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起義

辛亥革命後,羅福星受到中國同盟會派遣,從祖國大陸回到台灣,宣傳革命道理,發動民眾。組織中國同盟會台灣支部,並以劉士明、彭雲軒、邱維藩、林達榮、劉金甲、魏中興、江亮能、黃光樞、黃員敬、謝德春、付清風等“十二同志”為骨幹,建立領導機關,以台北大稻埕為活動基地,革命機關設在苗栗。

同盟會台灣支部對外以“華氏聯合會館”名義。羅福星聯絡東勢角的賴來、南投陳阿榮、新竹大湖的張火爐等抗日義士後,於1913年3月15日在苗栗召開台灣革命同志代表大會。並以“十二同志”名義發表《大革命宣言書》,揭露日本殖民統治,號召民眾團結起來,收復祖國山河。隨後,組織起抗日起義隊伍,由江亮任總司令,下設旅、團、營、隊,分別以“東王”、“西王”、“南王”、“北王”為代號。正當他們積極準備起義時,不幸起義計畫為日本殖民當局知道,並在各地展開大搜捕。各地義軍見形勢危急,紛紛來電催促迅速行動。一方面因起義準備尚未完成,指揮方面也失之果斷,結果敵人行動在前,在起義尚未發動情況下,許多領導人即遭到日本當局逮捕,羅福星也於1913年12月19日在淡水被抓。賴來、李阿齊等孤注一擲,起義也很快被鎮壓下去。在這次起義被捕者達四五千人,其中1210人被起訴。羅福星等221人被判處死刑。一場大革命被鎮壓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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