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骨折康復

脊柱骨折康復的原則是促進骨折癒合,恢復脊柱的穩定性和柔韌性,預防肌萎縮、慢性疼痛及消除長期臥床對機體的不利影響。早期康復與治療並進,預防併發症,促進殘存功能的最大恢復;在維持殘存功能的基礎上,對神經系統的指令與控制功能進行再訓練,對殘存肌肉原有功能進行再訓練,以代償已失去的部分功能;根據解剖生理基礎和損傷平面及損傷程度,進行循序漸進的系統的康復訓練,爭取達到功能獨立,重新回歸社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脊柱骨折康復
  • 原則:促進骨折癒合等
  • 特點:早期康復與治療並進等
  • 目標:爭取達到功能獨立,重新回歸社會
疾病介紹,發病機理,分類,症狀和診斷,急救,治療原則,康復原則,

疾病介紹

脊柱骨折約占全身骨折的5%-6%,多發生於脊柱活動度較大、應力相對集中的部位,以胸腰椎骨折多見,另外下頸段也是較易發生骨折的部位。由於脊柱周圍的複雜結構,因而骨折時常常會並發脊髓或馬尾神經的損傷,嚴重影響傷者的勞動和生存能力。

發病機理


多為高處墜落傷,患者自高處跌下,足或臀部著地,脊柱猛烈前屈;或當彎腰工作時重物衝擊頭,肩或背部, 脊柱驟然前屈致傷, 這種屈曲型損傷多發生在第一、二頸椎、下頸段、胸腰段和第四、五腰椎部位,絕大多數的脊柱骨折脫位屬屈曲型。患者由高處仰面跌下,背或腰部受阻,使脊柱過度後伸或前額遭受外力、迫使頸部過伸引起過伸型脊柱損傷。由於脊髓位於椎骨構成的椎管中,各類脊柱骨折都容易損傷脊髓。一旦脊髓受到損傷,肢體的感覺運動將會發生障礙。

分類

脊柱骨折可分為穩定骨折和不穩定骨折,單純的椎體楔形壓縮不超過椎體前緣原有高度的1/3者,稱為穩定骨折;椎體骨折合併附屬檔案骨折、脫位、棘間韌帶斷裂、脊髓損傷及嚴重的椎體粉碎性骨折者,稱為不穩定骨折。

症狀和診斷

1.臨床表現:脊柱骨折多由外傷引起,表現為外傷後脊柱局部疼痛,活動受限、畸形、局部瘀血、壓痛;局部可有空虛腫脹;可有不全或完全癱瘓的表現,如感覺、運動功能喪失、大小便障礙等。
2.診斷:診斷脊柱骨折應詳細詢問受傷史,進行全面的查體及X片檢查。其診斷依據為:
(1)常有明確外傷史,如高處墜落,重物打擊背部,車禍,重物砸壓傷等;
(2)有局限性脊柱疼痛、活動障礙,或出現肢體癱瘓等神經症狀;
(3)X片是診斷脊柱骨折的可靠方法,不僅用於確定診斷,而且可以了解骨折的性質,如骨折的程度、椎體骨折的數目、椎管及椎間孔有無變形或骨折片嵌入,關節突、橫突、棘突等附屬檔案有無骨折移位。
(4)如考慮脊髓損傷,則應行進一步的CT 或/和核磁共振檢查,判斷脊髓損傷程度,為手術治療作好準備。

急救

對疑有脊柱骨折的患者不要任意搬動,必須按照脊柱骨折急救方法處理,以免使骨折移位加重脊髓損傷,造成難以彌補的後果。急救原則為:
1.應在受傷現場固定,以最快方式送往醫院;
2.採取正確的固定和搬運方法
(1)用木板或門板搬運,不能套用軟擔架;
(2)搬運時應採用滾動法:先使傷員雙下肢伸直,雙上肢伸直置於體側,木板放於傷員一側,由3-4人分別托扶傷員的頭部、軀幹、骨盆及雙下肢,使頭頸、軀幹及下肢成一整體滾動移至木板上,搬運過程始終保持脊柱中立位,禁用摟抱、背馱或一人抬頭、一人抬腿的方法,以免脊柱扭屈、旋轉致骨折處移位而損傷脊髓。
(3)疑有頸椎骨折或脫位時,須有專人托扶頭部,沿縱軸向上略加牽引,頸椎維持中立位,使頭、頸與軀幹成一整體滾動至硬板上,在頭頸兩側填塞沙袋或衣物、軟墊等以限制頭頸活動;嚴禁隨便強行搬動頭部;
3. 搬動過程中注意呼吸道有否阻塞並及時排除。

