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人類聚落髮展中的一種低級形式)

村莊(人類聚落髮展中的一種低級形式)

村莊:人類聚落發展中的一種低級形式,人們主要以農業為主,又稱農村或城鄉結合地區。包括所有的村莊和擁有少量工業企業商業服務設施,但未達到建制鎮標準的鄉村集鎮。

通常平原盆地居住地形,也包括大的自然村落,人口居住相對集中,由成片的居民房屋構成建築群,平原的村莊房屋建築密度較自然村落大。“村莊”多作為中國北方地區的居住地形用語,這與北方地區地形多平原有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村莊
  • 外文名:village
  • 別稱:農村;鄉村
  • 起源:舊石器時代中期
概述,起源,分類,發展,形成,景觀,特點,人口稀少,家族聚居較明顯,服務設施欠完善,自然生態環境好,實例,北宅村,小崗村,影響,

概述

霧氣瀰漫的雲南村莊霧氣瀰漫的雲南村莊
村莊是人類聚落發展中的一種低級形式,因為人們主要以農業為主,這裡又叫做農村。
它是走向高級聚落----城市聚落的必經形式。包括所有的村莊和擁有少量工業企業及商業服務設施,但未達到建制鎮標準的鄉村集鎮。
在農區或林區,村落通常是固定的;在牧區,定居聚落、季節性聚落和遊牧的帳幕聚落兼而有之;在漁業區,還有以舟為居室的船戶村。
村莊聚落一般固定的居民點按平面形態可分為團聚型(集村)即塊狀聚落(團村;散漫型,即點狀聚落(散村),它受經濟、社會、歷史、地理諸條件的制約,歷史悠久的村落多呈團聚型。

起源

村莊聚落約起源於舊石器時代中期,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逐漸演化。在原始公社制度下,以氏族為單位的村莊聚落是純粹的農業村社。
鄉村聚落始終是聚落的主要形式。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以後,城市或城市型聚落廣泛發展,鄉村聚落逐漸失去優勢而成為聚落體系中的低層級的組成部分。
中國遠古帝王譜》是作者玉壺九千學習和研究遠古歷史編寫的,該書主要收錄了中國遠古時代各時期的帝王,起於神話時期的盤古,訖於戰國末年的秦王贏政(秦始皇),共收入遠古時代各時期的帝王365位。該書有提及村莊的村源:“聖人‘燧’出現了。
他首先發明了‘鑽木取火’,結束了人類靠天取火的歷史,接著他又發明了‘燧石取火’,使取火變成了很輕鬆的事情……於是,燧人氏便在他的居住地,建造了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村莊。”

分類

村莊聚落通常是指固定的居民點,只有極少數是遊動性的。聚落由各種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綠地、水源地,田園等物質要素組成。村莊的一個最大特點是人們以土地資源為生產對象,“靠天吃飯”是其真實寫照。
村莊村莊
例如,婆羅洲伊班人的大型長屋,中國閩西地區的土圓樓,黃土高原的窯洞,中亞、北非等乾燥區的地下或半地下住所,遊牧地區的帳幕等,都是比較特殊的村莊聚落外貌。
村莊聚落按農業部門來分,可分為種植業聚落、林業聚落、牧村、漁村以及具有兩種以上部門活動的村落等。
按平面形態可分為團聚型(集村);散漫型,即點狀聚落(散村)。它受經濟、社會、歷史、地理諸條件的制約。歷史悠久的村落多呈團聚型,開發較晚的區域移民村落往往呈散漫型。
因此,從這個意義上看,村莊一般是指居民住宅集中生活區域的現象,通常主要分布在平原、盆地的居住地形,包括大的自然村落,人口居住相對集中,由成片的居民房屋構成群建築群,平原的村莊房屋建築密度較自然村落大。“村莊”多作為中國北方地區的居住地形用語,這與北方地區地形多平原有關。

