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通知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意見的通知》,莆田市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問題,通知主要內容為:統一思想,切實加強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的領導;加大投入,全面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統籌規劃,著力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建好隊伍,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推進素質教育,努力提升義務教育的整體質量和水平;強化教育督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通知
  • 發布機構:莆田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6]262號)下發以來,我市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堅持“兩基”鞏固提高與“雙高普九”並舉,堅持以農村義務教育為重點,大力改善辦學條件,著力提高辦學水平,“雙高普九”工作取得突破性的進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得到穩步推進。但由於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學校之間的辦學差距依然存在。同時,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和經濟社會的不斷進步,在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中已經出現一些與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要求不相適應的新情況、新問題。為了更加有效地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現就進一步推進我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切實加強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的領導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黨中央作出的戰略部署,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堅持“四個重在”實踐要領,落實“四用發展”要求的實際舉措。省政府要求,全省要以縣為單位,2015年前分批基本實現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逐步實現中國小辦學條件標準化,區域內中國小經費投入、管理水平、師資隊伍、教學質量基本均衡。實現這個目標,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性,進一步強化政府在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中的責任,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社會事業發展的戰略性任務,認真抓緊抓好。要認真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教育不均衡方面存在的問題,促進教育公平,構建和諧社會。加強領導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保證。各縣(區、管委會)要將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領導掛鈎制度和相應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中的問題和困難。同時按照“鞏固、深化、提高、發展”的工作方針,把義務教育工作重心進一步落實到辦好每一所學校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上來,把責任落實到相關部門和單位,努力改善農村學校和城鎮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有效遏制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和學校之間教育差距擴大的勢頭,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二、加大投入,全面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基本原則,依法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預算,建立省、市、縣區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要按照教職工編制標準、工資標準和學校建設標準、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等,及時足額撥付義務教育經費,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校舍安全,確保教職工工資依法及時足額發放。各縣(區)要採取有效措施繼續抓好機制的落實,依法保證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投入到位,努力實現義務教育經費投入的“三個增長”,並確保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對農村教育的投入。要按規定設立農村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確保工程實施。認真落實國家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所需資金,進一步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就學制度,認真落實“兩免一補”政策。
三、統籌規劃,著力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
(一)辦學條件的均衡配置是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基礎。各縣(區、管委會)要根據《福建省義務教育校舍建設標準》,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學校“四有”建設計畫,即有符合辦學規模要求的校園用地和教學用房,有合格的教師,有合格的實驗室、圖書館(室)和配套的教學儀器設備,有衛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要對照省定標準進行一次全面摸底,並按計畫對硬體不合格的學校進行限期改造,並從經費、項目上予以傾斜,加快工作進程,確保轄區內所有學校的辦學條件都按期達到合格標準,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條件的均衡發展。
(二)積極穩妥地進行中國小布局調整。要立足縣區情,根據城鎮化、工業化進程加快,城區人口增加,農村勞動力轉移,人口出生率下降,生源減少的現狀,結合各縣(區)適齡人口城鄉分布與變化趨勢,組織力量編制出今後五到十年義務教育布局調整和學校建設規劃。城區學校要抓緊做好新區學校布點、學校征地擴容工作,切實解決班生額過大問題。城區及集鎮中心要嚴格控制城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班生規模,逐步取消義務教育階段“重點學校”、“示範學校”,防止出現新的不均衡和不公平現象。繼續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做好國小資源整合工作的有關檔案精神,按照實事求是、分步實施、穩步推進、方便學生就近入學的原則和“以人為本”的要求,在確保不因整合造成學生失學、輟學和上學難的前提下,有計畫、有步驟、分階段、穩妥地做好中國小布局調整工作,適當調整和撤銷一批生源不足、辦學條件差、教育質量低的學校,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效益。在國小布局調整中,要把建設好、管理好農村寄宿制國小作為工作的關鍵環節,辦好一批農村寄宿制學校,為寄宿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三)全面實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結合農村中國小布局調整、課程改革,有計畫、分步驟、分層次推進農村中國小遠程教育工程。在“工程”硬體建設全面達標後,重點抓好“工程”的套用,充分發揮其在均衡配置教育資源方面的重要作用,初步形成“天網地網”有機結合的城鄉教育信息資源共享網路體系。按照“面向學生、走進課堂、用於教學”的要求,合理安排,高效套用,開展“班班通”和“堂堂用”試點工作,提高遠程教育設備使用率。