治療原則

1.單純性脊柱骨折:按骨折的一般原則予以復位、固定及功能鍛鍊,並注意避免引起脊髓損傷;
2.合併脊髓損傷的不穩定性脊柱骨折:
(1)傷後應及時手術,恢復脊柱的序列和穩定性,徹底減壓,解除脊髓和馬尾所受到的壓迫,為神經功能的恢復創造條件;牢固內固定,使患者獲得早期翻身活動的機會,減少局部的再損傷;
(2)積極預防各種併發症,其中尤應注意呼吸道、尿道感染、褥瘡及靜脈血栓形成。
(3)及時進行康復治療,促進神經功能恢復。

康復原則

1.穩定性脊柱骨折:促進骨折癒合,恢復脊柱的穩定性和柔韌性,預防肌萎縮、慢性疼痛及消除長期臥床對機體的不利影響;
胸腰椎骨折脫位的康復
(一)概述
胸腰椎是胸椎和腰椎的移行區, 位於活動度較小、穩定性較強的胸椎與活動度較大、穩定性相對較差的腰椎之間,所產生的應力集中使得胸腰椎很容易發生損傷。
1.損傷機理:常由於間接暴力所致,損傷機制主要有軸向壓縮,軸向牽張,軸向旋轉和水平剪下力。胸腰椎骨折有的是上述機制單一的作用,有的則是幾種機制的複合。實驗研究表明椎體不同受壓情況直接影響骨折類型,軸向壓縮造成爆裂性骨折,而前屈載入產生壓縮性骨折。通過三維有限元分析發現爆裂性骨折的損傷機制與椎弓根、椎體後上方和椎弓根相鄰部分應力集中有關。終板軟骨形態、厚度、椎體骨小梁密度、排列方向及椎基靜脈孔的解剖結構是椎管內骨塊產生的組織結構基礎。爆裂性骨折形成時所產生椎管內瞬間壓力和殘留壓力是造成脊髓神經組織損傷及阻止神經組織功能恢復的重要因素。
2. 胸腰椎骨折脫位的三柱分類概念
隨著CT技術和致傷機制研究的發展,1983年Dennis提出了脊柱三柱分類概念,認為胸腰椎可分成前、中、後三柱,前柱包括前縱韌帶、椎體的前1/2、椎間盤的前部,中柱包括後縱韌帶、椎體的後1/2及椎間盤的後部,後柱包括椎弓、黃韌帶、椎間小關節和棘間韌帶。脊柱的穩定性有賴於中柱的完整。1984年Ferguson進一步完善了Denis的三柱概念,認為後柱包括棘上韌帶、棘間韌帶、黃韌帶、關節突和關節囊,中柱包括後1/3的椎體、椎間盤和後縱韌帶,前柱包括椎體和椎間盤的前2/3和前縱韌帶。根據三柱學說,脊柱穩定的關鍵是中柱,凡中柱破壞者均為不穩定性骨折。
Denis認為穩定性骨折是指:(1)所有的輕度骨折,例如橫突骨折、關節突骨折或棘突骨折。(2)椎體輕或中度壓縮性骨折。
不穩定性骨折分為3度;(1)I度:在生理負荷下可能發生脊柱彎曲或成角者屬於機械性不穩定,如嚴重的壓縮骨折;(2)II度:未復位的爆裂骨折繼發的晚期神經損傷;(3)III度:骨折脫位和嚴重爆裂骨折合併有神經損傷者。
此外與損傷的部位也有關,胸椎損傷多為穩定性,若同樣損傷發生在腰椎,則可屬不穩定性。
3.胸腰椎骨折脫位的臨床分類
許多研究者在臨床手術及實驗解剖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胸腰椎骨折的多種分類方法,然而,到目前為止, 還沒有一種胸腰椎骨折分類方法被世界性套用。目前,影響較大、臨床套用較廣泛的分類方法為Denis分類和McAfee分類。
(1) Denis分類:Denis 在三柱概念的基礎上提出將胸腰椎骨折分為4大類:
①A類:壓縮性骨折;②B 類:爆裂性骨折;③C 類:安全帶型骨折;④D 類:骨折脫位。B 類又分為五個亞型:①上下中板型;②上終板型;③下終板型;④爆裂旋轉型;⑤爆裂側屈型。C 類骨折分為骨折線單水平型和雙水平型,每型又有骨性損傷和軟組織性損傷之分,合為4 型。D 類則有3 型:①屈曲旋轉骨折脫位;②剪力性骨折脫位;③屈曲牽張性骨折脫位。
