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營基金

聯營基金亦稱“聯營投資”。農村牧區合作經濟組織之間,或承包專業組、專業戶之間,聯合經營某一生產項目,按照聯營協定,共同投資的生產資金。包括固定基金與生產周轉金。聯營投資一般用於經營鄉鎮企業和開發利用農、林、牧、漁生產資源,進行農副產品的加工儲運、保鮮經銷等。

聯營單位和個人各自的投資份額是經濟聯合體分別承擔經營風險和分配經營純收益的基礎。聯營基金的數額,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聯合體的經濟實力與經營規模,是農、林、牧、漁各業經濟聯合體籌集擴大再生產資金的一種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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