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特徵

”美的特徵"是一種與其他事物相區別的基本特性。其特徵表現為自然性、物質性與社會性、精神性的統一,形象直覺性與觀念抽象性的統一,客體實在性、可知性與主體想像性、創造性的統一,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意蘊豐富性與形態、形式多樣性的統一,感染性、愉悅性與理智性的統一,普遍性與獨特性的統一,相對穩定性與變易性、發展性的統一等。這些特徵的有機整合構成了整體性的美和人的審美對象。

中外美學史上有多種界說,中國有“中和”說、“充實”說、“質文兩備”說、“氣韻生動”說、“多樣統一”說等,外國有“和諧”說、“合式”說、“完善”說、“情致”說、“生氣灌注”說等,都把美視為內容美與形式美的統一體,視為以真、善為基礎的和諧、多樣,體現人的精神需求,令人愉悅的自然、社會、藝術現象,並將藝術美的特徵視為美的特徵的升華和集中體現。美是人在實踐中自覺自由創造的,是人的本質的對象化,是顯現人的生命活力、創造潛力、合平人的價值、目的的自由、和詣、多樣、整一的感性形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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