(2)McAfee分類:McAfee 等通過對100 例胸腰椎骨折患者的CT 的表現和中柱受力的狀況進行分析,提出將胸腰椎骨折分為6類:
①單純性楔形壓縮骨折:這是脊柱前柱損傷的結果。暴力來自沿著X軸旋轉的力量,使脊柱向前屈曲所致,後方的結構很少受影響,椎體通常成楔形。該型骨折不損傷中柱,脊柱仍保持其穩定性。通常為高空墜落傷,足、臀部著地,身體猛烈屈曲,產生了椎體前半部分壓縮。
②穩定性爆裂骨折: 是脊柱前柱和中柱損傷的結果。暴力來自Y軸的軸向壓縮。通常亦為高空墜落傷,足臀部著地,脊柱保持正直,胸腰段脊柱的椎體受力最大,因擠壓而破碎,由於不存在旋轉力量,脊柱的後柱則不受影響,因而仍保留了脊柱的穩定性,但破碎的椎體與椎間盤可以突出於椎管前方,損傷脊髓而產生神經症狀。
③不穩定性爆裂骨折: 是前、中、後三柱同時損傷的結果。暴力來自Y軸的軸向壓縮以及順時針的旋轉,可能還有沿著Z軸的旋轉力量參與,使後柱亦出現斷裂,由於脊柱不穩定,會出現創傷後脊柱後突和進行性神經症狀。
④Chance 骨折: 常見於乘坐高速汽車腰部系安全帶,在撞車的瞬間患者軀體上部急劇向前移動並前屈,以前柱為樞紐,後柱與中柱受到牽張力而破裂張開。即稱所謂的Chance骨折。骨折線橫行經過傷椎棘突、椎板、椎弓根與椎體,骨折線後方裂開。亦可能是經過韌帶結構破裂,即棘上、棘間韌帶與黃韌帶斷裂,關節突分離,椎間盤後部纖維環破裂。該型損傷亦見於高處墜落傷。
⑤屈曲-牽張性損傷: 屈曲軸在前縱韌帶的後方,前柱部分因壓縮力量而損傷,而中、後柱則因牽拉的張力力量而損傷,中柱部分損傷表現為關節囊破裂,關節突脫位、半脫位或骨折,這種損傷往往還有來自Y軸旋轉力量的參與,因此這類損傷往往是潛在性不穩定型骨折,原因是黃韌帶,棘間韌帶和棘上韌帶都有撕裂。
⑥移位性損傷: 包括Slice骨折、旋轉性骨折脫位和單純脫位。暴力來自Z軸,例如車禍時暴力直接來自背部後方的撞擊,或彎腰工作時,重物高空墜落直接打擊背部,在強大暴力作用下,椎管的對線對位已經完全破壞,在損傷平面,椎體沿橫軸產生移位,通常三個柱均毀於剪力,損傷平面通常通過椎間盤,同時還有旋轉力量的參與,因此脫位程度重於骨折,當關節突完全脫位時,下關節突移至下一節椎體上關節突的前方,互相阻擋,稱關節突交鎖,為極為嚴重的脊柱損傷,預後較差。另外還有一些單純性附屬檔案骨折如椎板骨折與橫突骨折,不會造成脊柱的不穩定,稱為穩定性骨折,特別是橫突骨折,往往是背部受到撞擊後腰部肌肉猛烈收縮而產生的撕脫性骨折。
(二)臨床治療原則
1.單純性楔形壓縮骨折的治療
此種類型的骨折脊柱穩定性不受影響,且脊髓無受損,採用保守治療。儘量使受傷椎體前緣高度恢復正常,糾正後凸畸形,恢復負重功能,避免創傷性脊柱炎等併發症、後遺症的發生。臨床處理大致有兩種方案:
(1)臥硬板床休息,1周后疼痛減輕時開始背肌練習。適用於椎體壓縮程度較輕,年老體弱不能耐受復位及固定者;
(2)椎體壓縮高度不到1/5者,仰臥於硬板床上,骨折部位墊厚枕,使脊柱過伸,同時囑傷員3日後開始腰背肌鍛鍊。3個月後骨折基本癒合,第3個月內可以下地少許活動,但仍以臥床休息為主,3個月後逐漸增加下地活動時間。
