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員工

聘用制是以契約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係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契約確定。

概述,辭退原理,

概述

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契約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契約,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係,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

辭退原理

一般員工只有履行契約,才能獲得正常的報酬。辭職情況:1.員工主動辭職,找單位人事部門,簽訂一份廢除原契約的協定,即可辭職。2.由於單位原因,需要裁員的,勸退並給予相應補償,經當事人同意後,簽訂協定書,員工拿到補償方協定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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