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理論

自我理論是指西方心理學上指關於自我的本質、發展和作用等方面的論述。不同的心理學派和心理學家對自我有不同的理解。動機心理學認為,自我是動機的一個來源或目標,是行為和經驗的組織中心;經驗心理學認為,自我是經驗內容和行為模式的整體;行為主義則排除對自我的研究和這一概念的使用。西方心理學家一般認為,自我是人格理性和現實的功能系統。這一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受精神分析學的影響。

自我是精神分析學人格理論的中心概念,它與本能衝動的“本我”(伊特)及評價性的“超我”相區別,成為人格結構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它遵循唯實原則,協調“本我”和“超我”,在適當的時候滿足“本我”的欲望,又使其不與“超我”的良心及至善的原則相悖。它也不等同於意識。S.弗洛伊德認為,自我的大部分是無意識或前意識的,不屬於自我知覺的範疇,而是表現在動態的心理過程中,尤其存在於心理衝突中,並發揮作用。自我的發展不是孤立進行的,而是作為整體人格發展的一個方面向前推進。艾里克森認為,自我發展的最後階段是發現自我同一性;榮格的個性化概念,即“變成自己”,可看成是自我發展的最高形式。在論述人格發展和心理治療技術中重視自我過程研究的理論家,被稱為自我心理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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