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5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54號決議》是1948年7月15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338次會議通過的。這項決議斷定了巴勒斯坦的情況構成了聯合國憲章第39條下對和平的威脅。這項決議這項決議命令所有有關國家當局停止軍事行動,向其軍方及軍事部隊發出停火令,生效期由調解專員於三天內決定。決議亦宣布違反停火令的視作憲章第三十九條的破壞和平處理。決議為著緊急的必要,命令耶路撒冷市在下一日立即無條件停火。決議還指示調解專員繼續解除耶路撒冷市的武裝,確保市內的進出自由,調查可能違反安理會停火令的事件,並為此要求秘書長提供專員完成事務所需的人員、款項和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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