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消費品安全法案

美國消費品安全法案

為了積極應對美國消費者安全法案,儘可能減少該法案對我國消費品出口到美國的貿易的影響,在國家質量監督檢疫總局的直接領導下,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在徵得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同意的情況下,對美國消費品安全法案歷次修改的不同版本進行了全面的比較和梳理,整合形成了完整的《美國消費品安全法案》中文文本。

整合的版本包括:1972年《美國消費品安全法案》、1976年《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改進法》、1978年《緊急措施暫行消費品安全標準法》、1978年《消費品安全法案授權法》、1981年《消費品安全修訂法》、1983年《孤兒藥法案》、1988年《鉛污染控制法案》、1988年《反毒品濫用法案》、1990年《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1994年《兒童安全保護法》和2008年《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

基本介紹

  • 書名:美國消費品安全法案
  • 頁數:98頁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開本:32
圖書信息,目錄,

圖書信息

ISBN: 9787506654005
條形碼: 9787506654005
尺寸: 20.4 x 14.4 x 0.6 cm
重量: 141 g

目錄

第1條 概述
第2條 發現與目的
第3條 定義
第5條 委員會組成要求
第6條 產品安全信息與研究
第7條 雇員培訓交流
第8條 信息公開披露
第9條 消費品安全信息資料庫
第10條 升級換代
第11條 消費品安全標準
第12條 被禁止的危險產品
第13條 亞硝酸丁酯的禁令
第14條 亞硝酸酯的禁令
第15條 鄰苯二甲酸酯的禁令
第16條 制定消費品安全規定的程式
第17條 割草機標準的修訂
第18條 草地飛鏢
第19條 車庫自動門開關器
第20條 腳踏車頭盔
第21條 耐用保育室產品的標準和消費者登記
第22條 強制性玩具安全標準
第23條 委員會的責任——申請訂立消費品安全規定
第24條 消費品安全規定的司法審查
第25條 緊急危險
第26條 召回有鉛襯內膽的飲用水冷卻器
第27條 新產品
第28條 產品證書和標籤
第29條 重大產品危險
第30條 小部件事件的報告
第31條 檢查和記錄保留
第32條 進口產品
第33條 出口產品
第34條 被禁止的行為
第35條 民事處罰
第36條 民事處罰的報告
第37條 民事處罰標準
第38條 刑事處罰
第39條 強制執行和沒收
第40條 受害人要求賠償的訴訟
第41條 產品安全規則和其他執行行動
第42條 對私人補救辦法的效果
第43條 州標準
第44條 優先性
第45條 委員會的其他職能
第46條 向國會提交某些檔案的副本
第47條 監察長的審計和報告
第48條 民事處罰的報告
第49條 慢性危險諮詢小組
第50條 與各州和其他聯邦機構的合作
第51條 進口安全管理和機構之間合作
第52條 職能的轉移
第53條 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的許可權的限制
第54條 撥款授權
第55條 報告
第56條 可分割性
第57條 生效日期
第58條 暫行纖維素絕緣材料安全標準
第59條 國會否決消費品安全規定
第60條 資料的報告
第61條 低速電動腳踏車
第62條 禁止由企業贊助的旅行
第63條 對舉報者的保護
第64條 經濟責任
第65條 全地形車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