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水方法

脫水和乾燥是固體和液體分離的過程。絕大多數選煤廠分選過程是在水中進行的,為此選煤產品在出廠前需進行脫水,以滿足用戶和運輸要求。我國現行產品目錄規定精煤水分為12%~ 13%,個別用戶、出口煤和高寒地區濕煤冬運要求精煤水分在8%~9%以下。水是煤中的雜質,不僅對用戶使用和冬季運輸有害,而且占用貨用量,浪費運輸能力。因此,選煤廠的出廠產品必須儘量降低水分。

根據不同的工藝環節,使用的脫水方法很多,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靠重力而實現的脫水。又可細分為以下兩種形式:
(1) 重力脫水
自然重力脫水:即利用物料顆粒表面水分的重力作用而脫水。
重力濃縮脫水: 即依靠細粒物料的重力作用,在液體中沉降的方法,來實現固液分離。
(2) 機械力脫水
靠機械力而實現的水和物料的分離。
篩分脫水: 靠物料與篩面做相對運動產生的慣性力而脫水,如直線振動篩的脫水。
離心脫水:利用離心力作用使固液分離或提高煤泥水的濃度,如過濾式離心機和沉降式離心脫水機等的脫水。
過濾脫水:利用真空抽吸的負壓力使固被分離,如真空過濾機的脫水。
壓力脫水:利用機械力造成的正壓力使固液分離,如板框壓濾機的脫水。
(3) 熱能脫水
利用熱能使水汽化而蒸發的脫水,如火力乾燥及光曝曬等。
選煤廠常用的脫水方法是重力脫水、機械脫水和熱能脫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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