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城市教育局

興城市教育局

興城市教育局是主要負責校辦企業證書的審批;校辦企業的巨觀管理和檢查指導工作;各校教學儀器、用書管理、實驗室建設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城市教育局
  • 內設機構:12個
  • 職能簡介:10條
  • 所在地:興城市
職能簡介,內設機構,

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教育法律法規在本市的實施意見和教育規章制度。
2、負責提出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發展計畫;擬定教育體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和發展步驟,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3、統籌管理全市學校的教育經費;參與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的政策;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域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4、統籌管理全市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導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等職業技術專業學校專業設定的審批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及管理工作。
5、組織對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6、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7、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中國小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8、統籌管理全市高、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編制和實施市屬各類學校招生計畫;負責全市大中專院校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參與擬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安置政策。
9、指導各校和基層單位班子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各校和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0、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開發、分析和發布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調局機關有關政務,事務;負責全市教育工作規劃、計畫、總結和領導講話、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公文處理、秘書、信息、保密、檔案、計畫生育以及局機關後勤、財產、車輛、衛生、資料征訂、校方保險和其他行政事務;負責協調市教育系統各單位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重要會議的安排,決定事項、領導批示的催辦落實工作;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政策的調查、信息工作;研究、指導教育體制改革;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起草地方政策規定和檔案;指導學校的治安保衛;負責政府交辦的人大、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2、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黨委各類檔案(工作要點、總結、報告、通知、信函)起草工作及籌備局黨委各種會議、學習和重要活動;負責中國小的黨建工作;負責幹部管理的具體工作,做好乾部的考核、考察、任免、聘任等工作,檢查、指導學校中層幹部、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管理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組織局機關的理論學習,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思想政治、黨員標準和新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形勢任務教育;負責紀檢、監察、糾風、信訪、統戰、老幹部和關工委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並做好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3、人事股
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工作;負責全市教師隊伍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工作;負責教師評優工作;負責市教育局機關和各校的編制及勞動工資審批工作;負責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編制畢業生需求計畫及安置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隊伍現狀和師資需求的調研。
4、基礎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指導、推動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和師資隊伍建設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制訂普通基礎教育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基礎教育學籍工作;指導全市基礎教育的教學研究、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檢查、指導中國小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共青團、少先隊工作及青少年科普工作;指導、管理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承擔語言文字的日常工作。
5、計畫財務股
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規劃;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系統建設及基本教育信息統計、分析;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管理各種教育專項經費、貸款;編制各校及局機關經費的預算決算;負責各校和基層單位的基建投資、公費醫療、社會保障等各種經費的管理使用;負責全市社會募捐工作;管理各校和基層單位的國有資產並監督運營;負責全系統的財務檢查、內部財務審計;負責教師工資卡的辦理;負責組織對學校危房的檢查、鑑定、改建和自然災害造成的校舍安全問題的處理等工作。
6、職業教育股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習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中等職業技術教育、職工教育、農村國中“三教統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教育的科研、教學研究、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檢查、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法制、安全和國防教育;審批和管理全市社會力量辦學、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全市電大教育、農村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的綜合統計工作。
7、體育股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工作;檢查貫徹課程計畫情況,制定教學計畫,檢查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工作;檢查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貫徹有關條例的情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中國小學生軍訓工作,對學生進行國防、軍事常識教育;組織全市國中升高中的體育考試工作。
8、教育督導室
組織實施本市教育督導工作;對本市貫徹實施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本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教育職責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本市學校辦學方向、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等進行評估;對本行政區域內“兩基”鞏固提高工作和“普九”進行督導;辦理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9、招生辦
負責與高考、中考有關的考試管理工作;負責成人自考、成人高考的報名工作;有組織、有計畫地培訓監考人員,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監考隊伍;加強考風、考紀建設,保證考試質量;掌握全市招生工作的基本情況,做好統計工作;做好招生諮詢和上訪工作。
10、儀器站
負責全市中國小實驗室、圖書室、電教設施的規劃、裝備及管理使用;指導全市中國小的實驗教學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和教育信息化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全市電教人員、計算機教師及相關人員的現代教育技術培訓;負責全市中國小電化教育及電教教材的發行與管理;組織師生自製教具。鼓勵學生科技製作發明,實施素質教育;負責興城教育網的維護和管理,立足教育,服務社會。
11、衛生保健所
積極宣傳相關法律和法規,並指導、檢查和督促全區各類學校認真貫徹執行;指導各校搞好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尤其是做好各種流行性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密切掌握全區各校的疾病流行情況,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作好匯報,提出對策建議;指導學校建立和健全衛生工作制度,並檢查督促落實情況;指導各校認真搞好師生健康教育、健康檢查和健康記錄;負責中國小藝術教育工作。
12、企業辦公室
負責全市中國小一、二、三產業的總體管理工作。不斷地研究、開創、發展校辦的產業,並加強指導與管理,提高經營效益;負責產業經營過程中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確保校辦產業正常運行;負責與工商、稅務、財政、金融、勞動等部門的協調工作,以促進校辦產業的發展;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幫助基層廠、校解決好各類實際困難,促進校辦產業的快速發展;加強中國小生產勞動實踐教育基地建設;負責招商引資工作;發揮校辦產業的優勢,強化育人功能,為素質教育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13、局核算中心
負責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資金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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