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探親簽證

美國探親簽證

美國探親簽證頒發給赴美從事探親、訪友及醫療治病活動的申請人,美國探親訪友簽證的持有者不能在美國就業。申請人必須能證明其意圖只是臨時進入美國,目的僅為探親訪友活動。申請人還必須證明有充足的資金支付在美停留期間的費用,並證明其在祖國有牢固的社會、經濟和其它方面的聯繫以迫使其在美短期、合法訪問後如期返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探親簽證
  • 外文名:Visa for visiting relatives in the United States
所需材料,美方材料,中方材料,最新政策,頒發對象,特殊人群,

所需材料

美方材料

一、邀請函原件(邀請函一定是美國紙張,內容為全英文,符合美國書信格式,落款要中英文簽名)
二、邀請人第一次出國時簽證複印件
三、邀請人在美國的室外照片(有明顯美國標記)
四、邀請人的駕照複印件
五、社會安全號複印件
六、綠卡或公民證複印件
七、回國的過境記錄
八、銀行存款證明

中方材料

一、護照(護照有效期為六個月內,且護照還有空白頁)
二、身份證
三、戶口本
四、房產證
五、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
六、銀行存款(必須是六個月以前存入,最晚是三個月前,可以是銀行流水賬單或是刷卡消費記錄,銀行卡不需要凍結)
七、結婚證(如是離婚了,請提供離婚證)
八、工作證明或請假證明(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必須是公司的抬頭紙,有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公司電話,傳真等基本信息!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姓名,護照號,工作時間,職位,工作內容,月薪,赴美時間,最後一定要有公司對你肯定回國的擔保語)
九、退休證(如果已退休)
十、工資卡或工資折
十一、全家福照片(多拿幾張)

最新政策

美國國土安全部2012年10月2日美國國務院舉行的全球旅遊業論壇上宣布,從2012年11月1日起,凡是持有台灣護照者,來美國旅遊觀光和從事商務活動,將獲得90天內免簽證待遇。台灣由此成為美國“免簽證計畫”的第37個成員。 於美國免簽有不少嚴格條件,台灣獲得這項優惠,顯示美方對台灣的認同與肯定。台灣也將和國際一流新興國家和地區,如英國、德國、法國,享有同樣的待遇。不過在此之前,提醒民眾要先將護照改換為晶片護照,並上ESTA網站登錄資料,才享有免簽資格。

頒發對象

1.探親訪友;
2.參加孩子畢業典禮;
3.旅遊觀光;
4.探望病人;

特殊人群

1、暫住人員 需提供暫住證複印件(半年以前開始生效,如不足半年請提供舊暫住證或當地公安局、居委街道出具的證明信原件,具體國家具體要求,請諮詢確認)
2、退休人員 無需中方公司資料這一項,只需要提供退休證原件 (如尚未辦理退休證必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內退證明)。
3、家庭主婦 需提供家庭主婦證明原件(當地居委會出具,證明其家庭主婦身份;一個簽證一份)。
4、在校學生 需出具學校的準假證明書原件,1.使用學校正規抬頭紙列印,內容全部為英文. 2.準假信內容需包括:學校名稱,學生所在系或班級,旅行時間,系領導或校長的簽字以及電話,傳真並需註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回校繼續學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