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少室李拾遺書

《與少室李拾遺書》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少室李拾遺書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韓愈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與少室李拾遺書
十二月某日,愈頓首:伏承天恩,詔河南敦喻拾遺公,朝廷之士,引頸東望,若景星鳳凰之始見也,爭先睹之為快。方今天子仁聖,小大之事,皆出宰相,樂善言如,不得聞。自即大位已來,於今四年,凡所施者,無不得宜。勤儉之聲,寬大之政,幽閨婦女、草野小人,飽聞而厭道之。愈不通於古,請問先生,世非太平之運歟?加又有非人力而至者,年穀熟衍,符貺委至;乾紀之奸,不戰而拘累;強梁之凶,銷鑠縮慄,迎風而委伏。其有一事未就正,自視若不成人。四海之所環,無一夫甲而兵者。若此時也,拾遺公不疾起與天下之士君子樂成而享之,斯無時矣。昔者孔子知不可為而為之不已,足跡接於諸侯之國。今可為之時,自藏深山,牢關而固距,即與仁義者異守矣。想拾遺公冠帶就車,惠然肯來,抒所蓄積,以補綴盛德之有闕遺,利加於時,名垂於將來,踴躍悚企,傾刻以冀。又竊聞朝廷之議,必起拾遺公。使者往,若不許,即河南必繼以行;拾遺征君若不至,必加高秩,如是則辭少就多,傷於廉而害於義,拾遺公必不為也。善人斯進其類,皆有望於拾遺公,拾遺公儻不為起,是使眾善人不與斯人施也。由拾遺公而使天子不盡得良臣,君子不盡得顯位,人庶不盡被惠利,其害不為細。必望審察而遠思之,務使合於孔子之道。幸甚!愈再拜。

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謚“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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