(四)加大教育對口幫扶工作力度。繼續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重視發揮優質資源共享、輻射、帶動作用。城鎮中國小達標校、示範校、優質校和實驗校都要與2-3所農村中國小薄弱校“結對子”,建立對口支援關係,從資金、設備、師資培訓、教育教學改革及教學研究等方面提供幫扶,逐步打破城鄉之間、學校之間優質教育資源分割,實現共用、共享。為了有效扶持農村薄弱學校,今後要逐步增加在一級達標校統招指標中定向招收農村國中校,尤其是沿海、山區國中校學生的比例。
四、建好隊伍,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
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精神,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均衡配置教師資源。農村教師新編制執行以後,要優先用於補充農村國小緊缺學科教師,使所有農村國小都能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課程。進一步完善教師流動機制。落實好城鎮教師到鄉村任教服務期制度,以教師“支教掛教”為抓手,不斷加大城鎮教師支援農村學校的力度。加大區域內教師調配力度,實行教師高質量的轉崗培訓和認證,以緩解農村學校優秀教師缺乏和教師學科結構性矛盾。鼓勵並組織落實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工作。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改善農村學校教師的生活條件和福利待遇,對在偏遠山區、海島工作的教師,在職稱評聘、工資福利方面給予相應的待遇。
加強農村和城鎮薄弱校教師的培訓工作。認真實施“中國小名師名校長培養工程”和“農村教師(校長)教育教學能力提升工程”,促進中國小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升。各縣區要切實加強教師培訓機構建設,依法落實教師培訓經費,確保教師工資總額1.5%-2.5%的中國小教師培訓經費及時足額核撥到位。通過組織開展以“新課程、新技術、新方法”和師德教育為主要內容的新一輪教師全員培訓,重點加強農村學校和城鎮薄弱學校教師培訓。市、縣區教師進修院校要幫助農村學校、城鎮薄弱學校建立健全校本研修制度,並結合實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和教師網路聯盟計畫,擴大優質教育信息資源的利用。繼續組織農村和城鎮薄弱校教師到優質學校掛教培訓,幫助農村教師提高教學水平。
五、推進素質教育,努力提升義務教育的整體質量和水平
(一)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根本任務。要端正辦學思想,轉變教育觀念,面向全體學生,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視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學生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奠定基礎。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的義務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評估體系和教學指導體系。要建立綜合督導與隨機督導相結合的工作制度,組織督學和有關專家對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要結合義務教育課程改革工作的推進,加快評價制度的改革步伐,嚴格控制各級各類統考,淡化考試競爭。要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城市市區和縣城城關所在地要根據城鎮化進程、新區開發、人口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中國小招生片區,確保學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學校。嚴格禁止國小、國中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掛鈎的選拔考試或測試,嚴格禁止以改制為名實行高收費,並以考試的方式擇優選拔新生。嚴格禁止以實驗班、特長班等名義舉辦重點班、快慢班。要規範教育教學秩序,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切實做到“兩開、兩增、兩減”,即開齊、開足國家規定課程,增加學生體育鍛鍊時間、課外活動時間和睡眠時間,減少學生課外作業量、減少考試次數。學校、班級、學科均不得以考試成績排列學生名次,更不能以考試成績作為唯一依據對教師、學生實施獎懲。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減少學生考試的不及格面,解除學生厭學心理,發展個性特長,樹立學習自信心。對學習困難的學生要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幫助,努力使所有學生共同進步。要把推進課程改革作為促進農村義務教育質量的重要抓手。在加強面上工作指導的基礎上,將工作重心下移,更多地關注農村學校的課程改革,積極構建農村校本培訓與教研相結合的平台,為促進農村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的提升創造條件。
(二)做好農民工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和殘疾少年兒童等弱勢群體義務教育工作,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內容。要發揮公辦學校的主渠道作用,切實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縣區在下達生均公用經費和核定教師編制時要把農民工子女計入學校學生總數予以統籌安排,同時把農民工子女納入“兩免一補”範圍,確保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各項工作得到有效落實。繼續開展關愛“留守兒童”活動。各地要協調整合力量,按照省里和市裡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政府、社會、學校、家長(監護人)共同關心“留守兒童”學習生活的管理體系。婦聯組織要繼續發揮作用,牽頭做好關愛“留守兒童”活動工作。學校要建立“留守兒童”登記、結對幫扶制度,加強與“留守兒童”家長、監護人的聯繫,關注“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活動,讓“留守兒童”有一個溫暖的生活學習環境。要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工作預案,確保“留守兒童”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能夠得到有效救助和處理。切實加強特殊教育工作,關注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努力改善特教學校、特教班的辦學條件,配備專業教師和必要的康復設備,不斷提高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水準。加強隨班就讀工作管理,保證殘疾兒童少年有良好的康復和學習條件,逐步形成以特教學校為骨幹,以特教班和隨班就讀為主體的特殊教育新格局。
六、強化教育督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要將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列入各級政府教育工作專項督導檢查和效能建設重點,作為當地政府教育發展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內容。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督導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監測制度,定期對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間的差距進行監測和分析,掌握髮展動態,督促有關縣(區)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以及“督政為主,督學為本”的工作方針,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納入“雙高普九”、“對縣督導”、“黨政主要領導抓教育工作督考核”的督導評估體系,有計畫、有步驟地對各地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進行督導評估,重點對各地加強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領導職責、教育經費投入與管理、辦學條件、教師隊伍建設、教育管理、教育改革與發展等內容進行督導評估。同時要不斷完善評估結果通報、限期整改、問責獎懲等制度,及時公布督導評估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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