(3)椎體壓縮高度超過1/5青少年及中年傷者,採用復位、石膏背心固定和腰背肌鍛鍊。可套用雙踝懸吊法或雙桌法一次性復位後做石膏背心固定 3-4 個月,石膏乾後,鼓勵傷員起床活動,固定時間約3個月,在固定期間,堅持每天作背肌鍛鍊,並逐日增加鍛鍊時間。
2.爆裂型骨折的治療
(1)對沒有神經症狀的穩定性爆裂型骨折,經CT證實沒有骨塊擠入椎管內者,可以採用雙踝懸吊法復位,因其縱向牽引力較大,比較安全,但需小心謹慎;
(2)對有神經症狀和有骨折塊擠入椎管內的不穩定性爆裂骨折,不宜復位,對此類傷員宜行手術治療,經側前方途徑去除突出椎管內的骨折片以及椎間盤組織,然後施行椎體間植骨融合術,必要時還可置入前路內固定物,後柱有損傷者必要時還需作後路內固定術。
3.Chance骨折、屈曲-牽張型損傷和移位性損傷均為不穩定骨折,需作經前或後路復位及內固定置入術,恢復脊柱正常排列和穩定性,為神經組織恢復提供理想的環境,減少併發症和增加損傷恢復率。
(三)胸腰椎骨折脫位的康復治療
1.穩定性胸腰椎骨折
康復治療的目的是防止軀幹肌萎縮,促進骨折癒合,恢復脊柱的穩定性和柔韌性,防止下腰痛。
(1)第1階段:指傷後1周內。不做復位及固定的穩定性骨折,應臥床休息至局部疼痛減輕時開始腰背肌及腹肌的練習;石膏背心固定時,石膏乾燥後開始做臥位腰背肌練習。此期以無痛的腰背肌等長收縮訓練為主,通過腰背肌的等長收縮增加脊柱周圍力量,穩定脊柱;同時增加前縱韌帶及椎間盤前部纖維環的張力,促使壓縮的椎體前緣逐漸張開。同時可輔以四肢的主動運動。訓練強度及時間應逐漸增加,並避免局部明顯疼痛,訓練中避免脊柱前屈和旋轉。
(2)第2階段:傷後 2-3 周,此時疼痛基本消失,開始做軀幹肌的等張收縮練習和翻身練習。通過增加軀幹肌力改善脊柱穩定性,減少組織纖維化或粘連,防止骨質疏鬆、腰背肌廢用性萎縮和後遺慢性腰背疼痛。
腰背肌的等張練習自仰臥位挺胸動作開始,逐漸增加至橋式運動;有石膏者可在石膏內做仰臥抬頭、抬腿、挺起臀部等練習。翻身時,腰部應維持伸展位,肩與骨盆成一條直線做軸式翻身,翻身後可做俯臥位腰部過伸練習,從俯臥抬頭動作起,可逐漸增加俯臥抬腿練習,至無痛時增加俯臥“燕飛”練習。
①仰臥位挺胸動作:仰臥位,雙腿自然伸直,雙手置於體側,以頭、雙肩、雙足為支撐點,吸氣同時挺胸,儘量將腰背部抬離床面,呼氣同時放下;
②橋式動作:仰臥位,雙腿屈曲,足置於床面上,雙手置於體側,以頭、雙肘、雙足為支撐點,將腰背部抬離床面,堅持6秒鐘,放下。注意不能憋氣,待呼吸均勻後,進行下一拍。如該動作可輕鬆完成,可將雙手置於腹部,以頭、雙足支撐做橋式動作;或將一側下肢置於另一側之上做單橋運動以增加難度;
③俯臥“燕飛”動作:軸式翻身至俯臥位,以腹部為支撐點,將頭、上胸部、雙上肢及雙腿儘量抬起,堅持6秒鐘放下。如該動作不能完成,可進行分解動作,如進行俯臥抬頭動作或俯臥抬腿動作。
另外,腹肌在保持脊柱的穩定和運動方面起著特殊的作用,腹肌無力可使生理前凸增加,骨盆傾斜造成下腰椎不穩,因此增強腹肌的力量非常重要。在運動訓練中,為了避免腹肌鍛鍊增加脊柱負荷引起疼痛,可以進行以下動作:腹肌鍛鍊時仰臥屈膝、屈髖姿勢下抬起頭及肩部或仰臥位腰下墊高的姿勢時抬起頭及肩部至水平位。
(3)第3階段:約為傷後4-5周后。此時如做臥位練習時無痛,可在石膏或支具保護下起床站立行走。由臥位起立時,先在床沿上俯臥,一腿先下地,然後撐起上身,再放下另一腿撐起上身成站立位,中間不經過坐位,以免腰部屈曲。由站立位臥下時按相反順序進行。站立時間可逐漸增加。骨折基本癒合後可取坐位,仍需保持腰椎前凸,避免彎腰駝背的坐姿。
