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法案

至尊法案

至尊法案是1534 年英國國王亨利八世促使國會通過的有關宗教改革的法令。宣布國王為英國教會的首領,擁有任命教會各種神職和決定教義的權力,拒絕接受這一法案者以叛國罪處死。改革後的英國教會擺脫羅馬教皇的控制,稱英國國教會,亦稱安立甘教會。國王既是世俗領袖,亦是宗教領袖。1559 年女王伊莉莎白一世重申這一法案。以此法案為標誌的英國宗教改革對英國教育產生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至尊法案
  • 外文名:Supremacy Act
  • 頒布時間:1534年
  • 性質:法案
背景,影響,

背景

至尊法案(Supremacy Act)
在16世紀歐洲宗教改革的大背景下,1529年,都鐸王朝的亨利八世以教皇不同意他與王后離婚為由開始與羅馬教廷走向決裂;
1533年,亨利八世宣布禁止英國教會向羅馬教廷繳納貢金;
1534年,英國國會通過了《至尊法案》,宣布英國國王是“英國教會在地上之惟一最高首腦”,從此,英國完全脫離了羅馬教廷的控制,成為一個新教國家。
與羅馬教廷決裂後的英國教會稱“安立甘教(AnglicanCommunion)”,又稱“聖公會(Anglican Churches)”,具有國教的地位。由於英國與羅馬教廷的決裂是經由亨利八世的改革來進行的,而且亨利八世並沒有宣布放棄天主教信仰,改革後的英國國教安立甘教保留了主教制等天主教傳統,因此,有人把天主教、東正教、新教與安立甘教並列為基督教的4大教派。但這種說法並沒有被廣泛接受,人們一般都認為,英國安立甘教屬於新教中的一個派別,與德國的路德教(又稱“信義宗”)、瑞士的加爾文教(又稱“歸正宗”)共同形成新教的三大派別。這樣,英國的安立甘教就成為一個既有羅馬天主教傳統、又有新教特點的教派。由於上述歷史原因,特別是對英國國教內部的天主教殘餘問題的不同看法和其他新教教派觀點和思想傳人英國並造成巨大影響後,使英國宗教開始出現多元化的趨向。
英國的宗教改革
Henry VIII was above all responsible for the religious reform of the church. There were three main causes: a desire for change and reform in the church had been growing for many years and now, encouraged by the success of Martin Luther, many people believed its time had come; the privilege and wealth of the clergy were resented; and Henry needed money.
最重要的是,亨利八世負責進行教會的宗教改革。改革原因有三個主要方面:改革教會的渴望已有多年,現在又受馬丁路德成功的鼓舞,許多人認為時機已到;人們痛恨教職人員的威望和財富;亨利需要錢。
The reform began as a struggle for a divorce and ended in freedom from the Papacy. Henry VIII wanted to divorce Catherine of Aragon but the Pope refused. Henry’s reforms was to get rid of the English Church’s connection with the Pope, and to make an independent Church of England. He made this break with Rome gradually between 1529 and 1534. He dissolved all of England’s monasteries and nunneries because they were more loyal to the Pope than to their English kings. The laws such as the Act of succession of 1534 and the Act of Supremacy of 1535 made his reform possible. He established the church of England as the national church of the country, and he made himself the supreme head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
改革以爭取離婚而開始,以脫離教皇而告終。亨利八世欲與他的西班牙皇后“阿拉貢的凱瑟琳”離婚,但是教皇拒絕了。亨利改革的目的是擺脫英國教會與教皇的聯繫,成立獨立的英格蘭教會。1529年至1534年間逐漸地與羅馬脫離了關係。他解散了所有英國的修道院和修女院,因為它們對教皇比對英國國王更忠誠。1534年的《繼位法》和1535年的《至尊法案》使改革具有了可行性。1535年他獲“英格蘭教會最高首腦”之稱號。
Henry VIII’s reform stressed the power of the monarch and certainly strengthened Henry’s position; Parliament had never done such a long and important piece of work before, its importance grew as a result. His attack on the Pope’s power encouraged many critics of abuses of the Catholic Church. England was moving away form Catholicism towards protestaintism.

影響

改革的三大影響:亨利的改革強調了君主權力,自然加強了亨利的地位;議會以往從未做過如此漫長而重要的工作,自然其重要性也有所加強;他對教皇權力的打擊鼓舞許多人批評指責天主教會,並希望從天主教轉向新教。
安立甘宗是新教主要宗派之一,與路德宗、歸正宗合稱新教三大流派,中國常稱
聖公會。該宗在英格蘭為國教,稱英國國教會。聯合王國其他地方及其他國家的聖公會均非國教,組織上也不從屬於英國國教會。
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英格蘭新貴族和資產階級希望加強王權,削弱教會,擺脫教皇的控制。1533年,國王亨利八世禁止英格蘭教會向教廷交納歲貢。次年,促使國會通過《至尊法案》,規定英格蘭教會不再受制於教皇,而以國王為英格蘭教會的最高元首,並將英格蘭教會立為國教。其後,這項改革運動又得到愛德華六世的支持。瑪麗一世曾重修英格蘭與教廷的關係,伊莉莎白一世則又恢復了英格蘭教會的獨立。其時通過的伊莉莎白法案在崇拜慣例上有所改革,在教義、教規上仍保持天主教會傳統。17-18世紀時,清教徒和福音派主張進一步改革。19世紀的牛津運動則再次強調公教會原則,這一時期在政教關係上也有所改革。由於從英國傳布到世界各地的聖公會陸續建立獨立教會,安立甘宗乃逐漸形成。
安立甘宗沒有世界性的統一組織或集權領導機構,宗內各教會間不相從屬,習慣上尊坎特伯雷大主教為名義上的領袖。安立甘宗以《聖經》為教義基礎,在持守傳統教義的同時主張在具體解釋上兼容各家之說,在天主教和其他新教宗派之間採取中間立場。在教會管理上保留主教制,並承認其有繼承使徒的性質,但也讓平信徒參與教會的管理。安立甘宗贊成宗教改革,但主張尊重《聖經》和教會傳統,認為兩者之間應保持平衡。在崇拜中使用《公禱書》,但允許有一定程度的靈活性,故宗內有各種派別,如高教會派、低教會派、廣涵教會派、福音派等。安立甘宗自稱是使徒所傳聖潔公教會的一支,保有《聖經》及古代教父以來所傳承闡釋的正統信仰,只承認教皇為世界眾主教之一,尊重國家權威但不從屬之。英國聖公會要求教牧人員遵奉《三十九條信綱》,但不要求平信徒信守,該宗其他教會一般並不特別重視此信綱。安立甘宗的聖職分為主教、會長(相當於其他宗派的牧師)、會吏三級,基本教政單位是教區,大部分地區由教區組成教省,有一國含數教省或一教省、一教省含數國及一教區含一國或數國等不同情形,職務名稱和組織機構各地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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