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毒性聾

耳毒性聾

耳毒性聾是1989年公布的醫學名詞,主要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等藥物或鉛、汞等化學物質對內耳結構造成損傷,導致聽力下降、耳鳴等病症的耳科疾病。該疾病可通過聽力檢查及影像學手段診斷,治療需及時停止致病因素,並根據病情使用助聽設備干預。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在2024年發布的《耳鼻喉頭頸外科學名詞》徵求意見稿中,將耳毒性聾歸類於耳科疾病的系統性術語體系。

基本介紹

  • 學科分類:耳鼻喉頭頸外科學
  • 疾病類型:感音神經性聾
  • 常見誘因:氨基糖苷類抗生素
  • 主要症狀:進行性聽力下降
  • 公布時間:1989年 
  • 術語狀態:規範審定名詞 
定義與病因,病理機制,臨床表現,診斷與治療,

定義與病因

耳毒性聾是由藥物或化學物質引發的聽覺系統損傷疾病。主要致病因素包括:
  1. 藥物因素: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慶大黴素、鏈黴素)、利尿劑及抗腫瘤藥物
  2. 化學物質:長期接觸鉛、汞、砷等重金屬

病理機制

致病因子主要損傷內耳結構:
  • 毛細胞:聽覺信號轉換的關鍵細胞
  • 血管紋:內耳微循環的重要組成部分
  • 聽神經通路:信號傳導的神經結構

臨床表現

患者常出現以下症狀組合:
  1. 漸進性聽力下降(截止2025年研究數據顯示為典型症狀)
  2. 持續性耳鳴或眩暈
  3. 平衡功能障礙

診斷與治療

診斷流程需包含:
  1. 用藥史及化學物質接觸史追溯
  2. 純音測聽、聲導抗等聽力檢測
  3. 顳骨CT等影像學檢查
干預方式包括:
  1. 立即停用耳毒性藥物
  2. 早期套用神經營養藥物
  3. 重度病例使用人工耳蝸植入
耳毒性聾是指某些藥物或化學物質對聽覺感受器或聽覺神經通路造成損害,導致聽力下降、耳鳴甚至耳聾的一種疾病。耳毒性聾的發生與多種因素有關,包括使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如慶大黴素、鏈黴素)、某些利尿劑、抗腫瘤藥物等,以及長期接觸鉛、汞、砷等化學物質。這些物質可能影響內耳的毛細胞、神經細胞或血管紋等結構,干擾聽覺信號的傳遞和感知。耳毒性聾的症狀表現因人而異,包括聽力下降、耳鳴、眩暈、平衡失調等。若懷疑出現耳毒性聾,應及時就醫,通過病史詢問、聽力檢查、耳部影像學檢查等方法明確診斷。治療措施包括停止使用耳毒性藥物、早期干預以恢復部分聽力,或使用助聽器、人工耳蝸等輔助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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