城市的“居民區”(住宅區)——居民集中居住的地區,常冠以“村”、“村莊”,如“居民新村”、“都市村莊”“遙遠村莊”等。因此,廣義上的村莊泛指人們集中聚集住在生活生產在一起的現象。 在中國北方的較偏遠地區,村莊仍舊為一個姓氏為主的宗族聚居地。
村莊村莊
這是一種狹義上的村莊形式。本文主要探討狹義上的村莊形態。 大的“村莊”可以包括一個、多個村(行政村),或形成集鎮。很多村莊形成了現代意義的鎮(行政建制鎮)。

發展

村落→自然村落(沖、、社)→村莊→村鎮→集鎮→鎮(市鎮)→城市→城市群

形成

1)人類聚居的本性和需求居住在一起是人類適應自然條件和發展的必然追求,是人類的基本需求之一。在人類早期的生產和生活活動中,人們發現共同生活在一起,可以利用集體的力量,開展互助合作,更好地實現防禦、繁衍、獲取資源等方面的目的,由此形成聚居。人類聚居的發展是和人類生存進化分不開的,是不斷適應變化的環境並在競爭中取得勝利的結果。從穴居野外到築室成居,人類經歷了百萬年的漫長過程。
2)形成歷史條件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人類社會出現第一次大分工,農業和畜牧業相分離,人類開始定居,出現鄉村聚落。此時已經由遷移農業過渡到定居農業。最初的村落是臨時的、移動的,可以隨時變更的。後來,隨著生產的發展、生活方式的改進,人類逐漸在某地定居下來,形成了固定的、集團式的聚居形式。2.與地理環境村落的形態與地理環境的關係。村落的形態各異,不管是帶狀村落,還是多邊形狀的村落,都是在一定的自然條件下形成的,受自然因素的影響較大。
村莊村莊
在定居的過程中,各種村落相繼形成,各個地區村落的形態各異。
村落選址往往要求有良好的小氣候、安全、防災、士地、水源、山林等。但最主要著眼於兩點:首先環境要有領域感,如渠口村,北靠霽山,西為雷峰山,東為鳳凰山,形成三面環抱之勢。
另外“腰帶水”也能造成領域感,如東皋、楓林、塘灣、西岸等村,村址四周山嶺不僅閉合,而且大體中軸對稱,有層次感。其次著眼於附近要有圓錐形山峰,且往往在村子東南方向,這個尖尖的山峰就是文筆峰,再在村子前面對文筆峰鑿一口池塘,使用權文筆峰投影於其中,意為“文筆蘸墨”,蒼坡、豫章等村都有此類沼池。
背山面水是建築選址的基本格局,這與中國多山地地形是有關係的。村落在山與水的環抱之下,各自然要素的最佳組合形成了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這便是風水說中認為“有生氣”的地方。
一般而言,理想的風水寶地最好是馬蹄形的,三面有環抱,風水穴位於主峰的山腳下,山勢走向呈某種吉祥動物的態勢,穴前有一片鄰水的開闊地,河流溪水似金帶環抱,穴地本身乾燥高爽,方位自然是朝陽──不難想像,具備這樣一種條件的自然環境,對人的生存來說當然是十分理想的。

景觀

村莊景觀相對於城市景觀而言,有很大的不同。一般說來,村莊聚落具有農舍、牲畜棚圈、倉庫場院、道路、水渠、宅旁綠地,以及特定環境和專業化生產條件下的附屬設施。
擁有大片田園是其一大特色,是自然生態景觀保持較好的區域。小村落一般無服務職能,中心村落則有小商店、小醫療診所、郵局、學校等生活服務和文化設施。隨著現代城市化的發展,在城市郊區還出現了城市化村這種類似城市的鄉村聚落。

特點

村莊同城市相比有其不少的特點:

人口稀少

居民點分散在農業生產的環境之中,具有田園風光;人口相對稀少。

家族聚居較明顯

在村莊地區,由於人們的勞動對象是土地資源,需要足夠的勞動力,需要共同生產和勞動,滿足生活和生產的需要。一般其組織形式是以家庭為單位。
村莊村莊
每個家庭基本上是一個小族。有的村莊甚至於是幾代同堂。這在過去的中國很明顯。直到今天,有些地方仍保持這種發展格局。