(4)第4階段:約傷後8-12周。此時骨折基本癒合,石膏去除後可進一步增加腰背肌及腹肌練習的強度,並增加腰椎柔韌性練習。腰背肌練習應與腹肌練習結合進行,以保持屈、伸肌平衡,改善腰椎的穩定性。骨折部遺留成角畸形時,癒合牢固後更應著重加強腹肌,以控制腰椎前凸弧度,防止下腰痛。腰椎活動度的訓練主要為屈曲、後伸、側屈三個方面,在此基礎上可適當增加旋轉動作的訓練,胸腰椎骨折後還需終身注意各種相關動作時腰背部所持的正確姿勢。
2.不穩定性胸腰椎骨折脫位
不穩定或伴有神經功能障礙的胸腰椎骨折脫位需要手術治療。由於脊柱外科理論與技術的飛速發展,現代的脊柱外科手術思路與手術方式與 10 年前相比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能夠做到徹底的減壓與足夠的穩定,術後一般無需再用石膏固定。
康復治療的分期與神經受損及恢復的速度、程度有關。
(1)不伴有神經損傷,或僅伴有局部的神經功能障礙者,術後 1 周為第1階段,進行腹背部肌肉的等長收縮練習,以及四肢的主動運動;術後 2-3 周疼痛已基本消失,進入第2階段,可進行小幅度的腹背部肌肉等張練習,但仍禁止做主動翻身動作,這個動作將引起脊柱的旋轉,影響內固定的穩定性;術後4周以後進入第3階段,可在支具保護下開始逐漸下床活動,下床動作與前述保守治療相同,並增加腹背肌肉的主動等張收縮。但是,必須注意的是,在術後 3 月以內,脊柱活動度的練習仍宜控制在小範圍內,並且仍然禁止做主動與被動的脊柱旋轉動作。待骨折癒合後方可開始較大幅度的脊柱活動度訓練與旋轉活動練習。
(2)伴有脊髓損傷的不穩定骨折,術後 1-2 周為第1階段,術後 3-12 周為第2階段,12 周以後為第3階段。骨折癒合後可在支具或其他器械的保護與幫助下下床活動。其餘康復訓練原則在脊髓損傷中將詳細論述。
頸椎骨折脫位的康復
頸椎骨折脫位系指因直接或間接暴力所致的頸椎骨、關節及相關韌帶的損傷,並常伴有脊髓和脊神經根損傷,多屬非穩定性骨折,是脊柱損傷中較嚴重的一種。常見於下頸椎(C3-C7)。
(一)概述
1.損傷機制:可由垂直壓縮、屈曲、牽張、旋轉或剪下力引起,屈曲性暴力是造成頸椎骨折脫位的主要原因。骨折脫位引起頸椎管局限性狹窄,極易損傷脊髓,尤其在頸5~7的頸膨大處的骨折脫位,更易合併脊髓損傷。在正常解剖時,頸3~7的椎管矢狀徑約為14mm,如果在12mm或12mm以下,脊髓就會受到壓迫。因此,骨折脫位時椎體前移達椎體矢狀徑的1/3-1/2,脊髓受壓就很難倖免。
2.頸椎骨折脫位的分類
頸椎骨折脫位的分類共有7型:
(1)淚滴樣型:如C5壓縮性骨折合併椎體上角有淚滴樣撕裂的骨折塊,屬前柱穩定性骨折;嚴重者,如在樞椎椎體呈撕脫性骨折,脊髓受壓,為不穩定骨折;
(2)不完全性壓縮性骨折型:如C5椎體前緣粉碎性骨折,骨折處通過椎體上終板及部份下終板,一般累及椎管較少,屬中前柱穩定性骨折;
(3)完全性壓縮性骨折型:如C5骨折處通過椎體上下終板,椎體後方骨皮質未斷裂,椎管內硬脊膜受壓,屬中前柱不穩定性骨折;
(4)椎體爆裂性骨折型:椎體呈粉碎性骨折,向椎體前後突出,上下終板、椎間盤破壞,椎管內硬脊膜明顯受壓,可導致為不同程度的脊髓損傷,屬中前柱不穩定性骨折;
(5)屈曲型:是前柱壓縮、後柱牽張損傷的結果,前、中、後三柱受累,若能復位及內固定,屬穩定性骨折;
