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畢業生

自考畢業生,英文名是Selfgraduates,特點是有更強的實踐工作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考畢業生
  • 外文名:Selfgraduates
  • 特點:自學
  • 優點:有更強的實踐工作能力
  • 上半年:6月15-20日
畢業生概述,申請畢業條件,辦理畢業時間,具體程式,

畢業生概述

有更主動的學習態度,善於學習,善於自學。
自考畢業生更會安排時間,有更強的實踐工作能力!
社會上對自考畢業生有多種態度,有的認為沒上過正規大學,沒有良好的教育,對之避而遠之。
有的認為自考畢業生拿的學費低,素質含金量也低。
但是,他們需要想社會證明,社會不是按文化分數來衡量人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申請畢業條件

1、必考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2、選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要求
3、本科專業畢業生加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要求
4、實踐環節考核或畢業論文與所選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相一致
5、如有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的年限
6、如申請的專業有特殊要求,必須達到該專業條件要求
7、未辦理過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辦理畢業時間

上半年:6月15-20日
下半年:12月15-20日
因工作安排可能有變動,具體辦理畢業初審的時間請查閱當次的相關通知。
申請上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5月1日前辦妥轉考、免考、考籍數據(含身份證號升位)更正手續;申請下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辦妥轉考、免考、考籍數據(含身份證號升位)更正手續。

具體程式


考生將本人准考證、身份證以及全部單科合格證書交當地自考辦初審,經初審合格後發給《畢業生登記表》。《畢業生登記表》由考生本人填寫,所在單位(非在職人員由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後,於規定日期送交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報所在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和省考委審核。考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不得隱瞞和造假,不得擅自塗改,違者將予以嚴肅處理,直至取消畢業資格;審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考委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在畢業證書上副署。畢業生的有關檔案材料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送畢業生所在單位組織、人事或勞動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4領取程式
領取憑證:准考證身份證
1、出示准考證、身份證,告知自考專業及層次。
2、在領取畢業生檔案登記簿上籤名,如系受人委託代領,應同時出示被委託人的身份證,並在簽名欄內簽"***代"。
3、領取檔案袋和證書夾,仔細檢查,有無錯裝或缺漏(檔案袋內裝自考畢業證書、自考課程合格證、自考畢業生登記表及畢業成績單);
4、將畢業證書、自考課程合格證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將自考畢業生登記表及成績單(各1份)密封在袋內交本人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建議考生在密封檔案前將自己的畢業生登記表複印一份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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