稿,增補了崇禎朝的歷史,但書成後不久便病逝。莊允城...
清初「莊廷鑨明史案」的受害者之一。金庸小說《鹿鼎記》中茅十八的原型,就是為紀念清初“明史案“中株連被殺的茅元銘等十八位江南士人而取的。案件背景 清初為鞏固統治,嚴控思想文化,多次興起文字獄。順治年間,浙江南潯富戶莊廷鑨購得明人朱國楨未刊《明史》遺稿,召集茅元銘等江浙名士編纂《明史輯略》,書中...
江南三大案是清朝江南地區發生的諸多案件的統稱。“江南奏銷案”、“哭廟案”和“通海案”,合稱“江南三大案”,再加上順治十四年發生的“丁酉科場案”和後來的“明史案”,其實都是清人入關實行“異族統治”必然的結果,所謂“朝廷有意與世家有力者為難,以威劫江南人也”(《研堂見聞雜記》)。奏銷案 中國...
歸鄉辟敬修堂,聚眾講學,並編撰明史。清康熙二年(1663年),因莊廷鑨明史案被牽連入獄,經粵提督吳六奇奏辯得免。出獄後改名左尹,號非人氏,隱居於硤石東山,仍聚徒講學,人稱東山先生或朴園先生。鈕琇的《觚剩》一書中有《雪遘》一文,評價查繼佐道:“浙江海寧查孝廉,字伊璜,才華豐艷,而風情瀟灑,常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