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落分類

聚落分類是指在聚落地理研究中,從特定的需要出發,選擇對聚落的形成、發展、結構和職能等方面有代表性的一項或幾項特徵為基礎,並採用適當指標對聚落進行劃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聚落分類
  • 意義:建立合理的聚落體系
  • 始於:20世紀初
  • 不同:起源、歷史發展、地理條件
它對研究聚落空間分布的規律性和建立合理的聚落體系有重要作用,並為設定行政管理機構和城鄉規劃的依據之一。聚落分類研究始於20世紀初,首先將聚落劃分為鄉村和城市,然後再分別進行分類研究。每個聚落都有自己的起源、歷史發展、地理條件、形態結構及職能特點,故難以制定一個包括各類因素的綜合分類系統。通常多按職能和形態特徵進行分類。自1921年美國奧羅休(M.Aurousseau)提出城市型聚落的定性描述分類後,聚落分類經歷了一般描述、統計描述、統計分類等過程。60年代以來,隨著人們對聚落(尤其是城市)認識日益加深,各種統計資料日臻完善,分類方法不斷進步,特別是電子計算技術的廣泛套用,使城市聚落分類從定性描述向定量分析轉變。而定量分析又從運用一種指標發展為運用多指標、多變數分析。 目前套用較廣的多變數分類一般採用因 子分析方法,即通過主成分分析,將眾多 的變數壓縮為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合成變 量(稱作“因子”)。按各城市對這些因子 的得分,再通過聚類分析,把最相似的城市歸為一類(城市型聚落和鄉村聚落的具體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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