(6)伸展型,由伸展與軸性載負荷力量的損傷導致,伴多節段椎板骨折,屬三柱不穩定性骨折;
(7)小關節脫位交鎖型:是由頸椎後方向前的力量作用於上位椎體上所致,小關節囊破裂,關節突跳躍而致小關節交鎖。
(二)臨床治療原則
1.穩定性頸椎骨折:採用復位、固定及功能鍛鍊。一經診斷後不可將頸椎伸展,以防頸脊髓損傷,宜套用枕頜帶牽引或顱骨牽引,牽引的方向使頸椎略屈曲位,牽引重量以2~3kg開始,在密切觀察下逐漸加重。一經復位,將頸椎維持在生理位,3周后用頭頸胸石膏或支具固定,為期3個月,石膏乾硬後可起床活動。牽引過程中如果出現神經刺激或壓迫症狀應調整牽引重量和方向。症狀不消失或有加重傾向應立即中止牽引,不能為求得復位而損傷脊髓。壓縮骨折明顯的和有雙側椎間關節脫位的可以採用持續顱骨牽引復位,及時攝X線片複查,如已復位,可於牽引2-3周后用頭頸胸石膏固定,固定時間約3個月。有脊髓損傷症狀及牽引失敗者須行手術復位,必要時可切去交鎖的關節突以獲得良好的復位。
2.不穩定性頸椎骨折脫位:應早期手術,手術的目的在於重新獲得頸椎的穩定性,並恢復或擴大損傷節段的椎管,解除骨折塊及椎間盤碎片對脊髓的壓迫,減輕脊髓水腫,降低脊髓內部壓力,改善脊髓的血液循環,避免和減輕脊髓的繼發性損傷,為脊髓功能恢復創造條件。
(1)爆裂性骨折伴脊髓損傷:原則上應該早期手術治療,通常採用經前路手術,切除碎骨片,減壓,植骨融合及內固定手術,但該類病例大部病情嚴重,有嚴重並發傷,必要時需待情況穩定後手術。
(2)伸展型損傷:系不穩定骨折,應早期手術治療。經後路側塊鋼板螺釘內固定治療,是一種有效、安全的方法。
(三)頸椎骨折脫位的康復治療
1.穩定性頸椎骨折
一般採取牽引復位+固定+功能鍛鍊的保守治療。康復治療應在不影響頸部穩定性的前提下儘早開始。
(1)第1階段:傷後3周內,此時患者一般臥床行頸椎牽引,可行四肢的主被動運動,保持關節活動度,改善血液循環,防止肌肉萎縮,預防臥床併發症;
(2)第2階段:3周至傷後3月。此期患者頸椎復位成功,已行石膏或支具固定,可逐漸在外固定保護下地活動,以四肢的主動運動恢復肌力和耐力為主,同時逐漸增加頸肩部肌群的等長收縮訓練;傷後2月左右較輕的頸椎骨折可每日定時取下外固定行臥位減重頸部肌群等張訓練;
(3)第3階段:傷後3月後,此期患者頸椎外固定已去除,可以增加頸部肌群的等張收縮練習,練習強度逐漸增加;同時開始做頸部關節活動度的恢復性訓練,主要為頸椎前屈、後伸及側屈練習,適當進行旋轉運動,以恢復頭頸部的柔韌性和靈活性。
2.不穩定性頸椎骨折脫位
此型頸椎骨折應儘早手術治療,恢復頸椎的穩定性,解除脊髓壓迫。其康復治療應以有利於脊髓功能的恢復與重建作為重點。
(1)臥床期:支具保護頸椎,正確的體位擺放,預防臥床併發症;呼吸訓練維持肺部功能;被動運動防止肌肉萎縮,保持癱瘓肢體的關節活動能力;在不影響
頸椎穩定的條件下做主動活動以保持和增強殘留肌力;可行頸部肌群等長肌力訓練;
(2)恢復期:此期頸椎基本恢復穩定性,去除支具後逐漸開始頸部肌群等張肌力訓練及頸椎柔韌性和活動度訓練;肢體的康復訓練根據脊髓損傷程度不同康復計畫和重點不同,詳見脊髓損傷康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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