服務設施欠完善

由於村莊人口少,各種高級需求不高,工業、商業、金融、文化、教育、衛生事業的發展水平較低,經濟活力不夠。鴉片戰爭以前,中國農村處於封建社會末期,是典型的自主自給的小農經濟。沿海地區已先後和數量不等地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在農村中占統治地位的仍然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小農經營的自然經濟。

自然生態環境好

擁有清新的空氣是鄉村的一大優勢。 由於村莊一般較分散,需要大量排放廢氣廢渣廢液的工業等部門較少,空氣品質好。即使是人們對環境有所改變,但在有些生態環境很健全的村莊地區,由於力度不大或者利用範圍不廣,不至於破壞生態環境的自我恢復力。因此,總體而言,生態環境相對城市來說,是一大優勢。

實例

北宅村

北宅村:位於懷柔水庫上游,是懷九河的必經之路,距懷柔城區10公里。全村面積29500畝,耕地面積2568畝(其中新栽植板栗1400畝),農戶600戶,其中民俗旅遊戶181戶,占總戶數的31%。
北宅村三面環山,一面臨水,是北京生態示範村之一。整潔的村莊、別致的農家小院與“鵝和鴨農莊”、“北京人濟山莊龍祥湖旅遊度假區”交相輝映,構成了北宅生態旅遊村的獨特風景。村北是“世紀公園”,占地40畝,總投資46萬元。該公園位於村北一處荒山坡,站在山坡頂上,北宅村的秀麗全貌盡收眼底。
為增加村內景致和村民休閒健身的好去處,該村對山坡進行了整體規劃。在山上建起了名為“平安亭”的仿古涼亭,修建了1000米上山的水泥步道,四周栽植了油松、檜柏、黃蘆等綠化樹木5000株,村民茶餘飯後,登山觀景,心曠神怡。
村南是“水上公園”,占地8畝,投資80萬元。該公園以前是一個全村的生活污水和兩個豬場的污水、糞便排放的廢水坑。經村里多方聯繫,建成日處理污水120噸的環保型的污水處理廠,廢水可以澆灌糧田、養魚,進行二次利用。
北宅民俗生態村空氣清新、街道整潔、路旁花草叢生。村民喝的是深410米經檢測為天然礦泉水的水,洗的是太陽能熱水澡,吃的是綠色食品。村里建起了民俗大院一條街和健身一條街。村裡有公園、文化站、健身器材等娛樂設施,這裡是休閒度假的好去處。它既有都市的特點,又有鄉村的氣息。

小崗村

小崗:真小,一個行政村,兩個村民小組,400多人,1000多畝耕地。小崗,真大,名氣很大——“中國農村改革發起村”。1978年年底,在貫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兩個農業檔案的過程中,小崗村牛作價兩戶一頭,國家農產品交售任務、還貸任務和集體提留以及幹部誤工補助,按人包乾到戶,包乾任務完成後,剩少歸自己。當時社員把這個辦法叫“大包乾到戶”。
幾經磨難,大包乾的做法終於得到了黨中央的肯定,緊接著迅速推向全國,自此,揭開了中國農村改革的序幕。吹響中國農村改革第一聲號角的《大包乾歌》與聞名中外的鳳陽花鼓一起載入了史冊。
中國改革開放的領導者鄧小平說:“農村政策放寬以後,一些適宜搞包產到戶的地方搞了包產到戶,效果很好,變化很快……鳳陽花鼓中唱的那個鳳陽縣,絕大多數生產隊搞了大包乾,也是一年翻身,改變了面貌。”
上個世紀80年代之前,小崗村是全縣有名的“吃糧靠返銷,花錢靠救濟,生產靠貸款”的三靠村;“大包乾”的實行,使小崗村甩掉了“三靠”的落後帽子。引資建起了“小崗村葡萄基地”,大力發展以養豬為主的養殖業,通過“調整產業結構,發展現代農業;發展紅色旅遊,帶動小崗經濟;著力辦好工業園”等“三部曲”,扎紮實實推動著小崗經濟的全面發展。

