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技術成果

職業技術成果是指有關科技人員在執行省及省以下政府科技計畫項目中,履行崗位職責和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形成的科技成果,或者是離職後1年內繼續從事與其原崗位或原單位交付的技術開發任務有關的工作。

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單位,也就是說技術成果的經濟權利、財產權利屬於單位,單位可以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契約。但職務技術成果的署名權、榮譽權等人身權利屬於完成該項技術成果的個人,不屬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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