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回

纏回為自有清至民國中期維吾爾族的漢譯名稱。維吾爾族是我國歷史悠久的古老民族,關於該民族的漢譯族稱,歷代有不同的譯寫形式。見諸史冊有回紇、回鶻等稱。元、明以來,關於維吾爾的族稱史籍又多以近音譯稱。除了“回紇”、“回鶻”外,《元史》又寫作“畏吾”、“畏兀兒”、“畏兀”和“輝和兒”。

簡介,更名通令,

簡介

清朝統治新疆時維吾爾族人已普遍信仰伊斯蘭教,公共場合常戴有用白布繞成的帽子(色蘭),根據這一特點稱之為“纏回”。民國以降,則繼續沿襲清代對其纏回、纏頭的稱呼。“纏回”一稱,既不雅,亦並不與其原部族名稱Uigur之音、義相符合。維吾爾人民非常惡聞這樣一個名稱,一再提出反對。
民國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盛世才主政的新疆省政府迫於維吾爾人民要求更改族稱的壓力,將“纏回”更名“維吾爾”。

更名通令

1934年11月29日,新疆省政府發布“新疆省政府民政廳通令第2013號令”,通令改稱。原文如下:
民國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案奉主席督辦訓令開,為通令事照得。纏族自漢唐以來,散處於天山以南者,派別頗多,名稱亦極複雜。至滿清中葉改建行省,始統稱之為纏族。茲該族文化促進會呈請恢復該族固有之維吾爾名稱前來。本府遍稽史乘及省志諸書,該族部滿中只有畏兀兒並無威武爾,當系音近誤譯輾轉訛傳。但畏兀兒系該族中之一部份落,以名其全族亦欠妥葉,且更改一名,民族名稱徒泥於古而無深意,亦不足以垂久遠而示來。
茲本府為慎重起見,特於第三十次會議提出討論,經全體出席委員決定,改為維吾爾三字。所謂維吾爾者,以狹義言之,而維持吾族之意也;以廣義言之,並含有維持吾國之義。以此定為該族名稱,不但毫無牴觸,且顧名思義。亦可以使該族一般民眾引起合群愛國之心,較之其他名稱殊覺妥善。自此以往,該族即稱為維吾爾族,簡稱為維族。其從前訛為威武爾者一律更正,以免貽誤。除登報並通令布告外,合行令仰該廳即便查照,此令等因。奉此,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該縣長即便知照,並錄案布告,仵眾周知。
此令。
廳長:藍彥壽
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