影響

自1987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頒布以來,在中國廣大鄉村全面鋪開的村民自治就面臨著基於不同立場的爭論。村委會的選舉作為村民自治最為標誌性的環節,更是集中體現了這種理論和現實的各種分歧。
一種觀點可以稱其為肯定派。持這一觀點的人們普遍認為,承載著大國民主建構理想的村委會選舉,從制度外殼上直接來自於當代民主價值和民主實踐的基本通則。對長期以來要么實行鄉紳自治要么實行權力控制的鄉村社會來說,這種全國性的制度安排無疑具有“破天荒”的政治突破意義。
因此,即使在具體實踐中出現了一些“不盡如人意”的面向(現象?)如選舉細節上的笨拙或疏漏,又如選舉之後村莊治理的糟糕依舊,這些都是“前進中的困難”,是最終會解決的“階段性問題”。只要我們將按此這一制度不動搖,不斷完善具體操作規程和相關制度,不僅村委會選舉將逐步走向規範,更重要的是,以村委會選舉為標誌性環節的村民自治也將獲得持續發展,村莊治理也由此獲得保障。
另一種觀點可以稱其為懷疑派。持這種觀點的人們往往強調,村民選舉所發生的空間並非國家權力空間,相反,它只是社會最基層。民主,包括選舉,作為現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安排,其首要的功能是解決民眾與政府之間的互動關係。在一個中央集權的政治框架下,即使在基層社會實行標準樣式的民主制度,其意義也不應過於放大。
更何況,因為所處政治框架的區別,中國的村委會選舉不僅與一般意義上的國民選舉存在本質區別,其具體運行效果也與現代意義上的“地方自治”存在具體差異。加之,中國鄉村在近代以前最為習慣的是宗族式權威,近代以後逐漸習慣的又是來自外部社會的黨政權威。村民的政治習性和村莊的社會特點,一直對具有規劃色彩的民主選舉進行著事實上的消解。
村民選舉之所以從一開始就面臨尷尬,就在於它的統一規劃面臨的是性質不同的村莊。眾多不同地區、不同發展水平的村莊,它們之間存在巨大差異,這是我們思考村委會選舉時不容迴避的社會事實。一方面,不同類型的村莊已有的治理基礎不同,另一方面,不同類型的村莊對選舉的客觀需求不同,對選舉的影響也不同。
劃分村莊類型有不同的標準,單從對選舉的需求和影響而言,可以採用兩個分析唯獨,一個是公共利益存量,另一個就是村民間關聯的緊密程度。這樣,我們就可以首先劃分出四種典型的村莊類型。
第一類村莊是公共利益存量比較豐富,而且村民之間存在比較緊密的社會關聯。這一類的村莊往往經濟發展狀況比較好,村集體經濟比較發達,存在集體資產,因此,競爭村委會職位往往意味著相當的誘惑。而村民之間存在著比較緊密的關聯,往往體現為村民內部存在組織紐帶,或出現了組織性的分化。這個最明顯的就是宗族和“村莊派系”。如果一個村莊既有一定的集體資產,又存在一定的宗族分化或派系分化,這就意味著,村莊客觀上需要一套公共規則來安排相關職位。因此,選舉的必要性自不待言。
但這樣的村莊,村委會選舉的競爭也將是非常激烈的,相關的非規範運作也就更應運而生,尤其是對金錢的運用比較突出。而選舉完成之後,如果相關職位的安排不能很好地整合不同宗族或派系的利益,這個村莊因為選舉引發的紛爭也將持續不斷。
第二類村莊是公共利益存量比較稀缺,村民內部卻存在比較緊密的社會關聯。如有的村莊,經濟發展基礎薄弱,村集體資產缺乏,經濟發展的前景有賴於長期的艱苦努力,這就意味著,在這樣的村當村長並沒有多少可見的好處。
但村民內部存在比較緊密的關聯,比如村莊記憶體在明顯的宗族和派系,這種社會結構將推動選舉競爭。因為,在這樣的村莊,村民們競爭的是“面子”。哪個宗族或派系的人物當選村主任,就意味著他們獲得了某種相對優勢。在這樣的村莊,選舉往往不是基於對職位“含金量”的預期,而是村莊面子競爭的需要。
這裡的選舉往往也可以有充分的參與,但同樣也有部分非規範選舉的產生。因為,相關的精英也要動員並討好各自的“忠實群體”。但因為經濟不發達,非規範選舉過程中的金錢因素往往不如第一類村莊,選舉之後的村莊整契約樣是非常緊迫的難題。
第三類村莊是公共利益存量豐富,但村民之間關係比較鬆散。如山西的某些煤礦村。這樣的村莊,由於村長職位具有相當的“誘惑力”,所以,對村莊裡有實力的精英來講,他們是非常願意去競爭相關職位的。但由於村民之間的關係比較鬆散,村民更多的處在個體化狀態,自發的村民之間的組織和聯合進而影響選舉結果的事情就很少發生。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村莊選舉更多地成為少數幾個精英人物的“寡頭遊戲”,另一方面就為這些精英煽動村民爭取選票提供了土壤。這種類型的村莊,選舉競爭的實質不是一部分村民與另一部分村民之間的競爭,而是村莊精英之間的競爭影響並支配著村民的意向。
與前面第二種類型村莊不同,這種選舉中的非規範化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說,每一個試圖當選的精英都要去討好沒有個村民,諸如爭相請村民吃飯,爭相給予村民一定的好處直至買選票。就直接效果來看,村民因此而普遍“受益”。但因為村民之間缺少有機關聯,選舉之後村民無力制約村莊的領導人物。在部分這種類型的村莊,非常容易形成新的“強權”以至於“豪強治村”,而這些“豪強”當初照例是被村民選舉出來的。所以,對於這種類型的村莊而言,最為重要的是,如何讓村民組織以來監督村委會。如果村民之間是個體化的,就算我們對選舉過程作出“規範化”努力,不僅其難度可想而知,而且其效果將是重新帶來參與冷漠。因為,既然誰當選都一樣(壞),反正村民也制約不了他們,他們為什麼平白無故地去參加選舉呢?
第四類村莊是公共利益存量比較稀缺,村民之間的關係比較鬆散。這種村莊在我國中西部地區其實是普遍存在的。一方面,村里經濟發展落後,沒有集體經濟和集體資產,當村長也沒有特別大的好處;另一方面,村民之間的關係也是鬆散的,不僅平時沒有合作,就算國家安排的選舉,他們也傾向於持無所謂的態度。
筆者在對湖北和河南的部分村民進行調查時就發現,他們對誰當選是無所謂的,對於選舉,他們的看法基本上也是“這是國家安排的,所以參加,但參不參加其實無所謂,反正也是上面定。”這裡的原因值得深思。雖然當村長沒有什麼好處,但村里總得“選”出一個村委會。一方面,村民沒有自發的紐帶組織起來推動選舉,另一方面,候選人既沒有財力也沒有動力去拉攏選民。在這種類型的村莊,選舉往往成為一個要完成的政治任務,相關人物實際上是由鄉鎮黨政機關定好了的,然後動員村民參加選舉。可見,對這種類型的村莊來說,最為緊要的問題是經濟發展和村民組織化(如何發展,如何組織,誰來組織),否則,選舉本身的重要性對村民來說是很難認同的。
當然,上面分析的只是四種代表性類型,中國很多村莊是處在中間狀態的。從上面四種類型村莊的情況就可以看出,村莊類型不同,其面臨的最迫切的問題不一樣,其治理難題的原因不一樣,其對選舉的需求和影響也不一樣。因此,我們有必要由此出發,理性看待不同類型村莊的各種非規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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